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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4年[2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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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师科发〔2014〕24 号 关于开展 2015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社科司函[2014] 281 号文件,2015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 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研究人员 高度重视,认真作好动员、组织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5 年度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 过 10 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 8 万元;(3) 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 自筹经费不低于 8 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高校思想政治 理论课专项、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教育廉政理论研究专 1 项、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近期将另发 通知。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次项 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 申报,申报条件与评审具体事项与一般项目相同。 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者应紧紧 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 新论断,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根据自身 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 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 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 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 (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 (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 (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 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 (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 综合研究。 2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 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 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 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 (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不包括课题组成员)。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 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 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 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 2012 年(含) 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 3 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 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 项需附相关证明。 5.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后期资助、西部和单列学 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教育部专项 任务项目)。 6.连续 2 年(指 2013、2014 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未获资 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 1 年一般项目(含教育部专项任务项目) 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12 月 26 日起开始受理项目 网上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 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 2015 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具 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申请书的下载和填写 (1)申请者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 (以 下简称社科网),点击页面右上角“项目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系 统后,根据“个人填写申请书流程”下载《申请评审书》 ,严格按 照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 《申请评审书》。 (2)填写好《申请评审书》后,点击申请书中的“检查填报 内容并保护文档”,保存文档。特别提醒:申请书在最后检查保存 4 时,系统会提示是否设置密码,建议老师不要设置密码,便于临 时修正。 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地址:http://www.sinoss.net 2.申请书的上传 请按照申报系统中“个人上传申请书文件流程”进行操作: 个人信息注册——登陆申报系统——完成申请书的上传。 3.学校审核 申请者通过申报系统完成《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的上传后, 科研处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在线审核,并在线反馈审核或 修改意见。请申请者随时注意登录申报系统查看反馈意见。提交 上来的申报信息一经学校审核通过,项目申请者便无自行修改权 限。学校审核未通过者,科研处会及时通知项目申请者作相应修 改。 4.申请书的打印 凡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的项目,项目申请者须打印《申 请评审书》一式 1 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 ,签字后将打印稿交 科研处(注意:一定不要忘记签字,去年有申请者因为纸质材料 上忘记签字而被教育部取消申报资格) 。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 《申 请评审书》B 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 5 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关于此次项目申报的详尽疑问解答,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通 知附件 1、2 内容;申请者也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的“通知公 告”中查询;或在该网站项目申报系统中点击“一般项目申报常 见问题释疑”中查询。 4.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报不限项。各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者原则上必须申报: ① 获得过校级重点项目资助或博士启动基金、人才引进项目 资助者、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副高级以上职称者。② 2014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未能获准立项,今年未申报国家社科基 金项目者。③ 申报了 2014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未能获准立 项的,今年请继续申报。 请各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和科研秘书老师督促符合以上条件 的申请者积极申报。符合申请条件而不申报者,在同年度其他限 项的项目申报中,将不纳入优先考虑对象。 5.由于今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不 能同时申报,请各位研究人员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前期成果积累 情况,慎重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进 行申报。 六、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1.网络申报截止日期:本次项目申报,科研处网络审核截止 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2 日,请申请者务必于此日期前完成《申请评 6 审书》电子文档的在线提交。特别提醒:由于每年该类项目的申 报量很大,科研处审核和反馈格式修改的任务很重,故请申报者 尽可能早的完成在线提交,一定不要拖到最后截止日期之前才提 交申报材料,以免科研处没有时间作形式审查。 2.纸质文档提交截止日期:请各学院将学校审核通过后的《申 请评审书》打印稿(含亲笔签名)一式 1 份,于 3 月 12 日前以学 院为单位交科研处。 七、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王放、孙建敏 联系电话:65910900、65362357, 15002339711 E-mail: 496022379@qq.com 地址:大学城校区行政楼 211 室(科研处计划成果科) 附:1、2015 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2、科研处格式审查中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科 研 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部 人文社科 项目申报 7 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14 年 12 月 26 日印发 附件 1: 2015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 疑 1. 2015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评审周期安排是怎样的? ——2015 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定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启动网上申报,2015 年 3 月 10 日结 束网上申报,3 月 20 日截止纸质材料报送;计划于 4 月完成材料审核,5 月组织评审。 2. 一般项目面向哪些学校申报?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都可以申报 (详见普通高校名单) 。上述高 校系统外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 3. 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西藏、新疆项目面向哪些省市普通高等学校? ——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资助范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内 蒙古、广西、海南十一个省(区、市),以及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 族自治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上述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新疆、西藏项目专门资助新 疆与西藏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 4. 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如何申报? ——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及新疆、西藏项目不单独组织申报,申请评审书、申报时间、申报条 件、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与其他一般项目相同,只是在评审结果中单独划线,面向西部和边疆 地区、新疆西藏地区高校择优确定。西部和边疆地区、新疆、西藏地区高校教师在申报时,统 一按照《关于 2015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申报办法申 报。 5. 一般项目有申报指南吗?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一般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 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 扣学术前沿,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6. 一般项目是否实行限额申报? 8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但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提高 申报质量。未经申报单位审核并统一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7. 连续申报一般项目是否有限制? ——自 2015 年起,连续 2 年(本次指 2013、2014 年)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 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 1 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即 2013、2014 年连续两次申请项目未获资助, 暂停 2015 年申请资格。 8. 申报 2015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能否作为负责人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同 一申请者以不同题目、不同内容也不能同时两边申报。 9. 对同时申报 2015 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者如何处理? ——对申报教育部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并公示,查实同一申请者同时申报 2015 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取消申报资格。 10. 正在办理教育部一般项目结项的项目负责人能否申报 2015 年教育部一般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在研的教育部一般项目报送结项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符合结 项条件的可申报 2015 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 11. 项目申请者是否可以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项目申报? ——每个申请者限报 1 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 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需要注意的是,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 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12. 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其他系列副高级职称可以申报规划基金项目吗? ——可以。高级职称包括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 13. 是否需要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和博士学位才可以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不需要。中级职称(讲师/助理研究员)凡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7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 生),无论是否具有博士学位,均可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14. 对青年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的年龄有限制吗? ——没有。青年基金项目仅要求申请者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对课题组成员没有年龄及专业技术 职务限制。 15. 博士后能否申报一般项目? ——所在博士后流动站高校出具同意申报并承诺进行管理的证明,可以申报。出站后工作单位 9 为高校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可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出站后工作单位为非高校的则项目不能转出, 由原申报单位承担项目管理与监督责任。 16. 在内地普通高校工作的外籍教师和港澳台教师是否可以申报? ——可以。由学校人事部门出具该教师在编在岗的人事证明,发传真至 010-58803011,经审核 同意后可以申报。如申请人没有身份证,请学校社科(科研)处联系系统管理员索要专门的项 目申请书电子文档。 17. 项目申报的学科门类与 2009 年国标学科分类是否完全一致? ——不完全一致。本项目申报学科门类以 2009 年国标《学科分类与代码》为基础,结合高校实 际情况,作了部分调整,共分为 25 个学科门类。 其中需要注意:“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包括国标中的“马克思主义”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研 究方向;“逻辑学”是国标中的“哲学”二级学科;“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分别是国标中“文学”的两 部分;“心理学”不包括国标中的“医学心理学”二级学科;“体育学”不包括国标中的“运动生物力 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保健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训练学”、“武术理论 与方法”二级学科;“国际问题研究”、“港澳台问题研究”、“交叉学科/综合研究”为国标之外为促进 相关领域研究发展而专门设立的申报门类。 18. 交叉学科/综合研究如何填报学科范围? ——要按照“靠近优先”的原则,根据选题方向和研究重点,填报最为相关或最为接近的人文社会 科学类二级、三级学科。以自然科学为主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19. 体育学在本次申报时,应该选择哪个学科? ——在本次申报中,专门设立了体育学学科,偏重于体育史、体育理论、体育教育学、体育管 理学、体育经济学等方向。 20. 《申请评审书》中研究类别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验与发展三类,如何理解实验与 发展?是否等同于综合研究或其他研究?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项目研究类型的分类标准,项目分为三类,即“基础研究”、“应用研 究”、“实验与发展”。 基础研究是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 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 用或使用为目的。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是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应用 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 性)或新途径。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实验与发展是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 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做实质性的改 10 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 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在社会科学领域,实验发展是指把通过基础研究、应用 研究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进行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人文 科学领域除了个别学科的特定领域如艺术学的乐器方向等外,一般来说没有对应的实验发展活 动。综上,在研究类别的选择上应结合项目主攻方向进行确定,原则上多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 究。 21. 《申请评审书》A 表:申请者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是否包括作为 项目参与者参加的研究项目? ——不包括,应填写申请者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情况。 22. 《申请评审书》B 表“资料准备情况”应如何表述? ——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表述。一用描述性的语言进行概括式表述;二用清 单的方式进行罗列式表述。 23. 《申请评审书》B 表有关论证中能否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承担 课题的名称? ——为保证评审专家能够充分了解申请课题的研究基础,同时保证评审的公正,《申请评审 书》B 表可以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 但不得出现本人所在单位、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 24.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多少? ——除专项任务项目另有规定外,根据 2015 年《申报通知》规定,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原则 上不超过 10 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 8 万元。申请者应按照资助的最高限额 并结合实际需求填报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 专家评审结果。 25.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中是否包含研究成果的出版资助? ——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中不包含研究成果的出版资助。 26. 申报自筹经费项目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 证明材料复印件(文字说明类证明材料无效),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校内资助的项目不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到帐科研经费不得低于 8 万元。 27. 一般项目研究周期是多长时间? ——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 1-2 年。申请延期一次最 11 多不得超过 1 年,一个项目申请延期最多不得超过 2 次。申请延期者须填写《重大事项变更申 请表》,经依托学校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备案。 28. 项目申报通知有关内容与项目管理办法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 ——基于现阶段发展状况,结合当前形势需要,为更好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项目 申报通知对项目管理办法的部分要求进行了适度调整,因此,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应以项目申报 通知规定为准。项目申报通知未涉及内容,执行项目管理办法。 29. 教育部在审核各高校申请的项目时重点审核哪些内容? ——重点审核以下内容:(1)申请者所在学校是否是规定申报范围内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2)纸质《申请评审书》封面是否加盖申请者所在学校公章、封底是否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及申请者本人签字,课题组成员是否签字。(3)填报的项目类别、学科门类、研究方向及其他 申请书内容是否齐全、正确。(4)申请者本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包括申报规划基金项目的专 业技术职务是否符合规定,申报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是否超龄,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是否有到 款证明,申请者是否有在研的国家社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5)申 请者是否同时申报 2 个及以上项目。(6)上报的纸质《申请评审书》与网上上传的电子版是否 一致。(7)《申请评审书》B 表是否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 审核完成后将在网上公示申报情况,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将一律予以撤销。 30. 项目批准立项后是否可以变更项目管理单位或调整课题组成员? ——可以。变更后的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是普通高校,变更申请必须由新旧单位科研主管部门同 意并签章。申请人须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管理平 台,在线提交变更申请,并打印《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签章后提交高校社科管理服务中心, 经批准同意后转入新工作单位。课题组成员调整以及其他变更事项按照以上程序办理。 31. 项目申请、中检、重大事项变更、鉴定、结项的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 19 号北京师范大学科技楼 C 区 1001 室,邮编 100875。 联系人及电话: 一般项目申报受理:范明宇,联系电话:010-58805145 重点研究基地管理:白晓,联系电话:010-58802707 项目中检、鉴定、结项:刘杰:010-58802730 传真:010-58803011 电子信箱:moesk@bnu.edu.cn 32. 各类专项任务项目通知什么时候下发? ——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通知将另行下发,请关注教育部网站社科司网页(www.moe.edu.cn)和 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12 附件 2: 科研处格式审查常见问题和注意事项 1、经费: “经费概算”中:项目管理费不超过 2 千元。 如果不是申请“自筹经费课题”,则“其他经费来源”一栏不填。 2、A 表中,申请者作为负责人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情况以及完成 情况: 注意必须是作为负责人承担的项目,参与的项目不写。其次要是省级以 上社科课题才填写,校级课题、横向课题不填。 3、 《申请评审书》B 表: (1)可以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 承担的课题名称(项目或成果名称中如涉及到有“重庆”二字的,应用 XX 来代替),但不得出现本人所在单位、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 (2)《申请评审书》B 表 各部分的填写应根据提示语句逐条列出,不要 拉通一整篇来写,且应突出关键词和重点。如“本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 内容、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应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逐条阐述(其他几大点 同此): ◆ 研究目标 ◆ 研究内容 ◆ 拟突破的重点、难点分别是 ◆ 本项目的创新之处 4、进行“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的操作后,会提示对申请书进行加 密。建议不要设置密码,这样如有小的修改,科研秘书和科研处可以帮忙 直接修改。 13 5、在线注册或需要填写“项目负责人”姓名时,名字为两个字的申请者, 中间请不要加空格(如,应为“张三”,不要写成“张 三”),否则科研处 以负责人姓名作项目查询时直接输入名字查找不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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