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南县2023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条件.docx
附件 2 南县 2023 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入学条件 一、在招生入学电子平台申请学位,家长需拍照上传的图片 资料 ——有户有房:①户口簿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屋预售合 同+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机打缴费凭证 ——有户无房:户口簿 ——有房无户:①户口簿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 契税、房屋维修基金机打缴费凭证或小产权房资料(土地使用证+购 房合同+社区开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水、电、燃气费缴费凭证) ——无户无房: (一)务工类:①户口簿②居住证(租房合同)③备案劳动合同 ④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用人单位缴纳) (二)经商类:①户口簿②居住证(租房合同)③监护人在南洲 城区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 执(三)其他类:(1)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 户口簿(2)因父母工作调动的随迁子女入学,提交南洲城区党政机 关或事业单位的调动证明、工资与社保转移关系和户口簿、租房合 同(3)具备《南县人才引进激励办法(试行) 》 (南发〔2017〕4 号) 入学支持条件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户口簿 说明:“无户” 、 “无房”指户籍、房产不在申请学校的招生范 围,并不是没有户口、没有住房。 二、入学证明材料要求 1.材料时限要求。2023 年 8 月 31 日满 6 周岁(即在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出生日期以户口本信息为准)的儿童可 申请入学,农村小学(不含乡镇中心小学)学位富余时,入学 年龄限制可放宽到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满 6 周岁。因放宽入 学年龄限制入学的学生,在小学阶段,不得转入城区公办小学; 申请“户口类” “房产类” “务工类”和“经商类”学位的入学 证明材料必须满足半年时限要求,即在 2023 年 3 月 1 日前取 得。 2.上传照片要求。上传的图片必须是相关原件材料的照片 (原图) 。上传房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时,只 需拍能够体现相关信息的关键页,不需要每页都上传。 3.人物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证明儿童(学生)与其父母 亲的身份关系的,还须上传儿童(学生)的医学出生证明。 4.房产性质要求。住宅类商品房可以申请学位,商铺、厂 房、临时建筑、公共设施配套建筑等不能申请学位。凭小产权 房申请学位的,按规定上传完整材料外,还需接受实地调查。 5.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流行性疾病的发展形势和上级通知 精神,及时在招生入学平台发布相关要求。 三、申报途径及咨询方式 1、搜索并关注“南县教育新闻”微信公众号,点击“招 生入学”菜单,点击“招生文件”链接可了解招生入学相关政 策及文件,点击“入学平台”链接可调出招生入学微信小程序。 “南县教育新闻”微信公众号 2、扫描微信小程序,家长参照入学条件后上传相应图片 材料,并申请对应区域内学校学位。 “招生入学报名”微信小程序 3、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教育局基教股 203 室; 电话咨询:0737-522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