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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政策解读《关于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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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政策解读《关于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docx

关于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 2022 年第一批中 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委,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 发改部门: 按照省发改委《关于申报保障性安居工程 2022 年第一 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 如下: 一、抓紧推进 2021 年及以前年度投资计划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督促项目单位加快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执行,对 2021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分解项目相 关情况进行汇总(汇总情况表见附件 2)。对 2021 年及以前 年度存在项目未按计划开工、资金闲置、投资规模严重缩减 或扩大、项目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问题的市县, 要分析原因,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 加快项目开工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完成进度。 二、抓紧做好 2022 年项目准备 (一)准确把握支持范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 施包括小区红线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 1 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服 务设施等。小区红线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县城(城关 镇)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 停车库(场)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不得安排主干道、主管 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老旧小区改造不直接相关 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 (二)做好摸底调查。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和住 建部门对接沟通,在做好本地区老旧小区排查梳理的基础上, 研究编制 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需求。同时,加快推进项目立项、规划、 选址等前期手续;对于前期工作成熟、当年能开工的项目, 优先纳入 2022 年第一批储备项目;暂不成熟、不具实施条 件的项目纳入以后批次计划滚动推进。 (三)落实申报要件。2022 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配套基 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分小区红线内配套基 础设施和小区红线外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两类 进行申报,需提供配套设施的工程量清单汇总页和财政评审 结果。申报红线外项目的,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管理 和规定,办理完成立项、土地、规划、环保、施工图设计等 手续。原则上,拟申请 2022 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新 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应达到可研深度并于 3 月底前开工。 (四)落实配套建设资金。本专项资助比例可参考我省 2 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支持项目进行申 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属于补助性质,各地对中央预算内投资 支持的项目负主体责任,各地要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 资能力和本地区建设需求,根据中央补助标准和地方建设资 金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要积极落实配套建设资金,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结合实 际合理确定改造费用分摊规则,完善居民合理分担、单位投 资、市场运作、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 三、加强投资计划管理 (一)及时推送项目。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商住建部门, 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 法》有关规定,统筹考虑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 力和本地区建设需求,抓紧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 2022 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要结合住建部门的 中央补助支持改造计划,于 11 月 26 日前正式上报 2022 投 资计划请示文件,盖章部门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在申报正式 文件中简要介绍近两年计划执行情况和本次申报项目总体 情况,包括项目个数、总投资(建安投资)、拟申请中央预 算内资金等。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将申报项目推送至省发展 改革委城市处(辅助标识 1 填写“2022 年老旧小区第一批”或 “2022 年棚户区改造第一批”),在国家重大项目库填写项目 信息时,必须填入 24 位项目代码并验证通过。 3 (二)严格项目审查。本批计划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投资补助支持,各 地区应严格把关拟支持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不能按时开 工的项目不得纳入需求范围,地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不 得纳入,项目单位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不得纳入,单 独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项目不得纳入等。要防 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请示文件应注明“经认真审核, 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县(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 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否则需重新申报。各地发展 改革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拟上报的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进行联合审核,确保改造计划与本地区财政承受能 力相匹配,确保项目建设内容、标准符合国家要求,防止将 不符合条件的小区及不与小区改造直接相关的内容“搭车”申 报、套取中央预算内资金。 (三)强化项目实施。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审核申 报项目信息,确保上报正式文件以及国家重大项目库中项目 信息填报准确无误,2022 年投资计划一旦下达,原则上不再 进行更改和调整。同一个项目原则上只安排一次中央预算内 投资,严禁将同一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分割分期多次申报。投 资计划下达 3 个月后,各地要对项目开工情况和实施进度进 行摸底,对未开工项目,要查明原因,严肃问责。 三、全面落实责任 4 (一)落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各县区在申报投资计划 时,必须明确项目所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每个项目 的项目(法人)单位,项目责任人为项目单位的相关分管领 导,并随投资计划申报文件一并报送。项目单位作为责任主 体及其负责人作为项目责任人,要加强项目管理,积极开展 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实施,及时开工建设、准 确报告建设进展和进度数据,管好用好投资,如期保质保量 完工投用。 (二)落实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按照谁申报谁监管的原 则,应明确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督查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 作为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监管责任人为日常监管直 接责任单位的相关分管领导。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对 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信息报送等履行日常监管责任。要抓 好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 度,强化要素保障和政策支持,改善周边环境和公共服务水 平。项目完工后,要按规定组织验收。 (三)落实县区属地监管责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按照隶属关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监管,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积极做好规 划、土地、环保、水电路气暖通讯等配合实施工作,落实配 套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实 施。 5 附件:1. 2022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 预算内资金申报要件 2. XX 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 2021 年中央 预算内投资支持项目和相关情况汇总表 3. 2022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 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备选项目表(样表) 4.XX 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 2022 年第一批中 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5.2022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支持项目基本情况表 6. 县(区)申报承诺书 联 系 人:田军 龚磊 朱旭 联系电话:0377-63131532 电子邮箱:nyfgwcsk@sina.com 2021 年 11 月 4 日 6 附件 1 2022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要件 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按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项目基本情况和照片(包括小区改造项目主体工程 建设情况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2、申报中央补助资金请示文件; 3、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土 地、选址、规划等前期手续复印件(老旧小区红线内项目只 提供审批文件) ;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与保障性安居项目相配套 的审查文件(证明项目所涉及小区已纳入改造台账、证明小 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小区改造建设直接配套、证明该 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没有重复申报中央补助资金) 5、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汇总页和财 政评审报告。 7 附件 3 2022 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备选项目表(样表) 单位:万元 重要 性序 号 1 2 3 项目名称 ***县(区) ***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小区红 线内) ***县(区) ***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小区红 线外) ***县(区) ***棚户区改 造项目配套基 础设施建设项 目(小区红线 内) 建设 性质 建设规 模 建设内 容 拟开 工年 份 拟建 成年 份 投资类别 建安 投资 已下 达投 资 累计 完成 投资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 ***市财政资金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 ***县财政资金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 ***区财政资金 注:1.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表应从国家重大项目库生成,随投资计划申报文件一并报送。 2.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相关负责人即为监管责任人,不能填报具体办事人员。 3. 同一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与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不能重复,项目责任人与监管责任人不能重复。 8 本次 申请 投资 项目 (法 人)单 位 项目责 任人 日常监 管直接 责任单 位 日常监 管直接 责任单 位监管 责任人 备注 9 附件 4 XX 县(区)保障性安居工程 2022 年第一批中 央预算内投资绩效目标表 (2022 年度) 专项名称 申请地方或单位 本次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总 体 目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 施建设 产出指标 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 实施效果指标 绩 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效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 % ≥ % 率 计划管理指标 指 ≥ %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资金管理指标 标 过程管理指标 项目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 % 总投资完成率 ≥ % 项目开工率 ≥ % ≤ % ≤ %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 例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 目比例 10 附件 6 县(区)项目申报承诺书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经我委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本次申报的所有 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一、所有项目均属于国家允许申报范围,满足国家和省 要求的申报条件。 二、所有项目涉及的企业均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合作谅解 备忘录黑名单;项目备案(或核准、审批)文件、土地预审、 规划选址等前期手续均已办理且符合相关规定,项目建设配 套资金已落实,能够保证 2022 年一季度内开工建设。 三、所有项目真实存在,未含虚报、重报及已建成项目。 四、所有项目申报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与项目实 际情况相一致,所需文件均经有权限部门审批同意,所提供 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均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 五、本单位承诺以上陈述真实、有效,是本单位真实意 思的表示,愿承担法律后果。 经办人(签字): 主管主任(签字): 县(区)发展改革委(盖章): 年 11 月 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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