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专项绩效评价报告.doc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 2020 年度湿地巡护及站务费用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285 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精 神,我局对 2020 年度湿地巡护及站务费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如 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股室:办公室、财计股、人事股、 资源保护股、科研宣教股、法制股,下设公益一类股级事业单 位 3 个。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 截止 2020 年 1 月(预算编制时间),我局实有在职人员 47 人,其中参公人员 14 人,事业编制 20 人,退伍军人 13 人。离 退休人员 33 人 。 3、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自然保护和野生动植物资 源的方针、政策、法令。 2、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建设项目, 1 进行退化湿地修复改造;加强对自然保护区试验区、缓冲区、 核心区的分类保护和管理。 3、组织宣传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开展湿地保护 知识的教育;负责湿地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 4、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科研、 保护和救护工作,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重点对濒危珍稀动植物保护发展 进行研究,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引种驯化和繁殖工作。 6、检查监督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从事湿地野生动植物猎采、 饲养、培植等活动,负责自然保护区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的规 范管理。 7、 负责自然保护区内日常巡查管护,协助有关部门依法 查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违反自然保护区、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 源管理政策、法规的各类案件。 8、 依照国际公约的惯例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协调、 协作和交流。 9、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益阳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负责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范围内的生态环 境、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科研和湿地保护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工作。 11、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统一受理本管 2 理区域内保护管理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和基层组织反映的问 题进行前期处理,建立台账登记,按职责分工协助有关部门处 理并跟踪办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1、项目资金组织情况分析 2020 年湿地巡护及站务费用资金预算 120 万元,实际到位 120 万元。均为地方财政预算资金。 2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机关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 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严格按 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 顺利完成了对保护区沅江境内 106 万亩管护区域常年开展 的日常巡查,对保护区及周边社区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候鸟及 野生动物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宣传,对湿 地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的科研监测,组织及配合开展巴南湖 集中采砂监管、秸秆禁烧督查、洞庭清波专项整治、禁捕退捕 专项行动和湖洲道路管控等专项工作,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 务。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通过广泛宣传,湿地生态保护法规政策及意识已深入民心, 3 湿地得到更好的保护,生态得到很好的修复,每年冬季来南洞 庭湖过冬的候鸟越来越多,甚至多次出现国家级珍稀保护动物。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 年我局实施的湿地巡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资金项目总 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 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 群众反响较好,社会生态效益显著。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由于工作区域在湖泊洲滩,租用快艇等水上交通工具开支 较大,尤其是环保督察、生态环境整治重点工作开展以来,工 作强度、巡护密度大量增加,年初预算经费与实际运行经费有 差距,宣传投入不足,希望能够调整年初预算。 益阳南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沅江市管理局 2021 年 7 月 2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