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学风督查专项活动的通知.doc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海师学函[2023]17 号 关于做好 2023 年春季学期学风督查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 校风学风建设,提高学生文明修养,提升校园文化氛围,提 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我处工作 实际,学校决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学风督查工作,请各学院 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教学场所的学生文明行为检查 及课堂文明督查等工作,现将本次督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共教学场所学生文明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在课堂教学质量月期间,每周由三个学院分别负责在龙 昆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前和桂林洋校区第一公共楼、第二 公共楼前开展公共教学场所学生文明行为督察工作(详细安 排表和要求见附件),其它教学楼的督察工作由所在学院安 排开展。负责单位需要安排一名老师和四名学生干部开展检 查、督察工作,重点对学生的穿着随意、携带食物饮料、迟 到等不文明现象予以督察,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届时学生 处将安排人员检查督察工作情况。 二、上课时间段课堂纪律检查、督察工作 课堂纪律检查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重点检查学生是 否认真听讲、有无玩手机、吃零食、打瞌睡等影响课堂纪律 的行为。督察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予以登 记、记录,并保存原始检查材料备查。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学院工作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时需要佩戴工作 牌和校徽,着装要整洁大方,尽量统一。 在课堂教学质量月期间,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生考勤、 学工人员查课、学生课堂纪律检查督促、学生课堂纪律信息 反馈等工作,并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前将本单位在活动月期 间开展的学风建设活动情况报送至学生处董怀岩老师(电子 版即可,邮箱 272899923@qq.com),总结材料要图文并茂、 有数据、有分析,能充分展现本次活动的成效。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3 年 5 月 22 日 抄 送: 学校领导 党政办 组织部 宣 传 部 团委 教 务 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3 年 5 月 22 日印 (共印 4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