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2017 年赫山区政法委财务预算报表 情 况 说 明 根据财政部门关于编制部门预算的有关要求,现将赫山 区政法委 2017 年度财政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 署,统一政法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综 治、维稳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实施。 2 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参与影响稳定 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 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 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 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 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 要案的查处,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 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 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探索政法工作 规律,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 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 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 指导乡镇街道政法、综治、维稳工作。 9 组织、协调对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 10 承办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区委政法委系行政独立预算单位,共设 4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维护稳定工作 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政法委为独立预算单位,无二级机构。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入情况。2017 年年初预算数 3028918 元,其中: 预算拨款为 2478918.00 元,其他收入 550000.00 元。与 2016 年相比预算总收入增加了 76469.12 元,其中:一般预算拨 款增加 163530.88 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其它收入 790000.00 元。 2.预算支出情况。2017 年年初预算数 3028918 元,其中: 其中基本支出 2410918 元:工资福利支出 1202802 元,一般 商品服务支出 1109122 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98994 元。 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618000 元,全部为一般商品服务支出。与 2016 年支出相比 预算总支出减少 296469.12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319003.80 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199613.00 元,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 415858.32 元,由于统计口径调整 原因,小型专项与 2016 年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478918 元,具体安排情 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 年年初预算数为 1860918 元,主要用 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 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 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 年年初预算数为 618000 元,主要用 于政法综治工作具体事故工作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在保证机关正常转动的前提下,提倡 节俭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统筹安排财政资金。 2017 年局本级办公费 30000 元,主要用于办公所必需的 办公用品;印刷费 50000 元,主要用于办公资料的打印;电 费 20000 元;差旅费 10000 元,主要用于干部对上、对下联 系工作;会议费 60000 元,主要用于会议所需开支;培训费 50000 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培训,公务接待费 52000 元, 主要于于上下级部门之间联系工作用餐;工会经费 15649 元 和福利费 23473 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开展工会活动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30000 元,保证单位公车改革前车辆 保养、运行费用。 2.政府采购资金预算。我单位没有安排政府财政采购资 金。 3.“三公”经费预算。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650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20000 元,预计接待人次 580 次,接待人数 4640 元;会议费 6000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 130000 元,用于公车改革前的公务用车经费;没有安排 出国出境经费。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较 2016 年持平。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 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 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 益阳市赫山区政法委 2016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