附件6 南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明.docx
附件 6 南县 2023 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说 明 一、关于招生录取模式 1.普通高中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 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实行等级入围、分数定人。 录取时先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 查学科等级都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再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 取。 (1)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符合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均达到 C 等或以上等级。 (2)考查学科等级合格。艺术、实验操作(生物、物 理、化学三个学科的实验操作总分)两个科目,按考生各科 实际得分,确定为合格或不合格等级(该科满分的 60%为合 格线),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要求这些科目均达到合格等级。 (3)分数定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道 德与法治、化学、生物、地理等九个科目以原始分数计入总 分,体育按赋分计入总分,中考总分 1060 分。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按规定时间统一 在招生平台上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的等级与分数 线由市中招办统一划定并公布,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等级与 分数线由各县市区中招办初步划定、经市中招办审定后公布。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非省级示范性普 通高中(含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两个类别 分阶段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中招办统一 组织,考虑到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录取时将剔除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定向培养预录人数,一次性 录完,不考虑录取后的学生流失补充计划。非省级示范性普 通高中阶段学校由各县市区组织,按规定时间在全市统一招 生平台上预录取,预录名单按时报市中招办审定。 3.农村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省 厅规定的文件执行。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有违规或 舞弊行为的取消定向培养师范类录取资格,并按照考务细则 要求做出相应处理。 申报定向培养的考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 不得再改录普通高中学校。 4.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为:先录自主招生计划,再录指标 生计划,最后录文化生计划。 二、关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招生 计划,须在该初中学校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指标生的录 取分数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 70%。原则上保障每所初中学校 至少有 2 人(总分优先原则)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九年级报考中考人数小于 50 人的学校要保障每所学校至 少有 1 人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 2.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原则上按参加 中考人数占 50%、当年中考校均分占 50%分配到所属招生区 域内各初中学校,具体计算公式为:分配人数=分配总人数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45%的 50%)×(学校中考 报考人数/全县中考总人数)+分配总人数(省级示范性普通 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45%的 50%)×(学校中考报考人数/全县 中考总人数)×[1+(学校校均分-全县总均分)/(全县总 均分-全县最低校均分)];农村专项指标生按中考人数比例 分配到各农村初中学校,具体计算公式为:分配人数=分配 总人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 10%)×(学校中 考报考人数/全县农村初中中考总人数) 。某初中学校指标生 总人数为该校上述两项分配人数之和,计算得出的指标生总 人数如果有小数的,采取四舍五入方式取整。 三、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五个维度分别以等级呈现。 四、关于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1.经市教育局认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南县一中和立达 中学可以组织自主招生,招收具有学科特长、体艺专长、小 语种、创新潜质的学生。招生方案由县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 批准,招生对象为在我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符合条件 的学生,招生时间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与同批次 学校同步录取。县局将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招 生,主动公开招生环节和录取结果。按照市局“区域内公办 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本区域内公 办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的 5%”的规定,我县 2023 年普通 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共 94 人,其中县一中 55 人(体育类 23 人:竞技类 10 人,女足 4 人,女排 2 人,男篮 5 人,体育 专业 2 人;艺术类 32 人:美术类 14 人,声乐类 12 人,器 乐类 2 人,舞蹈类 4 人),立达中学 39 人(体育 13 人,音 乐 13 人,美术 13 人)。立达中学摔跤、柔道、跆拳道自主 招生计划待市局特批后实施。南县一中、立达中学校自主招 生时间均为 6 月 21 日。 2.自主招生学生的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招生学校文化生 录取控制线的 85%(体育竞赛类学生在达到规定资格的情况 下,文化成绩可适当降低)。益阳市青少年艺术团优秀团员 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体育赋分和体育竞赛类学生资格 1.学生体育测试实际成绩按下表赋分纳入中考录取总 分。 测试得 分 0-23 24-29 30-34 35-39 40-44 45-49 50-54 55-59 60-79 80-100 赋分得 分 测试 得分 值 24 26 28 30 32 34 36 38 40 2. 体育竞赛类学生资格:初中阶段参加教育或体育行 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比赛,县级获前三名、市级获前六名、省 级及以上获前八名;或测试成绩达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