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单位报送2022年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计划的通知.doc
关于各单位报送 2022 年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计划的 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三江学院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管理规定(试行) 》(校 教师字[2020]4 号) (以下简称《规定》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情况, 研究制定 2022 年的教职工培养培训进修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 知如下: 一、申请 2022 年攻读博士和境内外访学 学校鼓励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和开展境内外访学,请有 意向申请明年攻读博士学位和访学的教职工,按照《三江学院关 于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师字[2019]6 号)和《三江学院教师境内外访问学者选派和管理办法(试行) 》 (校教师字[2020]1 号)的有关规定,及时递交申请。 二、2022 年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的制定 各单位应重视对教职工的培训进修,在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安 排的基础上,制定 2022 年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见附件)。 (一)计划包括两部分 1.本单位教职工的培训进修安排; 2.本部门职能职责所辖范围的培训进修安排。 (二)培训进修形式、内容 可参见《规定》及附件“三江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学时折算 标准”中所列,也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其他形式。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纳入计划的各项培训进修活动,申报学时的时候无 需备案,可直接在系统申报;未列入计划内、临时需要组织的培 训进修,需提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备案表,再申报学时。 2.请各单位于 11 月 25 日前将《2022 年教职工培养培训进 修计划表》报教师发展中心,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 至教师发展中心丁飞悦老师 OA 邮箱。 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 542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丁飞悦(4977、7586)、武艳(4977、8656)。 教师发展中心 2021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