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docx
关于做好 2022 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等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全面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各级部门疫情防控总体要求,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切实保障 2022 年上半年研究生 学位论文质量,现就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位授予相关工作,要坚持学术标准、学术水 平,保证学位工作公开、公正、完整并有据可查。 二、学位论文送审 疫情期间,学位论文送审工作正常进行,相关程序除按照《关于 2022 年(春季)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进行外,现将有关事项补 充通知如下: 学位论文送审程序应严格按照《大连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实 施办法(试行) 》大工大校发〔2021〕103 号执行。对评审结果申请申诉的 学生,由本人填写《大连工业大学学位论文外审结果申诉表》(研究生学院 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需要详细阐明申诉理由和证明材料,本人亲笔签字, 经导师审核通过并亲笔签署审核意见,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会议研究给出 审查结论并明确给出意见。相关材料由学院教学秘书老师进行电子文档传 递,纸质材料待疫情缓解后补充。在论文答辩前尚未返回复审结果的,不 能继续进行本次学位申请。 三、学位论文答辩 1.答辩会的审批与公告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教学秘书在答辩前一周将《学院 2022 届研究生答辩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学位办审核并将答辩安排在研究 生学院网站——学位工作——答辩信息模块发布。 (2)学校将根据答辩公告,对各单位答辩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各单位 若临时调整答辩委员会成员或答辩时间、地点,应及时报学位办和本单位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备案,并更新网上公告。 2.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相关学科(领域)5 位专家组成, 成员应是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指导教师或校外专家,必须包括申请人所 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专业学位硕士学位 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有一位来自企业的专家(联合指导教师除外)。答 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 由本校相关学科(领域) 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原则上由 7 位同行专家组成,成员应当是教 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成员中至少应有 2 名外单位与博士论文课题相近研 究领域的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导师应占三分之二以上, 必须有申请人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原则上答辩委员会成员 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是预答辩小组成员,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作为答辩委 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考虑到答辩材料中有答辩主席签字环节,在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符合 学校有关要求的前提下,可由本单位教师(须教授)担任答辩主席。 3.答辩安排 论文答辩具体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统筹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具体的答辩工作方案,同时要做好对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秘书、 答辩学生的培训指导工作。各单位在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审核、答辩会信 息公告等环节,要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 答辩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时间安排: 答辩时间: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 (2)线上答辩平台 可以采用腾讯会议、钉钉会议等平台进行。参加线上答辩的师生每人 安装两套软件(一用一备) ,具体由各单位选定。线上论文答辩时,要注意 知识产权保护。 (3)答辩流程:答辩人通过摄像头向答辩委员展示周围答辩环境,答 辩环境内不可出现其他人员。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会,具体答辩 流程与线下流程相同。为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线上视频答辩采用答辩委员 会和答辩人线上远程参与的方式组织,无需进行集中。线上视频答辩的协 调人由答辩秘书担任。 (4)其他 ① 答辩秘书组织相关人员(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答辩主席等)填 写学位申请材料并负责审核、打印相关材料。 ② 答辩秘书应提前 3 天将学位论文、个人简介及摘要、论文评阅书、 答辩 PPT 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答辩委员会委员;创建工作群并确保人员齐 备、联系方式准确;通知答辩人答辩安排。 ③ 答辩开始前,答辩秘书需提前设置好视频软件,组织答辩委员组成 员和答辩人进入线上会议平台,提醒参会人员调试并确认音质画质清晰稳 定,确保答辩顺利进行。 ④ 答辩秘书协助做好事务性工作,关注网络视频效果,做好答辩记录 和全程录屏存档(推荐使用 EV 录课软件)。 ⑤ 答辩及提问结束后,答辩人暂时退出会议,答辩委员会进行讨论, 对论文及答辩做出评价,对是否授予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答辩秘书 记录答辩委员的表决结果。 ⑥ 投票表决结束后,答辩秘书提醒答辩人进入会议,由答辩委员会主 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及决议。 ⑦ 所有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均须根据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 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正式定稿存档。学生无正 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不予提交学校 学位委员会审议。 (5)注意事项 ① 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答辩纪律,视频答辩不得涉及涉密内容和敏 感信息,参加答辩的人员在答辩过程中注意举止言谈,不宜谈论与答辩人 学术研究无关的问题。 ② 培养单位应提前确定网络视频答辩软件及备用软件,答辩程序应严 格按照《大连工业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 各学院应在答辩前开展答辩秘书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读文件内容, 提前熟悉软件设备,按规定做好准备工作。 四、材料报送 1. 6 月 5 日前各学院向学位办报送以下材料: ⑴ xx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报告书; ⑵ xx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投票表决统计表(务必按学号排序,延 期学生排在所属学科、领域学生之后,备注中需标注非全日制学生); ⑶ xx 学院未能按期毕业研究生名单; ⑷ xx 学院推荐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备注需表明博士层级; 专业硕士学生标注校内、校外指导教师); ⑸ xx 学院优秀学位论文成果汇总表(检索有效文章只算前三作者); ⑹ xx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授予硕士学位投票表决表(务必按学号排序, 延期学生排在所属学科、领域学生之后); ⑺ xx 学院优秀论文推荐表 PDF 格式(命名方式为姓名+TJB); ⑻ xx 学院优秀论文中英文摘要 PDF 格式(命名方式为姓名+ZY); ⑴—⑷纸质版与电子版,⑸—⑻电子版。 2.上传学位论文终稿。申请人须于 6 月 10 日前通过研究生学院主页的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 http://210.30.62.11/ ,提交本人通过学位论 文答辩后修订的最终版本的 PDF 和 Word 两种格式论文。学位论文 PDF 电子版的授权页必须有作者和导师的签字(各单位要安排专人逐个检查)。 3.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由各单位在学生离校前自行组织安排收取、整 理、存档等工作,为后续移交学校档案馆做好准备。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预案,统筹做好学位工作,尤 其要妥善安排好在校园封闭情况下相关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确保学位授 予工作有序开展。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位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