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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神快速通道勘察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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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禹神快速通道改建工程勘 察设计费项目 (不见面开标)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YZCG-DLT2023068 采购单位: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采购文件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和评审 六、确认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 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八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 第一章 谈判邀请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受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禹神快速 通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费项目 (不见面开标)”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本谈判文件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2、项目名称: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禹神快速通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费项目 (不见面 开标) 3、采购编号:YZCG-DLT2023068 4、项目需求:禹神快速通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详见谈判文件) 。 5、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 容; 6、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97700.00 元;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设计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 (一)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 统用户注册”入口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 (二)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竞 争性谈判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 2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3 年 07 月 25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开启 (一)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一开标室(地址:禹 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九楼)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二)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供应商须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 格式)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准 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未在规定时 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 大厅” 。 七、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市) 》上发布。 八、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禹王大道东段 联 系 人:连先生 联系方式:0374-88806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5388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3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前自行联系 CA 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提交、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 应商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 应 商 登 录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许 昌 市 ) 》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http://ggzy.xuchang.gov.cn/)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本”,按谈判 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作响 应文件。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 用于投标。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 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 5.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许昌市)首页“资料下载”栏目的《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代理机构/投标人) 》。 5.2 供应商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规 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5.3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 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开始”按钮后 120 分钟内完 成) 。供应商未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4 开标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 可开标结果。 4 5.5 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 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评审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谈判)项目,谈判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依 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 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 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 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 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 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 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料 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6.3 如因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第八章“响应 文件有关格式”二“报价一览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 导致谈判小组无法联系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报价)的,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 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禹神快速通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二、采购内容: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禹神快速通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三、采购标的执行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四、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就该项目完整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中须有详细合理的实施(技术)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否则为无 效响应文件。 3、本次招标某些技术标准与国家所要求的标准不统一或有不兼容的地方,均 以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最新出台的标准为准。 4、如果未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其相关行业标准或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则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说明。 六、验收标准 采购人根据禹州市财政局(禹财购〔2022〕8 号文件)有关规定成立验收小组,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 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由验收小组出具 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验收。 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七、资金支付 (一)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二)支付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八、特别提示: 1、投标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网络端参加开标会议,随时接受 谈判小组询问,并予作出相应解答。 2、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中标人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 表电子档,并同时通知代理机构。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项目名称:禹州市交通运输局禹神快速通道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1 采购项目 费项目 采购编号:YZCG-DLT202306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招 标 人: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2 采购人 地 址:禹王大道东段 15 号 联 系 人:连先生 联系方式:0374-8880676 名称: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3 采购机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35388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4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 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7 ①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 税收凭据。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 (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 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中国社会 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 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8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https://chinanpo.mca.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采购人通知提交审查资料时间止; 3、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第一至七项可用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 诺函替代(格式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在中 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 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 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5 ★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接受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 6 ★预算金额 397700.00元,超出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7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组织,时间: 8 谈判前答疑会 地点: √ 不召开 □ □召开,时间: 9 进口产品参与 √ 不允许 □ 地点: □允许 90天(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0 ★谈判有效期 成交供应商谈判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成交供应商全部合 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成交供应商将本项 11 √ 不允许 □ □允许 目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分包 9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12 谈判响应截止及谈 2023年07月25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判时间 13 14 响应文件 开启地点 谈判保证金 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地址:禹州市行政服 务中心楼九楼)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本项目不收取。 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承诺函。 谈判公告、成交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 15 公告发布 关信息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16 17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 谈判文件时间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 质疑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 文件编制的) 谈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 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 □ 18 响应文件份数 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文 件格式为: X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 19 响应文件的 签署盖章 √ 电子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 □ 人电子印章。 √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 20 谈判小组组建 的人数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政府 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 评审方法 22 授权函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 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单位委派代表参加谈判小组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 10 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单位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对谈判过程 实施监督的须进入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电子监督室, 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且不得超过2人。 1、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 列明行业。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 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 23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 企业扶持政策。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 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 24 节能环保要求 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 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 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 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5 信息安全要求 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 48号)要求: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11 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目前已与部分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政府 26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政策告知函 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中标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许 昌市政府采购网”向所选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 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 (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 惠的贷款服务。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 台”查询联系。 ☑无要求 27 履约保证金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成交供应 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 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28 代理服务费 “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文件”规定收取,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 29 成交供应商 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 需提交的资料 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0374-8235388,邮箱: hndhzb@163.com。 √ 是。供应商响应时须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 □ 商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谈判现场 30 电子化采购模式 不再提供(本谈判文件第六章另有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否。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资质、业绩、 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12 根据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 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 : ①总 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 31 最后报价 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 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 后报价。 ②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 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1、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 (许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 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 32 特别提示 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其投标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 相关信息并进 行评审,在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 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2、项目编号以本谈判文件中的采购编号为准。 3、谈判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的先后顺序不做无效响 应。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由《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替代 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3 供应商资格核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提供) 3、执业许可证。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13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 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 税收凭据。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 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 (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14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中国社会组 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 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https://chinanpo.mca.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采购人通知提交审查资料时间止; 3、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 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的先 后顺序解释; 34 解释权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 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 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35 投诉渠道 供应商在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15 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 诉。 受理部门:禹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8112523 电子邮箱:yzscgb8112523@163.com 通讯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2号禹州市财政局1305房间 16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适用范围 1. 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 购项目的采购。 1. 2 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 2.定义 2. 1 “采购项目”: 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 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 3 “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 谈判文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 4 “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 5 “甲方”系指采购人。 2. 6 “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 7 “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 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 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8.1 谈判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的,均视为拒绝进口 产品参加响应。 2.8.2如响应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 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 9 谈判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供应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 17 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 须具备的条件。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 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 3.3.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 购 网 ” ( www.ccgp.gov.cn ) 、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https://chinanpo.mca.gov.cn); 3.3.2 截止时间:同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3.3.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谈判小组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 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3.4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社会 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5 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谈判 小组查询结果为准,谈判小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 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响应。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6 “投标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 本章第3.1项和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 在响应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义务; 3.6.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 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8 3.6.3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 少 3.6.4 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6.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6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 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 权利。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及自身条件制定合理的技术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 技术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须有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采 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4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 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 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 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 畴外的替代品。 5.谈判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19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谈判公告、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 成交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 省·许昌市)》上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 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 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 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代理费用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其他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 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 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 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 人负责解释。 20 二、谈判文件说明 9.谈判文件构成 9. 1 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须知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6)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 (7)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8)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9)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9.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 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谈判文件要 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响 应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3 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 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 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响应文件须单独提供廉政方案,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否则 将否决其投标。 10.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 1 在谈判响应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 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10.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 日3个工作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正公告。 10. 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当谈判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 21 容为准。 10. 4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 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事 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1. 2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 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报价 12. 1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2. 2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 其他商品、服务。 12. 3 供应商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响应为非实 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2. 4 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 响应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响应报价应 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 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 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 利润等。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还有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 12. 5 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且不低于成本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 预算金额(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予以拒绝。 12. 6 最低报价不能做为成交的保证。 13.响应文件有效期 13. 1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谈判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 22 响应,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13. 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供应商是否同意 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答复。在延长的报价有效 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 13. 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 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4.响应文件构成 14. 1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14. 2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 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4. 3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 14. 4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 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4. 5 供应商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谈判文件要求根据所响应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一个标段对应 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 用。 14. 6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 15.响应文件格式 15. 1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 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16.谈判保证金 16. 1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16. 2 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承诺函。 17.谈判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7. 1 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 2 在谈判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 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23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8.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18. 1 供应商必须在“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时 间前,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18.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 决定酌情延长谈判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响应截止期 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按采购人修改通 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 接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 1 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的,须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 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0. 2 供应商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当按 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20. 3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供应商将承担违背响应承 诺函的责任追究。 2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谈判和评审 22.响应文件解密 22. 1 采购人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由代理机构主持,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22. 2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由代理机构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 动”等功能;供应商、代理机构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后供应商选择功 能栏“开标记录”按钮可查看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 24 和谈判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2.1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采用双重加密。 解密需分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22.2.1.1 供应商解密:供应商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22.2.1.2 采购代理机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按电子响应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 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22.2.1.3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 22. 3 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谈判活动终止。(如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 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形的,供应 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22. 4 响应文件解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 22. 5 供应商对解密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 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 6 响应文件解密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 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解密结果。 23. 谈判小组组成 23. 1 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 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1.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1.2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 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3. 2 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3. 3 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3.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 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3.3.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25 或者近姻亲关系; 23.3.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 4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 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3. 5 采购人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3. 6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 1 资格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 进行审查。本项目具体资格审查详见(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24. 2 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 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 25. 1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 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 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 性内容。 25. 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26. 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 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26. 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 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 知”25.2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为无效报价。 26 27. 响应无效情形 27. 1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7.1.1 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 27.1.2 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承诺函的; 27.1.3 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7.1.4 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7.1.5 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7.1.6 投标文件内容模糊清,无法辨认的; 27.1.7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7.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响应无效: 27.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27.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7.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7.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7. 3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 公管办[2019]3号)规定,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 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 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谈判 响应无效。 27. 4 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 响应文件评审与谈判 28. 1 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 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 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8. 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 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8. 3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28. 4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27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 应商。 28. 5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8. 6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如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形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 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 28. 7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 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 谈判。 28. 9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 公管办[2019]3号)规定,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 关信 息并进行评审。 29. 评审方法与提出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30. 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 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 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核验中标供应商由《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替 代的证明材料)。 28 30.2 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 交供应商的,又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 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0.3 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发布后 1 个工作日(有特殊原因的,须提前向采购人 和招标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供应商须对 此进行承诺,否则为无效投标。 31. 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 在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1.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1.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 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 形除外。 32. 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 32. 1 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 发出成交通知书。 32. 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 由不得放弃成交。 32. 3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谈判报价及分项报 价一览表(包含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 子文档,并同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33. 质疑提出与答复 33.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提出质疑 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已依法获取磋商文件,且应当在获 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一次性提出,提出后电话联系本项目磋商公告中集 采机构联系人查看,并同时将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29 纸质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采购单位,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33.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3.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 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 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3.2.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 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33.2.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 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4.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 交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 定的事项和成交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5.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 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3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36.1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 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 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目前已与以下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 务,中标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向所选的金融机构申请贷 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 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36.2 合作金融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30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小微金融部) 联系人及电话:陈阳 13137407575 方金龙 1583653990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中原银行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浦发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赵勇 0374-7313569、7313502 18937459920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163号许继花园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交通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宋纪刚 0374-2369912 13733951305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14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光大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李东磊 0374-2928168 18569936868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文峰路交叉口西北角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崔星迪 0374-5376058 1883998305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中段新天下AB座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邮储银行许昌市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张彦峰13839001972 武松涛18839902679 徐亚爽15038297574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邮储银行莲城支行二楼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白炜 13938772680 刘晓飞 0374-3338596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建设路1488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联系人:韩晨 1325349067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6号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36.3 “许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产品推介名录”链接 http://xuchang.hngp.gov.cn/xuchang/content?infoId=1606365368231095&c hannelCode=H711001 31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 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 ,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属于 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含民办非企业) (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 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 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 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2 5、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 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 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 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 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 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 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 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五、支持脱贫攻坚(物业服务采购) 1、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 号有关要求,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各 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 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2、优先采购有关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除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开项目采购信息 外,还应公开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确保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接受社会监督。 33 第六章 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 一、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如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第 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形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注:(1)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 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 (2)资格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 件扫描件(或图片)。 序 资格审查因素 号 说明与要求 1 投标函 参考谈判文件第八章 3.1 格式填写 2 中小企业 (1)中小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3 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函 按照谈判文件第八章 3.5 格式填写 4 谈判报价 5 谈判承诺函 6 联合体协议 谈判报价是否超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超出预 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供应商以谈判承诺函的形式替代谈判保证金。 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 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法人提供) 7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 权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非法人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 34 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法 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 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 身份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 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 “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 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 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 资质证书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 9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0 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响应 二、对响应文件评审 (一)审查响应文件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商务、 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注: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 35 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 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强制性认证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1)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2)供应商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响应文 件中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 采购。 (3)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响应文件中提 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 购。 2、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1)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属于“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 认证)范围内,则必须承诺采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应在响应文件 中提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承担其响应被视 为非实质性响应的风险。 (2)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响应文件中应根 据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提供: ①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官网(http://www.isccc.gov.cn/index.shtml)产品查询结果 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三)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报价。 36 (1)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 19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 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 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 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含民办非企业单位。 (2)对监狱企业价格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四)投标无效情形 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谈判 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2)符合性审查资料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7 e.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计算报价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1 非联合体投标人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 扣除 20% 联合体各方均为 小型、微型企业 2 3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 扣除 20% (不再享受序号 3 的价格折 扣) 计算公式 评标价格=小型和微型企业报 价×(1-20%)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 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 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 的报价扣除 6 % 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 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1-6 %) 4 监狱企业 对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20%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监狱企 业产品的价格×20%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价格扣除 20%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20% 1、中小企业应在响应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经谈判小组审查、评价,响应文件符合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进行了政策性价格扣除后, 以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成交候选人。 备注: 对投标人挂靠借用资质、提供虚假业绩、证书投标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政府采购 法》给与行政处罚,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示。 38 a、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本表中第2项、第3项情形不适用。 b、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 c、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则该货物的制造商也必须 为上述企业,否则不能享受价格优惠。 d、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评审方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提出 3 名成交候选人。根据规定,采购人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谈判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 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 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注: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 3 号)规定: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 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 告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39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 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谈判文件有冲突) 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 订 地: 甲方(采购人): 住所地: 乙方(中标人): 住 所 地: 乙方于 年 月 日参加了 (采购代理机构) 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 (包及包名称) 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 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 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技术标准:…… 第二条 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货物及 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 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 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服务交付 1、交付日期: 2、交付地点:…… 40 第四条 交付验收 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 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1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 。乙方应 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 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 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 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 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 及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 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 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 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 第五条 …… 权利瑕疵担当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 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等权利; 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所有权归属 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 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 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 付 %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 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包装、装运及运输 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 坏均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 3.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对乙方提出的具体包装要求: 41 第八条 款项支付 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 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 3、付款方式 3.1 预付款比例: %,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2 个 工作日内支付。……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根据许昌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要求,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售后服务及承诺 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 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 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 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 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 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 久免费使用。…… 第十二条 甲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责任 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 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 2、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 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 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42 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 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 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 %的违约金。 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 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 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 遭受的损失。 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供应商缴纳的履约 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 低于合同订立时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 支 付逾期利息。 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 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 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 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 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 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保密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 ,不得透露或 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 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 第十七条 %支付违约金。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 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 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第十九条 份,乙方 份。……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 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 43 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条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持政府采购中 标(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中 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 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中标(成交)供应商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 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 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中标(成交) 供应商持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 同中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 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 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行账户,保障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 账户一致。 3.当中标(成交)供应商成功获取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要 求,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 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 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 ; 2、乙方投标文件;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年 月 日 44 日 第八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注: 1.以下的投标文件格式为通用的格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招标文 件内容要求为准,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格式。 2.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 45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46 日 一、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序 项 号 目 1 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2 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3 报价函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 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 供应商须具备的特殊资质证书 8 谈判承诺函 9 联合体协议 供应商应答 响应文件中所 (有/没有) 在页码 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其他供应 10 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11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承诺函 12 分项报价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3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14 售后服务方案 15 业绩情况表 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1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8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CCC 强 19 制性产品 认证 20 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 要求承诺函 其它资料 47 备注说明 二、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 (全称) 日期: 月 年 (公章): 日 48 合同履行期限 备注 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 3.1 报 价 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谈判邀请,_______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 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 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 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定,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二、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90 天内遵守本谈判文件中的承诺且在 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三 款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 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补 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时间截止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销谈判响应 的,则我方承担违背响应承诺的责任追究。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谈判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 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响应报价。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响应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 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49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六个 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便核查。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谈判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项目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 务: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50 年 月 日 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就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 名称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响应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 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51 3.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谈判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 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 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 之日起直至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反面) 52 3.4谈判承诺函 致:(采购人) 经研究,我方自愿参与贵方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 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方如果在本次响应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接受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诺依法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五、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53 期: 年 月 日 3.5 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 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 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 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的;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4 自愿 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 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 投标处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5 3.6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 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3.7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自拟) 3.8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 56 四、响应文件审查相关材料 4.1服务方案 (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4.2服务承诺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自身条件编制) 57 4.3 业绩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1 2 3 4 ……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8 合同金额 (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 4.4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 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 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59 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 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60 期: 年 月 日 五、其他资料(若有)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 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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