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方案(2017级起使用).doc
西北师范大学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或专业代码:035102)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 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 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 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 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二)具体要求 1.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2.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3.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备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4.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5.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6.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经学校组织复试并正式 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 人员。 三、培养年限与方式 (一)培养年限 全日制法律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 3 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一般 应适当延长。 1 (二)培养方式 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 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教学 及培养工作; 5.必修课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四、培养内容与学分 总学分不低于 54 学分。 (一)课程设置(不低于 34 学分) 1.必修课(共 18 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 学分) (2)外语(3 学分) (3)法律职业伦理(2 学分) (4)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4 学分) (5)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4 学分) (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3 学分) 2.专业选修课(不低于 12 学分) (1)法理学专题(2 学分) (2)宪法专题(2 学分) (3)中国法制史专题(2 学分) (4)商法专题(2 学分) (5)经济法专题(2 学分) (6)国际法专题(2 学分) (7)环境资源法专题(2 学分) (8)证据法专题(2 学分) (9)法律逻辑(2 学分) (10)法律方法(2 学分) (11)知识产权法专题(2 学分) (12)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题(2 学分) 2 3.特色方向选修课(不低于 4 学分) 具体课程见课程设置表。 (二)实践教学与训练(15 学分) 1.法律写作(2 学分) 2.法律检索(2 学分) 3.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等(由学校教师负责组织,由法官、检 察官、律师等法律实务专家辅助指导)(3 学分) 4.法律谈判(2 学分) 以上实践训练可采取案例研习、法律诊所等方式进行。 5.专业实习(6 学分) 在第四学期(含暑假)由学院统一组织专业实习,时间六个月,在律师事 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或司法机关、政府法制部门等分阶段进行。 定向研究生的实践教学与训练由培养单位和定向单位参照以上要求确定培 养、考核方式。 (三)学位论文(5 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 向法律实务,反映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与知识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 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可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 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形式。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并达到以下 5 个方面要求: 1.选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论文应当对同类课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进行梳理和归纳; 3.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文字中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 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 4.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 社会学分析方法、比较方法、规范实证方法、价值分析方法等; 5.语言精练,符合写作规范,字数不少于 2 万字。 五、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 3 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 其中至少 1 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 1 至 2 名法治工作部 3 门专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4 附件:课程设置表 1、必修课程设置(18 分) 课程 类别 公共 开课 学 任课 考核 学期 分 教师 方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与实践研究 1 2 36 马克思主 义学院 考试 讲授与研讨 Z0101001 英语(1) 1 3 54 外国语学 院 考试 讲授与研讨 Z0073028 法律职业伦理 2 2 36 张 芸 考试 讲授与研讨 Z0073035 民法与民事 诉讼原理与实务 2 4 72 张久相 杜睿哲 考试 讲授与研讨 Z0073036 刑法与刑事 诉讼原理与实务 2 4 72 党崇武 柴晓宇 考试 讲授与研讨 Z0073037 行政法与行政 诉讼原理与实务 3 3 54 齐建辉 考试 讲授与研讨 任课 考核 教师 方式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Z0051001 必修 课 专业 必修 课 课时 备注 2、专业选修课(不低于 12 学分) 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类别 专业 选修 开课 学 学期 分 课时 备注 Z0074051 法理学专题 1 2 36 熊 征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52 中国法制史专题 1 2 36 田庆锋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53 宪法专题 1 2 36 王 勇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54 商法专题 1 2 36 李玉璧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55 环境资源法专题 1 2 36 金 怡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13 法律方法 1 2 36 何俊毅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56 劳动与社会 保障法专题 2 2 36 车亮亮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57 证据法专题 2 2 36 张 芸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33 法律逻辑 2 2 36 张继文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58 经济法专题 3 2 36 车亮亮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59 国际法专题 5 2 36 王 兰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60 知识产权法专题 5 2 36 李玉璧 考查 讲授与研讨 课 5 3、特色方向选修课(不低于 4 学分) 课程 培养 类别 方向 民商 事法 律实 务 特色 方向 选修 课 地方 立法 实务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开课 学 学期 分 课时 任课 考核 教师 方式 备注 Z0074042 金融法 理论与实务 3 2 36 李玉璧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43 合同法 理论与实务 3 2 36 张久相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44 非诉讼纠纷解 决理论与实务 5 2 36 车亮亮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45 婚姻家庭法 理论与实务 5 2 36 李 泉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46 立法学原理 3 2 36 何俊毅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48 地方立法 热点问题研究 3 2 36 曹 明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49 地方立法 制度与技术 5 2 36 熊 征 考查 讲授与研讨 Z0074050 地方立法 典型案例评析 5 2 36 李玉璧 考查 讲授与研讨 (二)实践教学与训练(15 学分) 课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类型 实 践 教 学 开课 学 学期 分 课时 任课 考核 教师 方式 备注 Z0075008 法律检索 2 2 36 田庆锋 考查 Z0075010 模拟法庭等 3 3 54 王冕武 考查 训基地开课, Z0075012 专业实习 4 6 6 个月 齐建辉 考查 具体参考法 Z0075011 法律谈判 5 2 36 毛胜利 考查 Z0075009 法律写作 5 2 36 段文泽 考查 6 在学校和实 律实践环节。 讲授与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