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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教师[2017]35号关于下达2017年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生指标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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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师〔2017〕35 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7 年乡村教师 定向免培生招生指标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 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5—202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 号)、《海南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 的通知》(琼府办〔2015〕235 号),以及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省编办、省财政厅《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琼 教师〔2016〕26 号)等文件精神,我厅 2016 年 12 月下发了《关 于报送 2017 年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需求名额的通知》(琼 教师〔2016〕165 号),根据各市县(区)报送的 2017 年乡村教 — 1 — 师定向免费培养师范生(简称“定向免培生”)需求计划,我厅进 行了充分的研究和遴选,现就下达 2017 年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 生指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省委、省政府 2017 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的通知》(琼办发 〔2017〕 5 号)要求,2017 年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计划已被列为省委、省 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招生计划共 300 人,其中:乡村小学定向 免培生 200 人,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培养院校 为海南师范大学;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 100 人,学前教育专业, 专科层次,学制五年,培养院校为琼台师范学院。 各市县具体招生指标详见《2017 年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生 指标分配表》(附件 1) 。 二、招生录取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海 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 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规定,报考定向免培生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 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有既往病史 的要如实填写。具体录取办法分别按省考试局、省中招办的有关 规定执行。 (二)招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 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 — 2 — 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合格生源。 请具有 2017 年定向免培生招生指标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 门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前将《关于同意调剂录取其他市县户籍合 格生源为我市县(区)2017 年定向免培生的函》正式盖章扫描件 发送至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查收;不同意 调剂录取的市县(区)也请来函明确。逾期未致函的,视同为不 同意调剂录取。联系人:林艺青,联系电话:65236870,电子邮 箱:JYTLYQ@163.com。 三、签订协议 (一)报考定向免培生的考生及家长应在报考前提前咨询了 解 并 认 同 《 海 南 省 乡 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计 划 协 议 书 》( 琼 教 师 〔2016〕63 号附件,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内容。经遴选符合 条件的录取对象要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 门签订《协议书》,如录取对象未满 18 周岁,须与其法定监护人 共同签订,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市县乡村小学(乡镇幼儿园) 任教 5 年以上,5 年期满后还应继续在我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 于 5 年。 (二)培养院校负责在录取前将空白《协议书》(一式 4 份) 交给考生,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后在招生录取规定的 期限内交回培养院校。培养院校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在正式录 取考生的协议书上签字、加盖校章后寄送定向培养市县(区)教 育行政部门。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协议书》 — 3 — 后,经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留存 1 份并将其 余协议书及时寄回相关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三)录取为定向免培生的考生不予退档。考生持《录取通 知书》按培养院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培养院校招生部 门将《协议书》1 份交考生保存。 (四)培养院校要认真做好定向免培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的,根据具体情况做退学等处理。并请培养院校于 2017 年 11 月 底前将填报的《2017 年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附 件 2)及已签署完备的《协议书》复印件一式 1 份报省教育厅备 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培养院校应认真开展我 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专项宣传活动,深入高(初)中学校, 并借助电视台、报刊和网站等媒体,积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 泛宣传定向培养计划的意义和年度招生计划数,组织优秀生源报 考,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二)省考试局、省中招办和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和 时间节点,切实做好定向免培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 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三)培养院校要专门针对定向免培生制定培养方案,并于 2017 年 6 月底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备案。方案应尽量考虑 — 4 — 各市县(区)的培养需求,充分统筹调剂校内不同院系师资力量, 切实培养出“一专多能”的优秀乡村教师。 附件:1.2017 年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2.2017 年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海南省教育厅 2017 年 3 月 13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考试局,省中招办。 — 5 —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 6 — 2017 年 3 月 16 日印发 附件 1 2017 年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生指标分配表 单位:人 市(区)县 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 招生指标 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 招生指标 合计 海口市龙华区 6 3 9 海口市美兰区 7 0 7 儋州市 15 7 22 文昌市 14 7 21 琼海市 7 3 10 万宁市 7 3 10 东方市 7 7 14 五指山市 22 14 36 屯昌县 11 3 14 澄迈县 15 7 22 临高县 24 10 34 昌江县 7 5 12 乐东县 36 14 50 陵水县 15 10 25 琼中县 7 7 14 合计 200 100 300 注:1.本招生指标根据各市(区)县所报送的计划需求按总体超出比例折算; 2.乡村小学、乡镇幼儿园的定向免培生招生指标不能互相调剂使用。 — 7 — 附件 2 2017 年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生信息汇总表 培养院校(盖章): 序号 姓名 1 2 3 4 5 6 7 8 … — 8 — 毕业学校 联系人: 户籍所在 市(区)、县 拟任教(主 修)学科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考生号 高(中)招 总分 监护人 姓 名 监护人 联系手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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