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流程.doc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流程 经办人员:郭源源 办公地点:闵行校区办公楼 211 室 办公电话:54343051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介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 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 号)文件精神, 上海市试行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双学 士学位项目” ) 。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在本校全日制本科学生 中设立双学士学位项目,项目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所依托的学科 专业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分属两个不同的学科门类。项目需充分结合学校 人才培养的定位、专业特色优势以及办学条件,培养服务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 经济社会发展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流程 联合培养专业填写《上海市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复合 型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 ,提交教务处 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申请双学士学位的项目 进行论证,经遴选确定推荐项目名单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推荐的双学士学位项目进行 审议并投票表决 表决通过并经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负责对学校申请的双学士学位项 目进行审批并公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