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docx
2020 年度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 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2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辖区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 划协调工作;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 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二)负责编制辖区交通运输行业规划, 参与拟定物流业 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 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依法实施辖区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 政强制、行政检查和其他行政权力。 (四) 组织监督实施辖区交通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 优化交通运输行业结构;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负责 辖区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 业资质资格审批监督工作。 (五)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工程及城乡客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 市场行业监督管理,维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秩序;编制辖区 道路运输工程及城乡客货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造价、 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 3 养护工作;承担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交通运输和城乡客货运输设施等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工作;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 批、核准辖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负责监督实施辖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标准、规划并监 督实施;负责辖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 情况,发布有关信息;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 作。 (八)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 规定组织、协调区级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辖区路网运 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承担辖区交通战备工作。 (九)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 外责工作。 (十)协调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的水上与铁路等交通运输 的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根据赫山区编 制委员会核定,我局机关内设股室 10 个,三个二级机构。 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审计股、人事教育股、法规股 (信访办公室)、安全监督股(应急办公室)、计划统计股、基本 4 建设股、 综合运输管理股、公路管养股、交通战备办公室。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道路 运输服务中心、区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所属二级机构均未独立 核算,二级机构及所有内设股室全部纳入 2020 年区交通运输局 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2021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 1.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本级; 2.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4.区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 9884.16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688.59 万元, 5 本年收入总计 10572.75 万元。与 2019 年度收入相比,收入增加 5948.85 万元,增长 251.17%,主要原因是: 预算经费不足进行 弥补,交通综合执法局的成立,人员的增加及公路建设项目的启 动;支出合计 9857.47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715.28 元,支出 总计 10572.5 万元。较 2019 年支出增加了 6610.75 万元,增长 303.61%,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进行弥补,交通综合执法 局的成立,人员的增加及公路建设项目的启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9,884.1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 款收入 9274.46 万元,占 93.8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 入 419.87 万元,占 4.25%;其他收入 189.84 万元,占 1.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9,857.4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353.69 万 元,占 34.02%;项目支出 6503.78 万元,占 65.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0185.36 万元,其中年初财政 拨款结转和结余 491.03 万元,较 2019 年增加 6992.95 万元,增 长 219.05%,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进行弥补,交通综合执法 局的 成立 ,人 员的增加及公路建设项目的启动。支出总计 10185.36 万元,较 2019 年增加 6938.64 万元,增长 313.71%。 主要原因是:交通综合执法局的成立,人员的增加及公路建设项 目的启动。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431.72 万元,占本 年支出合计的 95.68%。 与 2019 年度相比, 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6730 万元,增长 249.14%,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不足进行弥补,交通 综合执法局的成立,人员的增加及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启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431.72 万元,主要 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493.3 万元,占 15.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00.22 万元,占 1.06%; 卫生健康(类)支出 150.83 万元,占 1.6%;农林水(类)支出 30 万元,占 0.32%;交通运输(类)支出 7582.51 万元,占 80.39%;住房保障(类)支出 74.86 万元,占 0.7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696.28 万元,支出决算为 9,431.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556.02%。 其中: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仅为 2019 年度 10 月份在职人员工资为基数的一些基本刚性支出。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2502.72 万元,比上年增加 140.95%。商品和服务支出 666.27 万元,比上年增加 182.8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81 万元,比上年减少 44.8%。其他资本 性支出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172.8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2,506.5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79%,主要包括基 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 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 666.2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2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 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 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 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 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52 万元,支出 决算为 39.48 万元,完成预算的 76%,其中:无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32 万元,支出决算为 38.12 万元,完成预算的 119%, 与上年相比增 8 加 9.52 万元,增长 33.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交通综合执法局 成立从原公路局整体划转路政执法队人员及车辆 2 辆。公务接待 费支出预算为 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7 万元,完成预算的 6.9%。 与上年相比减少 5.79 万元,减少 80.8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 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38.12 万元,占 96.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37 万元,占 3.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38.12 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38.12 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 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 等支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 务用车保有量为 11 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37 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37 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 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益阳市赫 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0 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6 个、接待人 次 34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 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 419.87 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 的 4.25%。本年支出 151.8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54%。项 9 目支出 151.87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268 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66.27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 1.12 万元。增长 0.17%,主要原因是: 交通综合执法局的成立,人员的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 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1.25 万元,用于召开全区春运工 作会议,人数 120 人,内容为赫山区春运工作动员会;开支培训 费 2.58 万元,用于开展道路运输业务及道路运输安全业务等培 训,人数 15 人,内容为道路运输业务及道路运输安全业务知识 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 0 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36.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36.5 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 同金额 136.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36.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共有车 辆 11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11 辆、年末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 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0 十四、关于 2020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使用经费。部门支 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所有项目都 制定了详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过程监督。尤 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严格执行了专款专用制度,无截留、无 挪用等现象。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客运行业转型加速落地。城区至八字哨 302 路、303 路城乡 公交正式开通,共投入新能源客车 27 台。赫山至泉交河等农村 客运班线已收回到期燃油客车 143 台,投放新能源应急运力 119 台,其他农村客运班线城乡一体化改造正在加速推进。项目投资 拉动力度加大。G5517 长益复线高速朱良桥互通-S221 公路项目 已完成路面工程,本年度建设计划圆满达成。团洲首末站、15 个农村客运招呼站项目和沙河停保场换址新建项目已竣工,均圆 满达成本年度建设任务。G234 赫山区谢林港至桃江石洞公路(赫 山段)已完成工可调整修编、专家评审,已出具评审意见,并取 得省交通运输厅的行业意见。重大规划编制进展顺利。交通运输 “十四五”发展规划已完成规划文件(初稿)的编制,并形成了 完整规划送审稿。“十四五”农村公路专项规划已完成全区通自 然村、通组公路以及通自然村公路上桥梁的现状和“十四五”期 间农村公路建设需求摸底,规划初稿已完成。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 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 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道路运输业务及道路运输安全业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 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 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 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 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 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 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 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 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 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 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 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 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 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 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 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 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 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 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 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 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13 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 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 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 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 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 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 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 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 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 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 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 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14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 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 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 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 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 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 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 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 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 15 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 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 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 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 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 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 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 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 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 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 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 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6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 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 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 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 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 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 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 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 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 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 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 17 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 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 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 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 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 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 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 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 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0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益阳市财 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18 和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区委、区政府年度绩效管理 办法和年度绩效目标要求,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0 年预 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21〕1 号),我局认真开 展了 2020 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职责职能及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组织编制辖区内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 设施发展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和实施辖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交通运输 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辖区相关单位执行交通基础 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三)负责制订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负责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 理;承担区级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监督执行交通运输 政策、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优化交通运输行业结构;组织指导 辖区城乡客货运输、站场公共客运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拟定 城乡客货站场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区级交通设施建设的资金筹集和投资管理,提出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交通 运输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负责省、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申请、 拨付和监管;负责区内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联系和援建工作,承 19 担区政府授权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业主的管理工作, 履行对区公路管理局的综合协调职责,参与干线公路建设、改造 项目的监督,以及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公路路政 和管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协助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六)组织区交通运输行业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 步,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做好环境 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指导开展交通运输 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履行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 责春运综合协调;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 通知,从 2016 年 1 月起设立益阳市赫山区交通运输局,为区人 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内设办公 室、人事股、财务审计股、安全监督股等 10 个职能股室,下辖 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副科) 、区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副科)等 2 个二级单位和 12 个派出机构(各乡镇交管所均为正股级单位)。 2020 年底在职干部职工共 204 人(其中:公务员编制 6 人,全 额事业编制 88 人,差额事业编制 87 人,自筹自支事业编制 3 人, 人事代理 20 人)退休人员 24 人。 1.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0 年部门决算收支完成情况如下: 20 (1 )全年收入为 98823924.2 元,其中:财政拔款收入 96943271 元,非财政补助收入 1880653.2 元。 (2)全年支出为 98574701.73 元。其中:行政支出: 34901884.8 元,项目支出 63672816.93 元。 (3)资金结存情况: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7152830.2 元,其 中 财 政 拨 款 结 转 ( 项 目 结 转 ) 4679136.95 元 , 财 政 结 余 1338616.08 元,非财政拨款收入 1135077.17 元。 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个性指标:2020 年,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对区交通运 输局绩效考核工作有:一是区人民政府 2020 年度绩效评估项目, 二是市交通运输局 2020 年度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项目。 预决算公开:2020 年,按要求在益阳赫山区交通门户网站 上公开了预决算。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实行固定资产 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 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 用等事项,保证账、卡、物三相符。 三公经费控制情况: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 “三公”经费、降低一般运行经费、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等方面取 得了一定的成绩。严格执行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 合下发的《益阳市赫山区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益赫财行 〔2015〕14 号)、区财政局下发的《益阳市赫山区会议费管理办 21 法》的通知(益赫财行〔2015〕13 号)、《关于严控“三公”经费 预算管理的通知》(益赫财预〔2015〕17 号)等文件精神,并先 后出台了本单位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管理办法,实行“三公” 经费预算和公示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 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没有挤占、摊派、乱收费和 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行为。公务接待费为的无出国(境)差 旅费。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分析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使用经费。部门支 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所有项目都 制定了详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过程监督。尤 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严格执行了专款专用制度,无截留、无 挪用等现象。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贯彻落实《预算法》,严格执行省、市、区绩效管理工作有 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 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 方案进行研究布署,党组成员及各股室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 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及时发现问题, 22 查找原因,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G5517 长益复线高速朱良桥至 S221 公路年度计划投 资 6300 万元,因土地原因,项目规模调减为 4300 万元。目前, 已完成投资 3665 万元。因环保原因,侍郎河暂时不能排水,故 侍郎河大桥没有办法施工。 (二)G234 赫山区谢林港至桃江石洞公路赫山段现已完成 项目的工可调整修编、专家评审,并已取得修编后省交通运输厅 的行业意见。正在加紧办理土地调规及用地预审,预计最后需要 4 个月时间。因项目需完成土地调规、用地预审。工可批复后方 可开工建设,故该项目今年无法实际开工。市人民政府已同意将 该项目调出 2020 年市管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精 准考核范围。 (三)道路运输站场。沙河公交停保场原选址位于梨园路距 离银城大道 1.5 公里处,原定建设规模 20000 平方米。我局会同 益阳龙岭工业集中区等单位进行了多次现场勘察,发现项目原选 址距离银城大道较远,加上梨园路短期内无法全线拉通,原址周 边配套路网暂不适应公交通行,项目落地及今后运营难度很大。 为此,我局行文报请市局将沙河公交停保场选址往西移至梨园路 与银城大道交叉处东南角获批。目前,沙河公交停保场已完成场 地建设,预计年内完成投资任务。团洲公交首末站已完成招标, 还有四户征拆正加紧推进,预计一周内完成征拆,年内完成投资 23 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 (一)市人民政府不同意调整年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 划总额。11 月 16 日,市人民政府批复我区《关于批准将 G234 赫山区谢林港至桃江石洞公路(赫山段)调出益阳市 2020 年市 管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真抓实干督查激励精准考核范围的请示》, 同意将该项目调出考核范围,但对我区 2020 年交通基础设施建 设投资计划(17221 万元)不作调整。G234 赫山区谢林港至桃江 石洞公路(赫山段)年度投资计划为 4005 万元,如何填补该部 分投资缺口,我们面临一定的问题。 (二)G5517 长益复线高速朱良桥至 S221 公路实际投资小 于年度投资计划。因土地原因,项目规模有所调减,实际投资仅 4300 万元,与年度投资计划 6300 万元相差 2000 万元。 (三)三个项目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 于下达益阳市 2020 年市管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 及交工验收任务的通知》(益交发〔2020〕22 号)文件精神和市 交通运输局多次调度会议要求, 2020 年 12 月底前必须完成 S217 赫山区牌口至欧江岔公路、赫山区牌口乡黄金潭大桥渡改 桥工程和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新益阳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目前,上述工程竣工验收尚未完成。 五、下阶段举措 (一)加紧对接,争取将区城投、龙岭投、龙桥投和各乡镇 24 实施的交通建设项目纳入年度投资考核范围,解决 6005 万元的 投资缺口。 (二)恳请区人民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加快工作进展,按时完 成 S217 赫山区牌口至欧江岔公路、赫山区牌口乡黄金潭大桥渡 改桥工程和长沙至益阳高速公路新益阳工程的竣工验收。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