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和资料保存的管理规定.doc
机电工程学院 关于加强实习督导和资料保存的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学校教务处关于《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管理条 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针对实习准备、实习过程、实习效果和资料 存档的督导,更好的发挥教学实习环节的重要作用,针对机电学院相关专 业的实习特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课程实验: 1. 由任课教师(或课程组) ,依据不同专业的本、专科培养方案, 并针对实验室现有硬件条件,制定《×××课程实验大纲》和 《×××课程实验指导书》,经任课教师所在教学部实验室主 任、教学部主任或专业带头人审阅同意后实施。目前没有的, 于 2011 年 9 月之前完成。 2. 每学期开学两周之内,由实验第一指导教师(由任课教师和专 职实验人员确定第一指导教师)按照授课计划,以规定的格式 向实践教学秘书提交实验安排计划表(一式三份+电子版) ;学 期末或下学期开学两周之内向实践教学秘书提交学生实验报 告和实验完成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电子版)。 3. 提交的学生实验报告要求为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每份实验报 告要有教师的批语、审阅教师签字和审阅时间。 4. 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交的实验资料,暂不核计实验教学工作量, 直至补齐为止。 二、实习 1. 每学期开学两周之内,由实习主责教师(由教学部主任和实验 室主任协商确定)按照培养方案的时间安排,向实践教学秘书 提交实习安排计划(表格由学院统一制作模板)。计划内容主 要包括实习名称、专业、班级、人数,主责教师、参加教师、 实习主要内容、实习时间、场地和条件要求等,以便实践教学 秘书与实验室管理人员沟通,妥善做好相关的安排准备。 2. 实习开始,要求教学部主任或委托实习主责教师组织实习动员 会,说明实习的主要安排、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实习指导 教师值班表(以 2 学时为单位进行安排,并报实践教学秘书一 份)和学生考勤表。 3. 实习过程中, 主责指导教师要对教师和学生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对指导教师按照上课要求,在岗就不能脱岗,临时不能到岗的, 主责教师要安排其他教师替补。对实习学生除认真考勤之外, 要严格掌握实习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2 个小时),超 过 1/3 缺课者,不再评定成绩。 4. 学院将加强对实习过程的检查、监督,教学工作委员会或由实 践教学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5. 实习接收后, 由实习主责教师向实践教学办公室提交实习大纲、 教师值班考勤表、学生考勤表、学生实习报告和学生实习成绩 单等相关材料。 三、课程设计 1. 每学期开学两周之内,由课程设计第一指导教师按照培养方案 的安排,以规定的格式向实践教学秘书提交课程设计安排计划 表(一式三份) ,包括时间、地点和主要设计内容, 机电工程学院 201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