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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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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doc

大连工业大学文件 大工大校发[2017] 号 大连工业大学 201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 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 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 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 专门人才。 2018 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不 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 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为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 制研究生采取“跟班读”的方式,在规定学制内修满学校规定的学 分并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答辩,答辩通过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达 到学校相应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位证书。 2018 年学校拟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5 人, 各专业均可报考,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 报 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 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 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 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 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 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 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 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 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 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 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 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 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 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 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 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 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 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 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 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 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 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 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 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 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 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 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 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 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 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 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 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 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 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 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 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 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 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 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 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 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 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 与招生单位联系。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 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 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 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 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考生应在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12 月 25 日期间,凭网报 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 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 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 试 一、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23 日至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我校艺术类业务课二(考试时间 4 小时)在 12 月 25 日进行 (8:30-12: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 数学三。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 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 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 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 21 省(市) ; 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 宁夏、新疆等 10 省(区) 。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 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 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 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 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 试), 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 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 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 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 试总分加 15 分。 五、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大连工业大 学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专栏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 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 2018 年 4 月底前完成。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八、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 加试须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九、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 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十、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 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 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 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 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 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 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 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 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 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 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 “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 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 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 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 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2018 年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再招收定向考生,拟报考定向 的考生可选择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因报考硕士研 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 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 学资格 1-2 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校当年的招生计 划。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 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 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 时需取得报考年度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 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 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 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破格 复试录取办法、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 的考生相关情况均由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 (http://yjs.dep.dlpu.edu.cn/)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 少于 10 个工作日,广泛接受考试及社会监督,考试申诉举报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处(0411-86323653,jjjc@dlpu.edu.cn) ,研究生 学院(0411-86323716,yjsxy@dlpu.edu.cn)辽宁省招考办研招 处(024-86981076)。 学制及学费标准 一、学制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及艺术硕士学制为 3 年,全日制工程 硕士及农业硕士学制为 2 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 3 年。 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情况制定 2018 年 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类学费每生每学年 8000 元;工学、理学及管理学每生每学年 6000 元。 2.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学费标准: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工程硕士、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 6000 元。 3.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农业硕士每生每学年 6000 元, 艺术硕士每生每学年 12000 元。 奖助体系 学校根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设立“国家助学金” 、 “国 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标准和比例不低于上 级文件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生 6000 元/年,70%考生可获得“学业奖学金”,30%考生可获得研究 生“三助”津贴。 学校设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将获得“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 ,每 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 3000 元。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及我校“推免入围”且初试成绩合格 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基本复试分数线且学科 (专业方向)排名前 2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一志愿考 生人数,不含调剂考生人数。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中央美 院” 、 “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类考生。 4.调剂考生:调剂到我校的“985”或“211”院校考生;调剂 到我校的“中央美院”、“中国美院”和“清华美院”等院校的艺术 类考生;其他调剂到我校初试统考科目成绩达学科(专业方向)前 10%的考生。百分比基数为实际录取调剂考生人数,不含一志愿考 生人数。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 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以上级文件和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yjs.dep.dlpu.edu.cn/ 联系电话:0411-86323616 传 0411-86323869 真:0411-86323616 研招咨询 qq:1741467617;1370692969 邮 箱:yzb@dlpu.edu.cn 联 系 人:刘老师 牛老师 二O一七年九月九日 主题词: 研究生学院 2017年9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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