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 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2019]68 号 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 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 号)有关要求,推动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 命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9 年辽宁省普通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已获得往届辽宁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遴选。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 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 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则上具有 20 年以上(含 20 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高等教育教 学经历; 2.受聘教授职务; 3.2016~2018 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 64 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 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临床医学类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 教)。 4.原则上需为校级教学名师; 5.非现任校级领导。 具体条件详见《2019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附件 1)。 三、工作程序 1.由学校按照申报条件组织校级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以下额度向省教育厅择优推 荐:独立学院每校不超过1名;其他高校每校不超过2名; 2.省教育厅对各校推荐的限额内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公示;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遴选。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学校推荐公文,一式 1 份; 2.《2019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作为公文附件,格式见 附件 2); 3.《2019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格式见附件 3); 4.候选人 45 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 mp4/rmvb 格式,不大于 300MB),录像 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以校为单位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 日登录辽宁本科教学管理平台“项目管理”模 块(http://project.upln.cn)“2019 年省级教学名师”栏目,填写教师基本信息、上传学校推 荐公文(PDF 格式)、加盖公章的《推荐表》(PDF 格式)、现场教学录像(mp4/rmvb 格 式),用户名为:jxms+学校代码;初始密码为:jxms2019,逾期不予受理。 五、有关要求 开展教学名师遴选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校高 度重视,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 师,特别是在培养应用型人才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优秀教师。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辽宁省教育厅工业高等教育处 李黎;联系电话:024-86896698;地址:沈阳市皇姑区 崇山东路 46-1 号;邮编:110032。 附件: 1.2019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2.2019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3.2019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