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高职院关于顶岗实践办理的有关规定.doc
鞍山师范学院高职院关于顶岗实践办理的有关规定(试行) 顶岗实践是指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先以实习的方式参加社会用工单位的某项工作进而 与其签署正式就业合同而就业的一种学习方式。主要是指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之日 起至签订正式就业合同为止的期间,正式就业合同一经签订即为“就业”。顶岗实践是学生 与用人单位进行零距离接触的有效方式。为了使此项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 1、三年制的学生要求在校就读满二年;二年制的学生要求在校就读满一年半。 2、在申请顶岗实践之前学生能够正常完成学习任务,在申请顶岗实践的时间里没有重 修科目。 3、在校期间思想品德表现良好,无违纪现象(受到处分已解除的除外)。 4、品学兼优且能够就业者优先办理。 二、办理及管理办法 5、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必须按时缴纳完学费、教材费和按照相关政策收取的各种费用。 6、申请顶岗实践学生的所在系要与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向学生和其家长明 确我校关于顶岗实践的有关规定,并与顶岗实践学生签订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7、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其余时间学校一律不针对学生个人办 理;由用工单位提出顶岗实践要求,且用工人数在 10(含 10 人)以上者,可以随时给予办 理。 8、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必须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原件到所在系领取顶岗实践 申请表和审批表。如实填写好申请表和审批表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9、申请表、审批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协议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送交所在系、教务 科、就业教育服务中心各一份存档。 10、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在国家教育部学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下达 15 天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此协议或者签署由各市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监制的用工协议。 11、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须自觉如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内所规定的学业要求,并保证完 成效果。其中三年制的学生如果能够于第五学期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高校就业协议,二年制 的学生如果能够于第三学期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高校就业协议则其毕业实习成绩即为良或 优。 12、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不予记载平时成绩。该生各学科的最终成绩按该学科结课时的 考核为准。考试课程和考证课程必须以期末试卷和职业资格证书为准,考查课程必须在期末 提供补交的作业。顶岗实践的学生必须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的考核时间返校,与在校生一起参 加课程结课考核。另外,在外地进行顶岗实践的学生必须持有已签署的高校正式就业协议到 所在系,由学院选择时间于第六学期对其第五学期的考核科目统一进行考核。否则,按旷考 处理。由学院统一送出的顶岗实践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13、没有履行顶岗实践手续者,一律按照旷课处理。学生个人办理顶岗实践而在规定时 间内没有签署正式高校就业协议或由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的用工协议者,必须在规定 时间内返回学校上课,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返回学校上课者,一律按照旷课处理(指国家教育 部学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下达 15 天后)。 14、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与在校生一起参加由 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答辩。 15、持有国家教育部学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由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的用工协议的顶岗实践学生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校可以申请免予 答辩、盲审和抽答,但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实践调查报告必须合格。 16、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每学期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的正常考核时间参加考核的,正常享 受评优和奖学金评定。 17、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应主动保持同学院的联系,同时必须及时登陆学院校园网了解 学院对教学及课程的安排。由个人申请办理顶岗实践的学生,学院和系里不负责传达任何事 情的通知,所有的通知必须由学生本人登陆高职院校园网查询或打电话向系里咨询。 18、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自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由于用人单位没有 履行合约,学生有权放弃顶岗实践(须持用人单位的解聘证明到所在系领取解除顶岗实践手 续表,一式两份,所在系、教务科各一份);否则,视其为正式办理顶岗实践,并按有关规 定执行。如无解聘证明,则学生在此之前的时间按旷课处理。 19、申请顶岗实践的学生中途由于用人单位原因返回学校,并办理解除顶岗实践手续者, 期间耽误的课程必须自学补上,其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酌情扣分。扣分的原则是:扣减分数 =耽误时间/本学期上课时间*平时成绩。 20、顶岗实践期间,学生必须在所申请的顶岗实践单位进行顶岗实践,不得中途更换顶 岗实践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 21、顶岗实践期间,学生人身安全由本人负责。 22、学生顶岗实践期间,要有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实行学院、系、指导教师三级监控制 度。 三、附则 2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在高职院教务科。 附件:顶岗实践协议书 顶岗实践协议书 甲方:鞍山师范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丙方: 顶岗实践是指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先以实习的方式参加社会用工单位的某项工作进而 与其签署正式就业合同而就业的一种学习方式。为使此项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甲、乙、丙 三方经过共同协商,对顶岗实践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以安排甲方学生顶岗实践、为乙方提供优秀人才为合作目的,甲乙双方经协商, 乙方接纳甲方学生 在乙方顶岗实践。 第二条 顶岗实践期自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甲方有权在选派顶岗实践学生前对乙方单位进行考察。 2、甲方要向乙方提供顶岗实践学生基本资料及相关信息,保证丙方在校期间无犯罪记 录,思想品行良好。 3、应乙方要求,甲方应尽可能对丙方的课程安排、考核方式等做相应的调整。 4、顶岗实践期间,甲方根据情况可以不定期派遣老师到乙方对丙方的情况进行监督和 管理。 5、甲方授权乙方挂牌“甲方实训基地”。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在接纳顶岗实践生前对甲方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有义务接受甲方单位的考 察。 2、乙方要凭借单位介绍信到甲方办理学生顶岗实践相关事宜。 3、乙方有权根据实际需求情况,从甲方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到乙方顶岗实践,并签署 劳动合同。 4、乙方要选派专人负责丙方在顶岗实践期间的辅导和管理,要定期向甲方有关部门通 报丙方顶岗实践的情况。 5、乙方负责为丙方的实践行为作出认证。 6、乙方保证按时向丙方支付实践期间的工资以及各项福利待遇的落实,并按国家有关 法律规定,由乙方承担丙方在工作时间的工伤医疗费等。 7、乙方负责在顶岗实践期间为丙方安排食宿。 8、依据劳动法,乙方有义务保障丙方在顶岗实践期间非个人因素情况下的人身安全及 其它权益,丙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等问题由丙方自己负责。 9、乙方要协助甲方解决不定期到乙方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老师在乙方期间的食宿等。 10、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为丙方安排的课程考核及职业技能课的集中学习、培训等事宜。 11、如丙方有违反乙方规定需辞退时,乙方要及时与甲方沟通,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 决。 第五条 丙方权利与义务 1、丙方申请顶岗实践要求三年制学生在校就读满两年。 2、丙方在顶岗实践期间必须按时缴纳甲方按照相关政策收取的各种费用。 3、丙方在国家教育部学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 式四份)下达 15 天内必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此协议或者签署由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的 用工协议。 4、丙方须自觉如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内所规定的学业要求,并保证完成效果。其中三 年制的学生如果能够于第五学期与用人单位签署正式高校就业协议则其毕业实习成绩即为 良或优。 5、丙方必须按照学院统一规定的考核时间返校参加课程结课考核。各学科的最终成绩 按该学科结课时的考核为准,不予记载平时成绩。考试课程和考证课程必须以期末试卷和职 业资格证书为准,考查课程必须按时提供补交的作业。否则,一律按旷考处理。 6、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实践调查报告,并与在 校生一起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答辩。持有国家教育部学校学生司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由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的用工协议的由于工作原因可 以申请免予答辩、盲审和抽答,但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实践调查报告必须合格。 7、丙方在甲方每学期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的正常考核时间内参加考核的,正常享受评优 和奖学金评定。 8、丙方应主动保持同甲方的联系,必须及时登陆甲方校园网或电话询问了解甲方对教 学及课程的安排,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9、自与乙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由于乙方没有履行合约,丙方有权放弃顶岗 实践(须持乙方的解聘证明到所在系办理解除顶岗实践的手续);否则,视其为正式办理顶 岗实践,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如无解聘证明,则丙方在此之前的时间按旷课处理。 10、丙方中途由于乙方原因返回学校,并办理解除顶岗实践手续者,期间耽误的课程必 须自学补上,其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酌情评定。 11、顶岗实践期间,丙方必须在乙方进行顶岗实践,不得中途更换顶岗实践单位,否则, 按照旷课处理。 12、丙方应服从乙方的安排,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管理规定,服 从管理,爱护乙方的财产、设施设备等。如因个人原因损坏乙方的设施设备等,由丙方按乙 方有关规定赔偿。 13、丙方若对乙方的安排和管理有疑议,要及时与甲方沟通,由甲、乙、丙三方本着友 好协商的态度共同解决。 14、丙方家长要定期向甲方通报丙方顶岗实践等相关情况,顶岗实践期间丙方因个人原 因造成的人身安全等问题由丙方本人及家长负责。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发生的任何争议由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中的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如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其他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 视情况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 任。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经三方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但不得与本协 议内容相抵触。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字): 乙 方(盖章): 丙 方(签 身份证号码: 代 表(签字): 字): 代 表(签字): 家 长(签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