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二〇一四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doc
南 京 财 经 大 学 二○一四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率先基本实现人的现代化为目标,确保“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 标顺利实现,完成鼓楼、栖霞区政府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南京财经大学与各部 门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具体指标 1、计划生育率达 100%(含在职及本部门聘用人员) 。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责任制落实率达 100%。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 90%以上、 “青春健康与青奥 同行”工程建设达标率达 93%。 4、指导育龄人员落实避孕措施,组织女教职工生殖道感染综合 防治检查,避孕节育、家庭保健服务率达 95%以上。 5、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 100%。 6、依法落实计划生育有关奖惩政策,兑现率达 100%。 7、群众满意率达 98%以上。 二、工作职责 按照省、市、区计划生育有关文件要求,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 标管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责任制,学校各部门行政负责人为本 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落实本部门负责 计划生育的工作人员;督促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宣传、教育、管 理工作;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 政策的落实;完成计划生育具体指标;积极参与省、市、区、学校计 划生育协会组织的活动,健全本部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实施 “青春健康工程”;自觉接受学校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督 促、检查和考评。 三、工作要求 对于不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职,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部门, 学校在全校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止,执行期一年,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南京财经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盖章) 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二○一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