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轻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doc
大连工业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造纸和生物质方向)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的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生生源质 量和培养质量,以推进高水平专业建设与发展,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博士生招生试行申请考 核制招生,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实施,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申请审核制招生总则 1.招生专业 轻工技术与工程学科(造纸方向和生物质能源与材料二级学科) 2.招生对象 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应届)。 3.招生比例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比例按照当年省里批准执行。倘若没有适合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人选 或者数量不足,则把剩余指标直接列入普通报考招生计划之中。 4.招生组织 (1)设立招生领导小组。 由博士点学科带头人担任招生领导小组的组长负责审核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2)设立招生审核工作组(7 人以上)。 由学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博士学位点学科负责人、博士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 等组成,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 (3)设立面试考核组(7 人以上)。 由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生导师组成不少于 7 人的面试考核组,负责对通过审核取得面试 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录取其中的合格者。 5.招生原则 对具有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科研能力强的硕士生,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申请审核制”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1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当年博士生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英语水平要求 具有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且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CET-6)≥425 分。 (2)托福(TOEFL)≥80 分。 (3)雅思 A(IELTS)≥5.5 分。 (4)专业英语八级考试≥60 分。 (5)获得“全国英语水平考试”WSK(PETS-5)合格证书。 (6)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过全英文 EI、SCI 检索论文。 3.科研要求 申请者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和专业能 力,并在某一领域或者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且需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公开发表与本学科相关领域内 SCI 检 索的学术研究论文 1 篇及以上,本校申请者应以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公开发表 以申请之日即为正式见刊发表或者 Online 发表为准。 (2)申请者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公开发表轻工技术与工程相关学科领 域内 EI 检索的学术研究论文 2 篇及以上;本校申请者应以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论 文公开发表以申请之日即为正式见刊发表或者 Online 发表为准。 4.其他情况说明 (1)同等学力人员、在职单证(非学历教育)硕士以及报考定向就业(含在职委培、少高 计划和对口支援等)类别的考生不得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参加选拔。 (2)在国(境)外所获得的硕士学位需要通过教育部学位认证。 (3)对于成果突出者的申请,可提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三、申请审核程序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要求完成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大连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登记表和思想政治考核表。 2 2.由 3 名本学科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书。 3.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与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公章) 6.英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7.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及检索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 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 目录)。 9.个人陈述书(3000 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 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 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核 1.资格审核 学院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申请材料的初审,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应终止其申请程序。 2.招生审核工作组审核 学院组织招生审核工作组进行申请考核制考生与其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 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3 倍。 3.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招生审核工作组所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 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 学院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的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审核结果。 5.综合考核名单确定与公示 研招办对学院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在学 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并通知申请者进入面试考核遴选环节。 四、面试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 3 进入面试考核的申请人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到学校进行 资格复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面试考核环节。 2.面试考核 由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面试考核组(不少于七人)进行面试考核。主要 考核申请者的知识结构与学科基础、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科研创新与培养潜力、综合素质 等。 面试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其中考生个人陈述以 PPT 形式汇报 15min,重点陈述本人在 研究生期间科研进展和未来科研方向及设想。 考核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 保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3.确定录取名单与公示 学院(科)面试考核组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 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提交学院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公示 5 天无异 议后,向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拟录取考生信息、报考材料及考核成绩,再经 政审、体检合格,并经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拟录取并公示。 五、其他说明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须提前在本院网站公开博士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实施 方案、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和综合考核结果等信息。 2.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材料审核、综合考核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监察处、 研究生院进行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初步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 3.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本单位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 当年度的博士生考试招生工作。 4.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拟录取的我校应届硕士生不再推荐参加公开招考。 5.已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拟录取的博士生必须在我校公开招考报名时间段进行网上报名 及现场确认,履行相关各项报名及录取手续。 6.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生的培养类别为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生(非在职),个人 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学生档案室,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学期间不得变更培养类别。 4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大连工业大学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轻工技术与工程学科负 责解释。 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 轻工技术与工程学科 2019 年 6 月 1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