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忠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2年赴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 4 忠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 2022 年赴外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目前国家和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和要求, 为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顺利参加考试,现 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发布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 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 14 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 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 APP 完成) ,自我监 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 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并到 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 考前 14 天在渝且不离渝,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 动轨迹的考生,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处理。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 48 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 酸检测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 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 入场参加考试。 考前 48 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考生进 入考点前 48 小时以内。 注: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指核酸检测报告的出具报告时间(非 报告打印时间)。 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 影响您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 60 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 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 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纸质准考证和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 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并出示“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 程卡”备查(建议使用微信“防疫健康码”可直接显示两码一报 告)。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 28 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 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 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 期内。 (四)考试前 14 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 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 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六)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 的考生。 (七)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 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八)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 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 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 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尽可能做到居 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 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 中建议全程(除面试室答题环节外)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 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考点 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 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 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 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 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即视为 认同本须知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 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 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 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 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