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学生考试资格审核表.doc
取消学生考试资格审核表 (20 -20 课程名称 姓 学年第 课程序号 名 学 号 学期) 课程代码 所在院系 取消考试资格原因(请附考勤表等相关凭证): 任课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教务处意见: 备注:1.《上海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学 生上课应实行考勤。学生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课程 的考试。” 2. 每学期初,每位任课教师须向其授课班级的学生说明考勤方式,并在整个 学期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个学期每个教学班的原始考勤记录应留档备查。 3.请授课老师在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周及时提交《取消学生考试资格审核表》 。 4.请各院系把经审核后的表格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