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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院科研〔2023〕23号 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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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科研〔2023〕23 号 科研处关于组织申报 2024 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 研究项目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 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 为做好 2024 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的项目包括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 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上海市 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 般项目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须自拟 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选择《2024 年度上海 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 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 择《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完全 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 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指南》设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鼓励广大教 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 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 3 年,资助标准为 8 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鼓励青年教育 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 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 3 年,资助标准为 6 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 积极关注教育实践中的现实性、应用性问题,开展多样化、 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学研究,研究周期为 3 年,资助标 准为 5 万元/项。 2024 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还设立上海高校哲学 社会科学专项,包含“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 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伟大建党精神研究”等 研究领域,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 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只能申报 1 个项目,特别提醒不能同时申报 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项。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已作为项 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承担在研的上 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 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六)2023 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以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 请。 (七)申请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应具有副高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 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基础教育单位 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务人员的书面推荐;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 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和专业机构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同一学科、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书面推荐。哲学社会科学规 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且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八)申报《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 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 3 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 有关的研究或者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申请人 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三、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限额 11 项,如申报数量超出 限额,科研处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一)填写申请材料 申请人依据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和项目设计论证 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教育学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上海市教育科学 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论证活页的具体内容详见 各类别申请书。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涉及 12 个学科。请依照申请书 所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项目根据“尽量 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 般项目中的“教育基本理论”学科,细分为“教育基本理论(党 建类)”和“教育基本理论(其他)”。 (二)申请材料提交 各院系(部门)应于 2023 年 6 月 7 日 16:30 之前将完成 本单位申报项目申请书、论证活页和查重报告发送至冷蓉邮 箱,逾期不予受理。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将组织申报人员进 行网络填报,网络开放填写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周一) 0 : 00 至 6 月 16 日 ( 周 五 ) 12 : 00 。 登 录 网 址 为 https://www.shjykysb.cn/.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项目评审 市教委统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项目实际经费以评审核 定金额为准。项目经费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经 费使用管理按照市级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相关经费管理办 法执行。 联系人:冷蓉,28991092 科研处 2023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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