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水镇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doc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广宁县古水镇人民政府 项目 行政经费 单位:万元 2016年预算 543.33 “三公”经费 36.8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 费 0 11.50 1、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11.50 25.30 注: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 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 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 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 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 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 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 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 (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 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6 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36.8 万元,比上 年减少 15.7 万元,下降 29%,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厉 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1.5 万元,比上年减 少 10.5 万元,下降 47.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 与上年保持不变,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5 万元,比上年减少 10.5 万元,下降 47.73%)主要原因是响应 国家政策,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 25.3 万元,比上年减少 5.2 万元,下降 17.05%,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政策,厉行节 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