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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体军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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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2 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 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研组: 根据《嘉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办法》(嘉院教字 〔2022〕23 号)第二十条规定、《嘉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 考核办法》(嘉院教字〔2015〕7 号)文件精神和 3 月 13 日校教务 处下发的《关于提交 2022 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结果等事 项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体军部 2022 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 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体军部成立以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教师教学业绩等级的评定。最终结 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教务处。 教学中心在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学业绩考核的组织 和协调工作。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由樊静任办公 室秘书,负责向各教研组长提供有关数据,对教师提交的有关数据、 材料进行审核,对各教研组提交的考核数据进行汇总和审核。 二、考核指标体系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体系由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质量、 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等四项一级指标构成。其中教学工 作量、课堂教学质量、教学基本建设等三项指标考核得分总和为教 师本人的学年教学工作业绩基本考核得分(简称“考核基本分”) (一)教学工作量指标(考核指标 1) 教学工作量指标考核得分,根据教师实际完成的学年体育课程教 学工作总量与其个人应完成的额定教学工作总量的比例确定。具体 评分标准按照学校教学业绩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教师学年内完成的体育课程教学工作总量数据由综合办公室负 责提供。 教学工作量指标考核满分为 10 分,占考核基本分的 10%。 (二)课堂教学质量指标(考核指标 2) 课堂教学质量指标考核得分根据学生评教和督导评教两部分得 分加权平均确定。教师学年学评教数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提供,督 导评教由体军部督导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 课堂教学质量指标考核满分为 80 分,占考核基本分的 80%。其 中:学生评教(2021-2022 学年第 2 学期和 2022-2023 学年第 1 学期) 考核满分为 35 分,督导评教考核得分满分为 45 分。 (三)教学基本建设指标(考核指标 3) 根据体军部教学工作实际,教学基本建设指标由各教研组组长根 据本教研室教师遵守教学基本规范与教学秩序情况分别进行考核评 价,涉及教师调(停)课的数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提供。 根据体军部教学工作实际,教学基本规范与教学秩序评价范围主 要包括: 1.上交教学基本文档的时间、完成质量情况 2.平常教学检查、教研活动、公开课听课情况 3.遵守教学秩序情况(含因私调停课)情况 教学基本建设指标考核满分为 10 分,占考核基本分的 10% (四)教学改革与研究指标(考核指标 4) 教学改革与研究指标考核根据《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 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计算确定。 考核中所涉及的教改项目、学科竞赛、发表论文、出版教材等项 目日期期限是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中的教学建设与改革由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师提交至教师教研登记系统中的内容确定。 三、具体实施 (一)第一阶段工作安排(3 月 17 前完成) 1.教师对照“考核指标 1”、“考核指标 3”的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 1)进行自评(附件 2),相关数据由综合办公室提供给教师 本人或教师本人到综合办公室查询。教师在 2023 年 3 月 17 日 16:00 前将有教师本人和教研组长签名后的纸质自评表提交考核工作办公 室,电子版自评表交所在教研组组长进行评分后,由教研组长将本 教研组所有教师的自评表打包后发考核工作办公室。 附件 4 的《教研组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基本分汇总表》(不含教 学质量评价分)由教研组根据附件 2 的数据对本教研组教师的考核 基本分进行汇总后,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考核办公室樊老师。 2.“考核指标 4”的考核评分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教师本人根据自身在 2022 年度期间完成的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情况, 如实填写《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类项目工作量和业绩点登记表》(附 件 3),在 2023 年 3 月 17 日 16:00 前将签名后的纸质登记表和同版 本的电子版登记表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樊老师。 (二)第二阶段工作安排(3 月 24 日前完成) 1.考核工作办公室组织完成“考核指标 2”的评价工作。 “学生评教”分由考核工作办公室根据校教务处提供的学生评 教分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核算: 学生评教分=两个学期的评教分/2×35%。 “督导评教”分由体军部督导委员会召集专门会议,根据各督 导在上一学年随堂听课情况,由会议对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 评价考核。 2.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对全体教师所有考核指标评分的汇 总工作,经考核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 数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考核结果的确定 (一)教师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基本分的计算与使用 考核基本分计算公式为: 考核基本分=教学工作量考核得分+教学质量考核得分+教学 基本建设考核得分。 教学业绩考核基本分决定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基本排序。 (二)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等级的确定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等级依据基本排序以及教学改革 与研究指标的量化考核得分综合确定。 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实行等级制,考核结果分为 A(优 秀) 、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 1.满足以下各项条件者,最终考核结果定为A级: (1)未发生教学事故、没有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 (2)考核基本分列所在教学单位总参评人数的前 5%;或者, 基本考核得分列所在教学单位总参评人数的前 5%-20%,且教学改革 与研究指标的考核得分达到 10 分以上;或者,基本考核得分列所在 教学单位总参评人数的前 40%,且教学改革与研究指标的考核得分 达到 100 分以上; (3)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其在当学年内完成课堂教学的自然 课时不少于 48。 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最终考核结果定为C级: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或所在教学单位安排的教学任 务或专业建设等任务者; (2)发生 A 级教学事故者; (3)有严重违背师德师风行为者; (4)基本考核得分小于 60 分者; (5)各教学单位有正当理由认为不合格者。 3.其余教师的最终考核结果定为B级。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的使用参照《嘉兴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综合考核办 法》(嘉院教字〔2015〕7 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异议处理 1.经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的教师学 年教学工作业绩最终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 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2.教师对本人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体军部教 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 的,可向校教务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本通知解释权属体军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1.体军部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2.教学业绩考核基本分考核自评表(教师个人+教研组) 3.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类项目工作量和业绩点登记表(教 师个人) 4.教研组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基本分汇总表 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14 日 附件 1 体军部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 教 学 工 作 量 1.1 课堂教学 (10 分) 2.课堂教学质量 (80 分) 主要观测点 量化分值计算办法 凡达到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90%以上者,得 10 分; 凡介于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80%与 90%之间者,得 9 分; 凡介于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70%与 80%之间者,得 8 分; 学年体育课教学工作 凡介于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60%与 70%之间者,得 7 分; 完成情况 凡介于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50%与 60%之间者,得 6 分; 凡介于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30%与 50%之间者,得 4 分; 凡不足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30%者,得 0 分。 2.1 课堂教学质量(35 分) 学生评教 学年学评教分数之和÷2×35% 2.2 课堂教学质量(45 分) 督导评教 督导评教分×45% 1.上交教学基本文档的时间、完成质量情况(4 分)。 期末教学基本文档未在规定时间上交的,没出现 1 次扣 0.2 分;期末成 绩发生漏登或错登的,每出现 1 次扣 0.5 分。 教学基本文件完成情 2.平常教学检查、教研活动、公开课听课情况(4 分)。 3.教学基本建设 3.1 教学基本规范与教学秩序 况、教学活动参加情 期中或平常教学检查发现教学基本文件有问题的,每出现 1 次扣 0.2 分; (10 分) (10 分) 况、教学秩序(调停 无故不参加教研组教研活动的,每出现 1 次扣 0.2 分;无故不参加公开 课等) 课听课的,每出现 1 次扣 0.2 分 3.遵守教学秩序情况(含因私调停课)情况(2 分)。 因私调(停)课的,每次扣 0.1 分;出现 C 级以上教学事故的扣 2 分。 4.教学改革与研 根据《嘉兴学院第六轮专业技术岗位教研工作量与业绩点核定管理办法》计算确定 究 附件 2 体军部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基本分考核指标自评表 所属教研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1. 教 学 工 作 1.1 课堂教学 量(10 分) 自评分 教研组 评分 学年学评教分数之和÷2×35% / / 督导员委员会会议议定各教师的督导评教分×45% / / 月 日 主要观测点 量化分值计算办法 凡达到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90%以上者,得 10 分; 凡介于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80%与 90%之间者,得 9 分; 凡介于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70%与 80%之间者,得 8 分; 学年体育课教学 凡介于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60%与 70%之间者,得 7 分; 工作完成情况 凡介于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50%与 60%之间者,得 6 分; 凡介于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30%与 50%之间者,得 4 分; 凡不足教学单位额定工作量的 30%者,得 0 分。 2. 课 堂 教 学 2.1 课堂教学质量(35 分) 学生评教 质量(80 分) 2.2 课堂教学质量(45 分) 督导评教 1.上交教学基本文档的时间、完成质量情况(4 分) 。 期末教学基本文档未在规定时间上交的,没出现 1 次扣 0.2 分; 期末成绩提交发生漏登或错登的,每出现 1 次扣 0.5 分。 教学基本文件完 2.平常教学检查、教研活动、公开课听课情况(4 分)。 3. 教 学 基 本 3.1 教学基本规范与教学 成情况、 教学活动 期中或平常教学检查发现教学基本文件有问题的,每出现 1 次 建设 秩序(10 分) 参加情况、教学秩 扣 0.2 分;无故不参加教研组教研活动的,每出现 1 次扣 0.2 (10 分) 序(调停课等) 分;无故不参加公开课听课的,每出现 1 次扣 0.2 分 3.遵守教学秩序情况(含因私调停课)情况(2 分) 。 因私调(停)课的,每次扣 0.1 分。出现 C 级以上教学事故的 扣 2 分。 合 填表人签名: 计 教研组长签名: 填表时间:2022 年 附件 3 表 3-1 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或论著登记表 论文(论著)名 称 发表期刊 论著类别 期刊级别 ISBN 号 期刊号 字数 *总分值 作者 发表时间 姓名 分值 业绩点 *分值 第一作者(通讯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合计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时间:2022 年 月 日 签 名 附件 3 表 3-2 教材建设项目登记表 教材名称 对应课程名称 教材类别 教材使用情况 (1.国家规划、2.省重点、 3.一般) ISBN 号 出版社名称 字数 出版时间 总分值 编写组成员 姓名 分值 业绩点 *分值 签 主编 副主编 参编 1 合计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时间:2022 年 月 日 名 附件 3 表 3-3 教学改革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视频公开课 和网络资源共享课程等课程类建设项目登记表 名 称 类 别 级 别 团队负责人 发文日期 总 总业绩点 分 值 年份 分值 业绩点 年度分配方案 合计 今年实际分配方案 学院(部门) 姓 名 分值 业绩点 签 合计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时间:2022 年 月 日 名 附件 3 表 3-4 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运动会、锦标赛获奖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级别 比赛起止日期 总分值 总业绩点 *总分值 *总业绩点 指导教师姓名 项目 名次 分 值 业绩点 *分值 合计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时间:2022 年 月 日 签 名 附件 4 教研组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基本分汇总表 序号 姓名 职称 教学工作量 课堂教学质量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教学基本建设 考核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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