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docx
大连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 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 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业型 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培养方式 一、2020 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791 人(因招生计划国家尚 未下达,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 科目信息请登录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大连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2020 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 生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再招收定向考生, 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非 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定向就业考生,采取“跟班读”的方式, 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 辩通过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达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 位证书。 三、2020 年学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5 人,所有专业均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欢迎符合条件 的考生填报。 四、2020 年学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报考,接收推免生 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欢迎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报考。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二、学费标准 学校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批复和备案的学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 6000 元。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每生 每学年 12000 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 6000 元。 3.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 6000 元, 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 奖 助 体 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金” 、 “国 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 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每生 6000 元/年,70%考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30%考生可获得研究生“三 助”津贴。 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将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每 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3000 元。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且学科 (专业方向)排名前 2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一志愿考 生人数,不含调剂考生人数。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国家“双一流”院校考生及“中央美院”、 “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 4.调剂考生:调剂到我校的国家“双一流”院校及“中央美院”、 “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其他调剂到我 校初试统考科目成绩达学科(专业方向)前 10%的考生。百分比基 数为实际录取调剂考生人数,不含一志愿考生人数。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当年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 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 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 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 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 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 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 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 规定制定并公布。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 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 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 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 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 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 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 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 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 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 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 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 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 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 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 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 11 月 10 日前完成学历 (学籍)核验,并向学校提供证明,否则学校可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 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 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 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 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 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 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 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 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 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 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 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 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 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 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 试 一、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超过 3 小 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3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 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二、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 数学三。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 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招生。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 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 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 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学校 可允许(非必须)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四、学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 策。 五、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工业大 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 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 2020 年 4 月底前完成。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 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九、学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 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十、按照国家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 进行也可由考生自行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按国家相 关规定执行。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 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 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 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 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 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 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 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 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 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 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 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 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 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 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2020 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 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报考硕士研究 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 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 学资格 1-2 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 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 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 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 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 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破格 复试录取办法、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 的考生相关情况均由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 (http://yjs.dep.dl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试及社会监督,考试申诉举报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813,jjjc@dlpu.edu.cn),研究生学 院(0411-86323716,yjsxy@dlpu.edu.cn)。 其 它 一、学校办学地点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 1 号 二、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 准。 联 系 方 式 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dep.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0411-86323869 传 真:0411-86323616 邮 箱:yzb@dlpu.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 2019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