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2021-08-27 2021-08-27.doc
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拨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 财政、教育部门按程序划定、下达学校奖学金名额,并进行获奖终审。 校内评审工作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考查范围为学生学习成绩、科 研业绩、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活动及日常综合表现等。食品学院秉承 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 逐级优选的程序。 一、申请范围 我院所有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不 含延期毕业和定向、委培等培养类型学生。 二、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心理素质健康; 4、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位于本专业前 50%; 5、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出勤率较高,综合素质得到同学广泛认可; 6、科研能力突出,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导 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本人第一作者),或取得发明专利,或 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科技奖励; 7、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三、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不诚信行为; 3、考核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 4、配合学校和学院工作中态度恶劣,严重违纪者。 四、优先考虑条件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以下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 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 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 EI、ISTP、SSCI 全文收录(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或本人第 一作者),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 3、在食品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 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4、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 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具体细则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具体细则如下: 1、研究生评选主要以第一学年必修课程总评成绩为主(约占 80%) ,主持以研究生身份申报的科研项目和发表学术论文为辅(约 占 10%),同时,考虑其他社会工作情况(约占 10%);即其综合成 绩=学位课加权平均分(80%)+综合加分(论文 10%+其他加分 10%)。 3、论文加分(10%) 项目 细则 加分分值 国际级期刊学术论文(SCI、EI、 2 发表论文 ISTP、SSCI) 加分 国内主流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1.5 其他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1.0 4、其他加分(10%) 国际竞赛获奖(一、二、三等奖、 2.0/1.8/1.6/1.4 优秀奖) 国家级学术科研专业竞赛获奖 学术科技 (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竞赛加分 省部级学术科研专业竞赛获奖 1.6/1.4/1.2/1.0 1.4/1.2/1.0/0.8 (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市、校级学术科研专业竞赛获奖 1.2/1.0/0.8/0.6 (一、二、三等奖) 校级学生干部(主席、部长、干 1.0/0.8/0.6 事) 社会活动 表现 院级学生干部(专业总负责人、 党支部副书记;专业负责人、党 支部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1.0/0.5 社会实践获奖国家级(一、二、 1.4/1.2/1.0/0.8 三等奖、优秀奖) 社会实践获奖省级(一、二、三 1.2/1.0/0.8/0.6 等奖、优秀奖) 社会实践获奖市级(一、二、三 1.0/0.8/0.6 等奖) 社会实践获奖校级(一、二、三 0.8/0.6/0.4 等奖) 六、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标准为每生每年 2 万元。如有变动,按 照上级文件执行。 七、注意事项 1.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以前申请 依据的条件不再发生效力; 2.研究生如有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 两年内各类奖励评选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评选程序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过程中应充分 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 本学院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将建议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 3.建议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正式评选结果,上报学校研究 生部审批; 4.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和奖金。 九、本试行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食品学院所有。 十、本办法自 2014 年 10 月 16 日起施行。 附件:1、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填表要求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大连工业大学 食品学院 2014 年 10 月 附件 1: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均为 word 格式,A4 纸打印,不可更 改表格式样。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打印,方向一致,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 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工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请勿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 项。 2、申请审批表正面除申请人签字外,其余内容均需仿宋 GB2312 四号字体 居中打印,严禁加粗黑体;反面全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3、表格中“基本情况”栏中“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填写格式例为“1990 年 1 月” ,“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如申 请人为民主党派,则根据相关相关简称规范填写。 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 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在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学术活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 数控制在 200 字左右,申请人必须本人签名。 5、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 100 字左右。 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本人的研究生导师,其他人无权推荐,请勿由他人代写推 荐理由,必须手写签名,盖章无效。 6、表格中“评审情况”栏需详细填写,字数在 100 字以内,各学院评审委 员会主任填写评审意见,请勿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不能只填写“同意推荐”简 单的四个字,必须手写签名,盖章无效。 7、表格中“基层单位”填写学院全称(例如:轻工与化学工程学院)。 “专 业”填写录取专业全称(例如:设计学(环境艺术设计),不得只填写设计学或 环艺), “攻读学位”填写理学硕士、工学硕士、管理学硕士、艺术学硕士、工程 硕士或是艺术硕士,“学制”填写“两年”或“三年”,在“学习阶段”栏中的 “□硕士”上划“√” ,学号为 14 位全学号。 “基层单位意见”栏公示日期不得少 于 5 个工作日,并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必须由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并加盖基层 单位公章。 8、表格中“培养单位意见”栏公示日期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并用阿拉伯 数字填写;必须加盖学校公章。 9、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复印件无效。 10、《获奖学生汇总表》为 word 格式,电脑录入相关信息后,用 A4 纸打 印,汇总表手工填写无效。表格字段不允许修改,特别注意“培养单位”为大连 工业大学、 “基层单位”为学院全称,“专业”为录取专业全称。 11、 《获奖学生汇总表》和《申请审批表》内容必须一致,特别注意学生姓 名的书写格式,避免出现音同字不同的情况。 附件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基层单位 专业 攻读学位 学制 学习阶段 □硕士 □博士 学号 身份证号 申请 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 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评审 情况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 基 层 单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月 日 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 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位 (基层单位公章) 意 见 年 月 日 培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 养 家奖学金。 单 位 意 (培养单位公章) 见 年 月 日 附件 3: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报送单位: 序号 (公章) 学生姓名 经办人: 填表日期: 性别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民族 公民身份号码 传真: 培养 单位 电子信箱: 基层 单位 专业 学号 入学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