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9145).docx
2023 年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概况 一、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 150 人,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由原市住房管理中心、原市不 动产登记中心、原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和原市房产信息中心组合 成立,按照市政府授权,承担全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相 关任务。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辖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 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 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产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 押权及水域权等不动产的权属调查、测绘面积备案、登记交易工 作;承担跨市域位到本市一方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定因跨县域 登记管辖争议而协商不能的登记管辖工作。 (二)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平台建设,制定不动产登记交易 平台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负责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 合同网签备案、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三)负责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房屋抵押合 同网签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四)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交易资金的管理服务。 (五)负责不动产信息系统建设,网络安全防护,信息安全 容灾备份,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种不动产登记交易相 关信息,开展信息数据的分析预测。 (六)负责市辖区不动产登记交易簿册等相关档案资料的管 理,依据有关规定提供信息查询、查核、利用服务。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内设 12 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 公室、财务科、受理科、权籍测绘审核科、土地登记科、房屋登 记交易科、农业产权科、综合登记科、租赁备案科、法规效能科、 信息技术科、档案管理科。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部门预算为中心机关本级预算。 1.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收入总计 8091.51 万 元,支出总计 8091.51 万元,与 2022 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 各增加 4427.91 万元,上升 120.86%。主要原因是驻马店市中心 城区商品房契税补贴由我中心承办,预算安排契税补贴资金 4000 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收入合计 8091.51 万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091.51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支出合计 8091.51 万 元,其中:基本支出 3394.51 万元,占 41.95%;项目支出 4697 万元,占 58.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 算 8091.51 万元。与 2022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4427.91 万元,增加 120.86%。主要原因是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商 品房契税补贴由我中心承办,预算安排契税补贴资金 4000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 初预算为 8091.5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 支出 0 万元,占 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54.95 万元,占 6.86%; 卫生健康支出 226.18 万元,占 2.79%;住房保障支出 7310.38 万元,占 90.3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 类情况说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394.51 万元,其中:人员 经费 3206.5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 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 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 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 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187.9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 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 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 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 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 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 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 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 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 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 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 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 2023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 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8.6 万元。2023 年“三 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2 年减少 4 万元,下降了 31.75%,主 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我中心 2023 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预算数与 2022 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无因公出国(境)业 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6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 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 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0 万元,比 2022 年减 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未购置公共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预算为 7.6 万元,比 2022 年减少 0 万元,下降了 0%,主要 原因是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三)公务接待费 1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 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2 年减少 4 万元,下降了 80%。主要原 因是压减公务接待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 算为 187.99 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 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9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 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96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中心 2023 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 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 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 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 年期末,我中心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 要通信用车 2 辆、应急车辆 0 辆、老干部用车 0 辆;单价 50 万 元以上通用设备 4 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中心无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 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 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 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 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 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 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 、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 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 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 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