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关于组织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的通知.docx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科研〔2023〕10 号 科研处关于组织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专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的通知 本校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 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 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 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 课题指南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 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 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 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 10 万元,研究年限为 2 年。 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 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 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 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 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 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 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 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1、2022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 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有 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 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 (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 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 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 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 1 份带有 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 报单位统一寄送至科研中心。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 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 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 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 度编制项目预算。 5. 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请 申请老师在截止日期之前将查重报告发送至冷蓉邮箱(请勿 通过其他方式发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 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 《申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 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 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 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 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真实,切实提 高项目申报质量。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 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联系方式:01062514698、010-62514714;电子邮箱:ktsb@moe.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35 号教育部科研中心社会 科学发展与教材建设研究处,邮编:10008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蓉。28991092。 科研处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