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法 学 (一级学科代码:0301 ) 一、学科简介 东华理工大学法学学科肇始于 1996 年创办的经济法专科,1998 年开办法学 本科专业,2005 年被江西省教育厅授予“江西省本科品牌专业”称号。2012 年 获得自主设置“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14 年获 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8 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自办 学以来,法学学科一直注重专业强基、特色固本,依托学校的核资源、环境等优 势学科的研究平台和学术资源,积极开展交叉研究,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民商 法等领域教学与科研成果丰富,具备了较为明显的学科特色。 二、学科方向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该方向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 道德的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门人才。在业务素质方面,加强学生的宪法与行政法 基本理论的学习,使学生有扎实的基本理论功底,并结合市场经济的需要,开展 中国宪政理论、法治政府、地方政权与社区治理等重大理论课题的研究,提高学 生的研究能力,并能达到一定的理论研究深度。 2.民商法学 该方向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 道德的民商法专门人才。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民商法基本理论 和该领域内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法律规则,深入研究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各种民商事 法律制度,尤其在特别法人、证券注册发行、农村土地及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领 域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该方向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 道德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门人才。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环境 与资源保护法基本理论,熟悉环境与资源各部门法知识,了解环境法理论研究动 态。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务训练,使学生在核能资源利用与法律保护、矿产 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农村环境与资源保护等领域形成较强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 和一定的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4.刑法学 该方向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 道德的刑法专门人才。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坚实的刑法学基础 理论,熟悉与刑法相关的各部门法知识,了解刑法学理论研究动态。通过系统的 理论学习和实务训练,使学生在环境刑法、有组织犯罪、犯罪学等领域形成较强 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和一定的从事刑事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1 三、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以东华理工大学法学学科为基础,整合本校政治学、管理学、经 济学和环境学等学科的丰厚资源,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适应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需要、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 德规范。 2.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较好的学术修养;能够独 立思考,具有较强的发现、分析、解决法律和法学问题的能力;能够掌握正确的 研究方向和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具备应有的科研写作能力。 3.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备 一定的听、说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学习年限与学分要求 法学硕士学制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5 年。 研究生所修总学分不少于 32 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低于 26 学分(学位课 不低于 14 学分,专业选修课学分不少于 10 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 2 学分), 必修环节不低于 6 学分。 五、培养方式 1.实行硕士研究生导师个人负责与导师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并吸收校内 其它专业导师和校外相关专业导师等协助指导。 2.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以课程教学和课题研究为主,以研读本专业及相关专业 领域中经典著作和撰写论文为辅。 3.学位专业课程的教学一般围绕本专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由导师作主题讲 座和硕士研究生准备主题发言,并就有关问题进行讲座与交流。 4.在导师指导下参加社会司法实践、调查,了解本专业发展的动态及在实践 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鼓励和支持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学术会议,进行专题论文撰 写。 2 六、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编号 10001001 公共基 础课 10000001 学 位 课 程 10000002 12082001 专业必 修课 12082002 12082003 12082004 非 学 位 课 程 专 业 选 修 课 各 方 向 任 选 宪 法 学 与 行 政 法 学 方 向 民 商 法 学 方 向 环 境 与 12082101 12082102 12082103 12082104 12082105 12082106 12082107 12082108 课程名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 践研究 Research on Theory and Practice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科技英语阅读 EST Reading 学术交流口语 Academic Writing and Presentation 民法学 Civil Law 刑法学 Criminal Law 法理学 Jurisprudence 宪法学 Constitution Law 法学方法论 Methodology of Law 行政法专题 Topics of Administrative Law 比较宪法专题 Topics of 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行政诉讼法专题 Topics of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民法分论 Specific Provisions of Civil Law 商法专题 Topics of Commercial Law 知识产权法专题 Topic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环境法专题 Topics of Environmental Law 3 学期 学 时 学 分 一 32 2 √ 二 备注 三 必修 6 个学分 76 3 √ √ 32 1 √ √ 32 2 √ 32 2 √ 32 2 √ 32 2 √ 32 2 √ 32 2 √ 32 2 √ 32 2 √ 32 2 32 2 √ 32 2 √ 32 2 必修 8 个学分 √ √ 学生选修至 少 10 个学分 (其中方向 课程为该方 向学生必选 课程,其他 方向学生任 选课程) 资 源 保 护 法 学 方 向 12082109 自然资源法专题 Topics of Natural Resources Law 12082110 生态补偿制度专题 Research o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System 12082111 刑 法 学 方 向 12082112 12082113 公 共 选 修 课 刑法分论 Specific Provisions of Criminal Law 外国刑法学 Foreign Criminal Jurisprudence 刑事诉讼法专题 Topics of Criminal Procedure Law 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方法论 (社会科学类研究生必选) 《第二外语》、《科技写 作》、《创新创业》等课程 必修培养环 节 12000002 12000003 12000004 12000000 12000005 补修课程 32 2 √ √ 32 2 32 2 32 2 √ 32 2 √ 16 1 √ 16 1 √ 文献综述 开题报告 学术活动 双创活动 教学科研实践 √ 1 1 1 2 1 针对跨专业及同等学历录取的学生,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定 毕业总学分 至少 2 个学 分(具体课 程详见附录) √ √ √ 6 个学分(任 一环节未完 成不能申请 答辩) 不计学分 (2~4 门课) 32 七、必修环节 1.文献综述:要求研究生对该研究领域的研究现状(包括主要学术观点、 前人研究成果和研究水平、争论焦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等)、新动态、新技 术和新发现及发展前景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整理和评论,并提出自己 的见解和研究思路。 2.开题报告:在论文选题上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应在研究生入学报 到后尽早明确拟从事的方向及选题范围,制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以便使研究 生尽早进入科研实践。 3.学术活动: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以主讲人身份在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 鼓励研究生参与国际交流,推进国际化。 4.双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论坛、专题讲座、报告、比赛、 学术交流会、社会实践活动,为广大学生提供创业体验和创新认知的机会,强 化创业意识,提升其创业精神,引导研究生开展创新创业,培养研究生创新实 践能力。 4 5.教学科研实践:硕士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参加教学、科研实践。教学实 践可承担面向本科生的教学工作,如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以及指导本科生的实 践教学环节工作,如教学实习、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等;科研实践可通过参加导 师的科研项目、学校的科研项目、实践部门的科研项目,以及自拟科研项目等方 式进行,并提交相应的科研成果作为考核依据;硕士研究生应在省级以上(含省 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6.学位论文:论文选题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必须符 合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要求;学位论文要有创新性,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 独立完成,包括选题的确立、研究方案的设计、资料的筛选与选用、论文的修改 等等。论文的写作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层次清晰,语言表达流畅,具有较强的 说服力。 八、学位基本要求 按照《东华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九、课程简介 (一)法理学前沿 1.课程目标:通过这门课程的讲授和讨论让学生掌握教育部要求的知识点; 展现法律产生、发展、运行等全面而具体的现实图景;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 一般理论;了解法理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沿领域,了解法理学的基本问题,拓展法 理学的理论视野,建立系统的法理学知识、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作为一门专业 必修课程,在讲授的过程当中应注重同学生已经形成的法理学体系的衔接问题, 侧重对法理学理论的批判与深化;教学的重点是启发和讨论,通过学生自己的思 考与交流讨论形成对法理知识和理论的掌握。 2.课程内容:新自然法学和价值论法学;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社会学法学; 其他法理学等。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试(笔试结合课程论文)。 5.预修课程:无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年。 [2]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 年。 [3]徐爱国:《法学的圣殿:西方法律思想与法学流派》,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6 年。 [4]史彤彪:《自然法思想对西方法律文明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年。 [5]於兴中:《法理学前沿》,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 年。 (二)民法总论 1.课程目标:本课程主要讲授民法总则的理论和方法,旨在对民事法律关系 及其所涉民法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行为及时效与期间等制度进行梳理。 通过专题性的讲授和评述,使学生了解民法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及民事 5 法律行为等制度,掌握民事法律关系及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概念、争议焦点进行 科学地分析和评价。 2.课程内容:民法的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法律关系的主体;民事法 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行为;时效与期间。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试(笔试结合课程论文)。 5.预修课程:无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年。 [2]王利明:《民法总论》,大学出版社,2017 年。 [3]杨立新:《民法总则》,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 年。 [4]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2006 年。 [5]魏振瀛:《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年。 (三)刑法总论 1.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通过对结果无价值论、一元的 行为无价值论及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进行全方面的对比,深刻理解二元的行为无 价值论对于阐释违法性实质的科学性与完整性,同时使学生能运用二元的行为无 价值论所构建的犯罪论体系对各类疑难案件的裁判原理进行合理说明。 2.课程内容:刑法基本原则、犯罪成立理论、未遂论、正犯与共犯、犯罪竞 合论以及刑罚论。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试。 5.预修课程:无。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周光权:《刑法总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 [2]陈兴良:《刑法总论精释》(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 年。 [3]高铭暄:《刑法学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年。 [4]马克昌:《比较刑法原理——外国刑法学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年。 [5]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 年。 [6][德]克劳斯·罗克辛:《德国刑法学总论》,王世州译,法律出版社,2005 年。 [7][日]西田典之:《日本刑法总论》,刘明祥、王昭武译,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2007 年。 [8]陈子平:《刑法总论》(增修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年。 (四)宪法学专题 1.课程目标:本课程主要讲述宪政理论、宪政制度及其在中国宪政实践过程 中的体现与运用,旨在对宪法理论与宪政制度的逻辑起点与法理学基础、法律理 论与宪政制度的发展演进、当前我国宪政制度的内容及其在实践中的运用、宪法 理论争鸣与科学评价等内容进行系统梳理与分析。通过专题性的讲述和评述,使 学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宪法制度的合理性;了解宪法学体系、宪 法概念、制宪权、宪法解释权与宪法修改权、宪法与对外关系、宪法保障等宪法 学基本原理与基本问题;根据宪法价值体系,能对基本权利的范畴、基本权利的 类型与有代表性的判例进行了分析;掌握当代我国宪法框架内的立法机关、行政 6 机关、司法机关与政党法制的具体内容及其运作过程;能对我国宪政理论与宪政 制度的发展完善提出一定见解与看法。 2.课程内容:宪法概念与宪法关系;宪法的制定与变迁;宪法效力与保障; 政权组织制度;国家结构制度;国家机构制度;政党制度;直接民主与公民政治 参与;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查(笔试或综述等课程作业) 5.预修课程:无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李元其:《中国宪法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年。 [2]韩大元:《宪法学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年。 [3]韩亚光:《中国宪法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年。 [4]韩大元:《宪法解释程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 [5]胡锦光:《宪法学关键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年。 [6][美]基思·E·惠廷顿:《宪法解释:文本含义,原初意图与司法审 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年。 [7]胡锦光:《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8 年。 (五)法学方法论 1.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不仅使学生了解法律思维的特点,掌握法 律方法论的概念、特征和体系,而且使学生初步具备运用各种法律方法分析司法 案件的能力。为学生将来从事法学研究及法律实践等工作提供必要的知识储备和 思维训练。 2.课程内容: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利益 衡量、法律推理、法律要素的应用方法、法律分析方法。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查。 5.预修课程:《法理学前沿》。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陈金钊:《法律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年。 [2]郑永流:《法律方法阶梯》,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年。 [3]沈志先:《法律方法论》,法律出版社,2014 年。 [4]杨仁寿:《法学方法论》(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2013 年。 [5][德]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 年。 (六)比较宪法专题 1.课程目标:通过课程的学习,拓展宪法学的国际视野,使学生在掌握基础 的国内外宪法历史、相关政治制度、宪法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宪法解释、 宪法实施等问题的基础上,对不同宪法文化背景下的不同宪法现象进行比较分析, 寻求异同点并进行价值与事实评价,了解宪法学比较视角下的国内外研究基础和 前沿问题,建立系统的比较宪法学的知识、研究方法和理论体系。作为一门专业 必修课程,在教学的过程当中应注意区别于《外国宪法》,对外国宪法制度的研 究并不属于比较宪法学研究范围。比较宪法学是学科与方法的统一,其任务是比 较研究两个以上国家宪法制度、宪法规范、宪法意识与宪法运行的社会过程。将 两个以上国家的宪法,包括同一类型国家的宪法制度,也包括不同类型国家的宪 法制度,置于描述制度结构中,并在此基础上具体的比较不同国家宪法制度动态 7 的过程,通过制度运行探讨不同制度与原理之间的规律,进一步揭示宪法制度发 展的规律。教学的重点是启发和讨论。 2.课程内容:宪法基本原理比较;基本权利比较;宪法基本制度比较;宪法 运行机制比较等。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试(笔试结合课程论文)。 5.预修课程:《法理学前沿》、《宪法学专题》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韩大元:《比较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年。 [2]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年。 [3]赵宝云:《西方五国宪法通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4 年。 [4]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3 年。 [5]亨克·范·马尔塞文、格尔·范·德·唐:《成文宪法:通过计算机进 行的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年。 (七)行政法专题 1.课程目标: 本课程主要讲授行政法中的基本原理和相关制度,旨在使学生通过《行政法 专题》课程的学习,进一步理解与深化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原理、行政法主 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救济及监督行政等理论知识,了解和掌握行政法 学研究动态及研究方向,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学会用行政法基本理论与行 政法律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各种行政现象和行政案件。 2.课程内容: 行政诉讼法概念专题、行政诉讼法的理论基础专题、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专题、 行政主体专题、行政行为理论专题、行政行为专题、行政自由裁量行为专题、行 政程序专题。 3.教学方式:教学方式:利用多媒体设备,主要由教师进行课堂讲解、结合 案例进行课堂讨论、参加法院旁听、播放录像资料等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 4.考核方式:考试 5.预修课程:《法理学前沿》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年。 [2]姜明安、余凌云主编:《行政法》,科学出版社,2010 年。 [3](美)施瓦茨:《行政法》,徐炳译,群众出版社,1986 年。 [4](英)韦德:《行政法》,徐炳译,中国大百科出版社,1997 年。 [5](法)莫里斯·奥里乌:《行政法与公法精要》,龚觅等译,春风文艺 出版社、辽海出版社,1998 年。 [6](德)毛雷尔:《德国行政法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1 年。 [7](日)室井力:《日本现代行政法》,吴微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 年。 [8]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 年。 (八)行政诉讼法专题 1.课程目标: 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比较系统、全面地了解 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与基本原理、行政诉讼历史发展、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 8 诉讼审查标准、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程序等知识,了解和掌握行政诉讼 法学研究动态及研究方向,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各 类行政法典型案例,熟悉解决相关纠纷的各类程序和方法。 2.课程内容: 行政诉讼概念专题、行政法的理论基础专题、行政诉讼的历史发展专题、行 政诉讼的审查标准专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专题、行政诉讼审判组织与管辖专题、 行政诉讼参加人专题、行政诉讼程序专题等。 3.教学方式:教学方式:利用多媒体设备,主要由教师进行课堂讲解、结合 案例进行课堂讨论、参加法院旁听、播放录像资料等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 4.考核方式:考试 5.预修课程:法理学前沿、行政法专题、宪法专题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年。 [2]姜明安、余凌云:《行政法》,科学出版社,2010 年。 [3] 胡建淼:《行政诉讼法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年。 [4]应松年:《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年。 [5] (德)弗里德赫尔穆·胡芬:《行政诉讼法》,莫光华译,法律出版社,2003 年。 (九)知识产权法专题 1.课程目标:全面、系统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对该学科前沿进展及 实务热点有较为熟悉的了解;理解、掌握知识产权法领域的重点法律、法规及司 法解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案例和热点问题。 2.课程内容: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著作权权利体系的构成,著作权利用的 路径演进及改良;网络著作权侵权的法律救济;专利法基础理论;专利权的保护 范围及侵权判断标准;专利法立法前沿及热点;商标法基础理论;商标的构成要 件及商标审查要点;商标侵权与救济实务热点问题;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不正当 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等。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察(课程论文与案例分析相结合)。 5.预修课程:《民法总论》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李明德:《知识产权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年。 [2]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年。 [3]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2007 年。 [4]崔文斌:《著作权法:原理与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年。 [5]冯术杰:《商标法原理与应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7 年。 (十)商法专题 1.课程目标:本课程主要讲授商法的价值、源流及本体,旨在对商事法律制 度的基本理论及其发展流变的规律性进行梳理。通过专题性的讲授和评述,使学 生了解商法因其贴近市场经济中日益复杂的商事关系,其对社会经济的调整作用 愈益彰显,与其他法律学科相比,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应用性、实践性的品格。 商法专题的开设可以使学生系统了解和掌握商法的基础理论和特有原则,提高学 生对商法理论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培养学生掌握和熟悉商事法律实务的法律职业 技能。 9 2.课程内容:商法的探源和历史发展;商法学科的建立及其价值;公司法律 制度研究;票据法律制度研究;证券法律制度研究;保险法律制度研究。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试(笔试结合课程论文)。 5.预修课程:《民法总论》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朱锦清.证券法学(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叶林.证券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王保树.商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4]邓峰.代议制的公司[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 [5]施天涛.公司法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6]刘俊海.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立法争点与解释难点[M].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6. [7]赵旭东.公司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8]范健,王建文.公司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 [9]托马斯•李•哈森.证券法[M].张学安等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2003. [10]美国 1933 年证券法(中英文对照本)[M].张路译.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6 [11]美国 1934 年证券法(中英文对照本)[M].张路译.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6 [12][德]C.W.卡纳里斯著.德国商法[M].杨继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13][法]伊夫•居荣著.法国商法[M].罗结珍等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14]美国统一商法典及其正式评述(第一卷)[M].孙新强译.北京: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04 [15]美国统一商法典及其正式评述(第二卷)[M].李昊等译.北京:中国人民 大学出版社,2004 [16]贾林青.保险法(第三版)[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17]董安生.票据法(第三版)[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十一)民法分论 1.课程目标:通过专题性的讲授和评述,使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 制度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能对当前民法理论热点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 并对未来民法理论与制度的完善提出一定理论见解。 2.课程内容:物权法专题;合同法专题、侵权责任法专题、婚姻法专题、继 承法专题、人身权法专题。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查(笔试或综述等课程作业) 5.预修课程:《法理学前沿》、《民法总论》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年。 [2]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上下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年。 [3]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年。 [4]张新宝:《侵权责任法立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年。 [5]陈苇:《中国婚姻家庭法立法研究》,群众出版社,2010 年。 10 [6]王利明:《人格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年。 (十二)环境法专题 1.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 论知识和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关注环境法治建设的重大前沿问题,诸 如环境保护基本法之完善、环境法律基本制度之创新、环境管理体制之改革等传 统与创新结合之重大内容;掌握现今的环境法是一个综合的法律体系,形成从国 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公法、私法上的生态环境法基础;培养学生运用环境法 的基本理论并结合环境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环境法律问题的能力。 2.课程内容:环境法概述、环境法基本原则、环境法律关系、环境权、环境 法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环境司法及若干前沿问题等主要内容。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查。 5.预修课程:《法理学前沿》。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 吕忠梅:《环境法学概要》,法律出版社,2016 年。 [2] 韩德培:《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12 年。 [3]汪劲:《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年。 [2] 王树义:《环境法前沿问题研究》,科学出版社,2012 年。 [5] 曹明德:《2016.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 (十三)自然资源法专题 1.课程目标:通过该课程的教学,要使环境法专业研究生了解我国自然资源 的立法现状。掌握我国自然资源法的体系、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以 及我国自然资源监督管理体制等主要内容。 2.课程内容:自然资源的概念、自然资源问题、自然资源法律体系、自然资 源管理体制、自然资源法的基本原则、自然资源法基本制度、自然资源税费制度、 循环经济促进法。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查。 5.预修课程:《法理学前沿》《环境法专题》。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 肖国兴、肖乾刚编:《自然资源法》,法律出版社,1999 年。 [2] 孟庆瑜、刘武朝:《自然资源法基本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年。 [3] 戚道孟:《自然资源法》,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 年。 [4] 崔建远:《准物权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 年。 [5] [美]丹尼尔·科尔:《污染与财产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年。 (十四)生态补偿制度专题 1.课程目标:本课程结合我国生态补偿现状和一些学者对生态补偿的理论探 讨,重点从法律制度层面对我国生态补偿的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比较全面、 深入的讲授和评述,使学生掌握生态补偿的内涵、理论基础、基本原则及生态补 偿的主体、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基本内容,了解我国生态补偿的立法进程及在 森林、流域、矿产资源开发、农用地等领域的实践做法。 2.课程内容:生态补偿概述;中国生态补偿的立法与实践发展;森林生态补 偿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矿产开发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农用地生态补偿制 11 度的理论与实践;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保护地役权视角下的生态补 偿理论与实践。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查(课程论文)。 5.预修课程:《民法总论》、《环境法专题》 6.参考书目: [1]李爱年:《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年。 [2]秦玉才、汪劲:《中国生态补偿立法:路在前方》,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 年。 [3]李小云:《生态补偿机制:市场与政府的作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7 年。 [4][美]丹尼尔•H.科尔:《污染与财产权.环境保护的所有权制度比较研 究》,严厚坤、王社坤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年。 (十五)刑法分论 1.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结合刑法分论(各论)的前沿 理论和司法解释,对刑法分则、各刑法修正案以及单行刑法规定的主要罪名进行 深入分析与研究,并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够从各罪的概念、保护法益、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以及处罚等方面积极回应司法实务的需求。 2.课程内容: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侵害社会法益的犯罪、侵害国家法益的 犯罪。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试。 5.预修课程:《刑法总论》。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周光权:《刑法各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 [2]张明楷:《刑法学》(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6 年。 [3]黎宏:《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2 年。 [4]张明楷:《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年。 [5]赵秉志、冯军:《外国刑法各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年。 [6]林山田:《刑法各罪论(上、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年。 [7]陈子平:《刑法各论(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台湾),2014 年。 (十六)外国刑法学 1.课程目标:了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刑法概况,掌握外国刑法的基本 原理,使之与中国刑法融会贯通,把握刑法条文背后的理论精髓,领会刑法的现 代价值走向,提升刑法理论水平,开阔理论视野,提高思考和解决刑事犯罪实务 问题的水平和能力。 2.课程内容:刑法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概述;构成要件的符合性; 违法性;有责性;犯罪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刑罚的体系与执行;保安处分与 社区矫正;对生命、身体的犯罪;对自由、安宁的犯罪;对名誉、信用的犯罪; 对财产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损害公共信用的犯罪;破坏风俗的犯罪;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3.教学方式:以理论讲授为主导,面授与案例讨论相结合。 4.考核方式:考察(写一篇论文)。 5.预修课程:《法理学前沿》、《刑法总论》 12 6.教材及参考书目: [1]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年。 [2]郭自力:《英美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年。 [3]马克昌:《外国刑法总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 年。 [4]陈家林:《外国刑法理论的思潮与流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7 年。 [5]马克昌、卢建平:《外国刑法总论(大陆法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社,2016 年。 [6]陈晓明、陈立:《外国刑法专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年。 (十七)刑事诉讼法学专题 1.课程目标:本课程主要讲授刑事诉讼法通行的范畴、理念、原则、制度和 程序,旨在通过对理论的学习与掌握,提高学生运用刑事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分析中国刑事诉讼的特点,探寻中国刑事诉讼与西方刑事诉讼 的差距,并能研判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律与实践。 2.课程内容:刑事诉讼的概念与构成要件;刑事诉讼范畴;刑事诉讼基本原 则;管辖与回避;辩护制度;证据制度;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若干前沿问题等。 3.教学方式:面授与讨论相结合,面授为主。 4.考核方式:考查(课程论文)。 5.预修课程:《刑法总论》、《刑法分论》 6.参考书目: [1]叶青:《刑事诉讼法学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年。 [2]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年。 [3]陈瑞华:《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2003 年。 [4]甄贞:《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2002 年。 [5]樊崇义:《诉讼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03 年。 学科带头人(签字): 分管院长(签字): 学院盖章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