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附件 5: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承诺: 1.近 21 天内无出境史; 2.近 14 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或有 3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湖南居民电子健康码为绿码; 5.非北京市、武汉市常住居民新近来沅或有 7 天内核酸检 测阴性证明。 6.其他情况补充说明: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责,如有与承诺不符或有隐瞒、虚报、 漏报等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 责任和相关后果。 本人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年 1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