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doc
http://www.jianshe99.com 建设工程教育网 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国 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 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管理 工作考核。 第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 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务厅 (局) 、市政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 第四条 考核采取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第五条 考核指标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污水处理 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污染物削减效率以及监督管理指标。 第六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每年 5 月前,对上一年度全国城 镇污水处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每年 3 月 前完成上一年度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自查报告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自查内容除考核指标外,还应包括城镇污水处理规划编制和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制度和落实、污水处理收费、污水处理水 质监测、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第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具体评分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26699 免费热线:4008105999 咨询时间:全天 24 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http://www.jianshe99.com 建设工程教育网 细则参见附件。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记分,分为优(≥85 分)、良 (<85 分,≥70 分)、中(<70 分,≥60 分) 、差(<60 分)四个等级。 对考核结果为优的将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差的,认定为未通过 年度考核,并给予通报。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 30 天内向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做出书面报告,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第八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和造假的地区,予以通报 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26699 免费热线:4008105999 咨询时间:全天 24 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http://www.jianshe99.com 建设工程教育网 附件 1: 省、自治区、直辖市城镇污水处理 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总分计算 考核指标包括:设施覆盖率、城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 效率、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和监督管理指标。考核采用百分制,考 核总分为各项考核指标分值之和。 二、考核指标分值计算 (一)设施覆盖率(25 分) 设施覆盖率分值按所辖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 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设施覆盖率分值 = éæ ù 已建成投运污水 已建成投运污水 只有在建项目 ö æ 只有在建项目 ö + ´ 0.3÷ + ´ 0.3÷ ú êç ç 的城市数 的县城数 ø´ 0.7+è处理厂的县城数 ø´ 0.3ú´ 25 êè处理厂的城市数 ê ú 城市总数 县城总数 ê ú ê ú ë û 所辖市县设施建设情况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 据。 (二)城镇污水处理率(20 分) 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值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其它设施污水处理量 ´ 20 污水排放总量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 系统”本年度数据;其它设施污水处理量和污水排放总量依据《中 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上一年度数据。考虑到污水处理率统计的复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26699 免费热线:4008105999 咨询时间:全天 24 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http://www.jianshe99.com 建设工程教育网 杂性,可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的实际情况,对污水处理率最高 得分作适当调整。 (三)处理设施利用效率(20 分) 处理设施利用效率分值按不同运行负荷率对应的实际处理水 量加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处理设施利用效率分值 = A +B ´ 0.9+C ´ 0.8+D ´ 0.6+E ´ 0.4+F ´ 0.2+G ´ 0 ´ 20 A +B +C +D +E +F +G 其中: A:运行负荷率≥75%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B:70%≤运行负荷率<75%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C:65%≤运行负荷率<70%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D:60%≤运行负荷率<65%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E:50%≤运行负荷率<60%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F:30%≤运行负荷率<50%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G:运行负荷率<30%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运行负荷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四)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20 分) 污染物削减效率分值按不同的污染物削减效率的削减总量加 权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分值 = A +B ´ 0.9+C ´ 0.8+D ´ 0.6+E ´ 0.4+F ´ 0.2+G ´ 0 ´ 20 A +B +C +D +E +F +G 其中: A:COD 削减量≥300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26699 免费热线:4008105999 咨询时间:全天 24 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http://www.jianshe99.com 建设工程教育网 B:250mg/L≤COD 削减量<300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C:200mg/L≤COD 削减量<250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D:150mg/L≤COD 削减量<200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E:100mg/L≤COD 削减量<150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F:50mg/L≤COD 削减量<100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G:COD 削减量<50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主要污染物削减量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 据。 (五)监督管理指标(15 分) 监督管理指标分值按“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上报分值和水质化验管理分值加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监督管理分值=数据上报管理分值+水质化验管理分值 1、数据上报管理分值(9 分) 数据上报管理分值=在建项目分值+运行项目分值 在建项目上报率 - 50% 在建项目分值 = ´ 3 (计算结果小于0时,按0计) 50% 运行项目上报率 - 80% 运行项目分值 = ´ 6 (计算结果小于0时,按0计) 20% 其中,上报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2、水质化验管理分值(6 分) 水质化验管理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水质化验管理分值=COD上报率 ´ 2+BOD上报率 ´ 1+SS上报率 ´ 1 +NH3-N上报率 ´ 1+TN上报率 ´ 0.5+TP上报率 ´ 0.5 其中,上报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26699 免费热线:4008105999 咨询时间:全天 24 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http://www.jianshe99.com 建设工程教育网 取各指标项实报期数与应报期数之比。 3、在专项检查、抽查中,发现上报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每 一项扣 3 分,直至将总分 15 分全部扣净。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26699 免费热线:4008105999 咨询时间:全天 24 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http://www.jianshe99.com 建设工程教育网 附件 2: 36 个大中城市污水处理考核评分细则 一、考核总分计算 考核指标包括:设施覆盖率、污水处理率、处理设施利用效率、 污染物削减效率和监督管理指标。除设施覆盖率外,其他考核项目 均按市本级污水处理数据评价。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总分为各项 考核指标分值之和。 二、考核指标分值计算 (一)设施覆盖率(10 分) 设施覆盖率按下辖县(县级市)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县 (县级市)占全部县(县级市)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县(县级市)数量 设施覆盖率分值 = ´ 10 县(县级市)总数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依据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 (二)污水处理率(25 分) 污水处理率计算公式如下: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其它设施污水处理量 污水处理率分值 = ´ 25 污水排放总量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其它设施污水处理量和污水排放总量依据上一年度《中国城 市建设统计年鉴》数据。考虑到污水处理率统计的复杂性,可根据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的实际情况,对污水处理率最高得分作适当调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26699 免费热线:4008105999 咨询时间:全天 24 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http://www.jianshe99.com 建设工程教育网 整。 (三)处理设施利用效率(25 分) 处理设施利用率分值按不同运行负荷率的实际处理水量加权 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处理设施利用效率分值 = A +B ´ 0.9+C ´ 0.8+D ´ 0.6+E ´ 0.4+F ´ 0.2+G ´ 0 ´ 25 A +B +C +D +E +F +G 其中: A:运行负荷率≥75%的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B:70%≤运行负荷率<75%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C:65%≤运行负荷率<70%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D:60%≤运行负荷率<65%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E:50%≤运行负荷率<60%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E:30%≤运行负荷率<50%的项目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F:运行负荷率<30%的实际处理量(万立方米) 运行负荷率数据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四)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20 分) 污染物削减率分值按不同的污染物削减效率的削减总量加权 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主要污染物削减效率分值=COD 削减效率分值+NH3-N 削减效率分值 1. COD削减效率分值 = A +B ´ 0.9+C ´ 0.8+D ´ 0.7 +E ´ 0.6+F ´ 0.5+G ´ 0.25 ´ 15 A +B +C +D +E +F +G 其中: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26699 免费热线:4008105999 咨询时间:全天 24 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http://www.jianshe99.com 建设工程教育网 A:COD 削减量≥300 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B:250 mg/L≤COD 削减量<300 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C:200 mg/L≤COD 削减量<250 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D:150 mg/L≤COD 削减量<200 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E:100 mg/L≤COD 削减量<150 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F:50 mg/L≤COD 削减量<100 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G:COD 削减量<50 mg/L 的 COD 削减总量(吨) 2. NH3 - N削减效率分值 = A +B ´ 0.5+C ´ 0 ´5 A +B +C 其中: A:NH3-N 削减量≥20 mg/L 的 NH3-N 削减总量(吨) B:10 mg/L≤NH3-N 削减量<20 mg/L 的 NH3-N 削减总量(吨) C:NH3-N 削减量<10 mg/L 的 NH3-N 削减总量(吨) 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 数据。 (五)监督管理指标(20 分) 监督管理指标分值按数据上报管理分值和水质化验管理分值 加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数据上报管理分值(12 分) 数据上报管理分值=在建项目分值+运行项目分值 其中: 在建项目上报率 - 50% 在建项目分值 = ´ 4 (计算值小于0时,按0计) 50%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26699 免费热线:4008105999 咨询时间:全天 24 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 http://www.jianshe99.com 建设工程教育网 运行项目上报率 - 80% 运行项目分值 = ´ 8 (计算值小于0时,按0计) 20% 其中,上报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2、水质化验管理分值(8 分) 水质化验管理分值计算公式为: 水质化验管理分值=COD上报率 ´ 2.5+BOD上报率 ´ 1.5+SS上报率 ´ 1.5 +NH3-N上报率 ´ 1.5+TN上报率 ´ 0.5+TP上报率 ´ 0.5 其中,上报率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取各指标项实报期数与应报期数之比。 3、在专项检查、抽查中,发现上报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 每一项扣 5 分,直至将总分 20 分全部扣净。 报名咨询电话:010-82326699 免费热线:4008105999 咨询时间:全天 24 小时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