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经费管理办法.doc
西 北 政 法 大 学 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特制定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一、教学改革专项经费是学校教学专项经费中,专门用于教学改 革与研究的专门经费。 二、教改项目经费鼓励全校教师、干部紧密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 量,积极进行教育教学中重要的改革实践与探索,并在实践中总结和 撰写实验报告、调研报告、发表论文、开展学术交流等。 三、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的管理由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归口管理。 四、教学改革专项经费的使用,要本着节俭、合理的原则;对于 不合理的支出将不予报销。经费的使用随着研究项目的进展分批拨付: 项目启动费:不超过项目经费的 40%;中期资助费:不超过项目经费 的 40%;后期资助费 20%,在项目完成并进行验收后拨付完毕。 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比例限额 资料费、复印、打印费;项目进行中所需实践、试验活动经费; 成果报告制作费;有关学术活动的会务费、差旅费等(额度不超过总 经费的 50%);等等。 六、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 办法》中的进程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中期检查和后期验收时发现项目 未按进度进行时,高等教育研究所有权停止对该项目的资助。 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在项目起止年度内使用。 八、本办法由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200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由高等教育研究所解释。 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