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转专业工作预报名的通知.doc
海 南 师 范 大 学 教 务 处 海师教务〔2014〕119 号 关于做好 2014—2015 学年转专业 工作预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生提供更大的 发展空间,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现 将 2014-2015 学年第 2 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预报名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 本次转专业预报名工作只针对 2013 级、2014 级在校本科生。 个别相近专业可以在学院内转专业。音乐、美术、体育等相关专 业因专业特点限制不参与转专业工作;理科类与文科类专业之间 不得互转;2013 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原则上转入下一年级。 二、转专业条件 参照《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的管理规定》执行(附件 1)(由于尚未给新生发放《学籍手册》,请学院务必将附件 1 发 给学生认真阅读)。 三、操作程序 1.预报名工作。要求转专业的学生需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 学院提交转专业预报名表(附件 2)。各学院认真审核转专业学 生条件(2014 级学生成绩条件暂不审核),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前报送本学院 2013、2014 级学生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并自愿申 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 3)电子版发邮箱 51157588@qq.com 和转专业预报名表。 2.2014-2015 学年第 2 学期第一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 正式的转专业申请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成绩初 审,第二周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并 于第二周周五前将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材料转交给转入专业所在 学院,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复审,第三周前在学校网站公布 转专业最终名单。 3. 若出现某个专业转出或转入学生的数量超出规定比例的, 将组织学生测试,按成绩综合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并请学生认真 思考,取得父母同意后,谨慎抉择。 2.所有的专业调整申请必须经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方可 进行调整。 3.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统一办理专业调整手续后,学 生不得再改选其他专业或返回原专业就读。大学期间从入学报到 开始只允许调整专业一次。 4.涉及到大类分流培养专业的学生在学院内部转专业,按照大 类分流专业的培养方案操作 5.下学期正式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参加此次预报名的学 生,未参加预报名的学生转专业申请不予受理,申请转入专业以 预报名的信息为准,不得在正式申请时随意变更。 教务处 2014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