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安衔接办字〔2021〕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认定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及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鼓励创建就业帮扶车间,拓宽脱 贫人口家门口就业渠道,实现脱贫人口稳就业促增收,根据《关 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精扶办字 〔2020〕39 号)、《安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 效衔接工作方案》(安办字〔2021〕47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 就新建就业帮扶车间(含摘牌后重建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 的认定条件、申报流程及监测、监管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申报流程 (一)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条件及要求 就业帮扶车间是指以促进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实现就业或居 家就业为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经营,在乡镇(村)利用闲置 土地和房屋创办的生产车间或加工点,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 艺、服装、电子及来料加工等业务的场所。主要包括加工的居家 式就业帮扶车间、“合作社+脱贫人口”式就业帮扶车间、“劳动 密集型企业+脱贫人口”式就业帮扶车间等形式。 就业帮扶车间 建设必须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帮扶需要兴建。应以一 个成熟的企业为后盾、有成熟的产品为前提、有成熟的市场为关 键,依托当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自然资源等条件等具备建设 就业帮扶车间的条件为依据,建设合规且带贫益贫效果显著的就 业帮扶车间。 (二)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标准 各类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就业帮扶车间应具备吸纳脱 贫人口人数原则上不少于 5 人或占用工总数 30%以上就业人数,并 签订务工协议(承揽合同) ,累计工作时间 3 个月以上,按时足额 发放劳动报酬,并与其签订 6 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带动的脱 贫人口在就业帮扶车间务工累计年收入不低于 5000 元;申请就业 帮扶车间的企业或个体经济应根据其工作特性购买相应额度的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就业帮扶车间申报认定流程 就业帮扶车间(含摘牌后重建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的认 定由乡村振兴局会同县人社局、财政局共同参与,按照申请、审核、 确认等程序认定。 1、各乡镇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向乡(镇)乡村振兴办提 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就业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 (附件 1) ; (2) 《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花名册》 (按原表申报) (3)企业或个体经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房 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工资发放签名表及银行流水、吸纳脱 贫人口“登记证”复印件、脱贫人口与就业帮扶车间签订的劳动合 同、就业帮扶车间内、外场景照片。 2、各乡(镇)乡村振兴办会同财政所、劳动保障所进行初步 认定后由乡(镇)乡村振兴办盖章报县乡村振兴局。 3、县乡村振兴局召集县财政局、县就业局对就业帮扶车间进 行联合会审,符合条件统一盖章后可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同时下 发通知予以公布。 4、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信息需建立台账,并将脱贫人 口人员名单进行张贴公示。 二 、政策享受及资金申报 就业帮扶车间(含摘牌后重建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享受 政策按照《安远县 2020 年就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安人 社字〔2020〕21 号)文件中规定落实各项补贴。 1、就业帮扶车间相关补贴申报流程 各乡(镇)就业帮扶车间于每季度未向所在乡(镇)提出申 请并核实脱贫人口在岗及工资发放信息后,由乡(镇)核实申请 资金后,将 《就业帮扶车间资金申请表》、《就业帮扶车间脱贫人 口岗位补贴汇总表》报给县乡村振兴局,经审核脱贫人口相关信 息无误后,报给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股)审核、申请补贴资金。 (1)脱贫人口岗位补贴申报流程:各乡(镇)就业帮扶车间 于每季度末向乡(镇)提出申请,提供脱贫人口“登记证”复印 件、身份证复印件、《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车间务工确认表》 ,乡(镇) 汇总后填报《就业帮扶车间岗位补贴申报明细表》一并报县就业 局就业股(安远中专旁边) ,县就业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再通 过“一卡通”拨付到脱贫人口账户。 (2)就业帮扶车间场地租金、水电费等费用补贴:各乡(镇) 就业帮扶车间于每季度末向乡(镇)提出申请,提供脱贫人口“一 本通”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乡(镇)汇总后填报《就业帮扶 车间运行费用补贴明细表》(按原表申报)一并报县就业局就业股 (安远中专旁边),县就业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再通过就业帮 扶车间对公账户拨付到就业帮扶车间。 (3)新建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各乡(镇)于 10 月底前填报《就业帮扶车间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申请明细表》 (按原表申报)报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股(安远中专旁边) ,县就 业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再通过就业帮扶车间对公账户拨付到 就业帮扶车间。 (4)符合条件就业帮扶车间的其他补贴,按相关文件通知要 求申请、审核及申报。 三、加强监测管理及清理处置后续帮扶 各乡(镇)对已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应加大核查力度切实加 强监测管理,每月最少 1 次对本乡(镇)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情况 实地调查,提高监测管理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帮扶车 间的帮扶力度,实行常态化动态监测并掌握车间经营状况,各乡 (镇)于每月底将《就业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监测情况表》(附件 2) 上报至县乡村振兴局产业组;通过对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监测后, 对因货源、劳动力等因素造成难以正常经营或停产的就业帮扶车 间,通过各项措施帮扶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各乡(镇)应将其纳 入监测待清理范围,给予 6 个月监测缓冲期监管期限,监测缓冲 期后仍达不达标的就业帮扶车间进行清理,各乡(镇)及时将《就 业就业帮扶车间清理处置情况表》(附件 3)上报至县乡村振兴局, 县乡村振兴局、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联合乡(镇)对拟清理 就业帮扶车间进行综合评估后做出撤销清理决定。请各乡(镇) 将以上报表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产业组 (邮箱:ayfpbcyz@126.com) 和县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股(邮箱:ay2017@163.com)。 四、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管理责任 各乡(镇)要切实抓好就业帮扶车间这一促进就业的民生工 程,将其纳入到巩固拓展成果重点工作中,加强组织管理,加大 监管力度,规范化建立各项管理台账,按时按要求上报各项资金 申请表和动态监测监管、清理处置表;各帮扶单位及帮扶干部要 积极动员脱贫人口进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并做好稳定就业增收帮 扶跟踪对接工作;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人社局(人力资源市 场)、等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就业帮扶车间的认定、运行、脱 贫人口就业、资金申请等进行审核、监管等工作,夯实各项管理 措施,提高就业帮扶车间带贫益贫效果,全面提升我县就业帮扶 车间建设管理的水平。 附件:1.就业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 2.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监测情况表 3.就业帮扶车间清理处置情况表 安远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 年 7 月 9 日 附件 1 就业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 (个体共商户) 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就业帮扶车间名称 申报就业帮扶车间 联系电话 县 乡镇 村委会 组(自然村) 类型 申报就业帮扶车间 类型 乡村企业 口 居家加工 口 工业园区企业 口 口 其他 口 扶贫基地 口 就业帮扶车间房产 所有人名称 合作社经营 就业帮扶车间建筑 (申报厂房型就业帮扶车 面积 间提供) (平方米) 车间建设累计投资 其中:财政扶贫资 总额(万元) 金(万元) 生产经营项目及经 预计年产值(万元) 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途: 营方式 就业帮扶车间吸纳 就业帮扶车间吸 吸纳脱贫人 就业人数 纳脱贫人口数 口比例(%) 村委会审核意见: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经办人:(盖章) 经办人:(盖章) 年 月 日 县人社局审批意见 县乡村振兴局审批意见 经办人:(盖章) 经办人:(盖章) 年 附件 2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监测情况表 就业帮扶车间名称 建设地点 县 乡镇 村委会 组(自然村) 乡村企业 口 居家加工 口 合作社经营 口 工业园区企业 口 扶贫基地 口 其他 口 就业帮扶车间类型 监测时状况 正常经营 口 监测待保留或清理 口 已清理 口 (月) 处于监测期待保留或清理 的就业帮扶车间已监测 天数(天) 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是否投入财政资金 投入财政资金数量(万元) 正常经营就业帮扶车间已累计运行时间 财政资金投入的是否已将 资产物化 是 口 否 口 投入财政资金建设,目前已经清理的 就业帮扶车间资产是否闲置 资产年收益 (万元) 是 口 监测时已经闲置时间(月) 否 口 吸纳脱 贫人口 人数 (人) 吸纳就业总人数 (人) 贫困人口月工资收入 情况(元) 贫困人口变化情况 是否建 是 口 立财产 收益分 配措施 否 口 月最高收入: 吸纳脱 贫人口 比例(%) 月最底收入: 月平均收入: 无变化 口 增加 口 减少 口 增加或减少的人数(人): 吸纳贫困人口情况(含增减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户主姓名 主要致贫原因 目前状况 就业帮扶车间目前状况:(运行是否稳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监测待保留或清 理的是否有所好转、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参与监测人员名单(签名): 1. 县乡村振兴局 2. 县人社局 3. 乡镇 4. 村委(驻村干部) 5. 其他人员(单位姓名) 监测后结论:(是否正常运行、监测待保留或清理的是否维持待监测、是否需要清理 处置等)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审批意见: 经办人:(盖章) 备注:请各乡(镇)将此表于每月底前电子版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产业 (邮箱:ayfpbcyz@126.com)和县就业局就业股(邮箱:ay2017@163.com) 。 附件 3 就业帮扶车间清理处置情况表 就业帮扶车间名称 建设地点 县 就业帮扶车间类型 乡村企业 口 乡镇 村委会 居家加工 口 合作社经营 口 工业园区企业 口 就业帮扶车间已累计是否 是 口 投入财政资金 否 口 扶贫基地 口 其他 口 投入财政资金数量(万元): 就业帮扶车间已累计运行时 就业帮扶车间待清理后已监测 间(月) 清理原因 组 (自然村) 天数(天) 已停业关闭 口 环境污染较大 口 报问题较多 口 违规违法经营 口 群众举 经缓冲期后吸纳贫困人口仍难于达到要求 口 其他原因(列出原因): 清理后就业帮扶车间状况 已停业关闭 口 仅摘牌仍保持正常运行 口 吸纳就业总人数 吸纳脱贫人口人数 吸纳脱贫人 (人) (人) 口比例(%) 清理后吸纳贫困人口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 户主姓名 主要致贫原因 目前状况 参与清理处置人员名单: 1. 县乡村振兴局: 2. 县人社局: 3. 乡镇: 4. 村委(驻村干部): 5. 其他人员(单位姓名): 清理处置结论: 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