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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船山区实施八大工程建设基层人才高地行动方案》(点击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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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船山区实施八大工程建设基层人才高地 行动方案 为加快建设川渝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先行示范区和东西部 产业协作示范区,广泛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全力助推我区科技创 新和产业升级,构建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的优良生 态,实现在成渝地区中部崛起,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领军工程,大力引育高端领军人才 (一)实施“顶峰计划”。围绕世界科技发展趋势和全区经济 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大力引进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领 军型人才。领军型人才一般应为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称号) 获得者、世界 500 强企业高管、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及其他相当层次人才。领军型人才 必须通过全职或项目方式为船山服务,与用人单位签订连续 3 年 以上工作合同,每年在船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两院院士不少 于 3 个月)。对引进到我区的领军型人才,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认定后,参照遂宁市“金荷花领军人才工程”落实相关待遇,给 予个人 20-100 万元安家补贴、2000-10000 元/月岗位津贴,并对 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岗位津贴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 5 年。对领军型人才带项目带团队来我区落地转化的,由区人才工 作领导小组实行“一事一议”,根据项目规模、转化效益等给予最 高 5000 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 (二)实施船山“头雁计划”。面向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教 育名师、医疗名家、技能大师、文化名家、农业专家、金融菁英、 社工菁英等九类本土人才,10 年内扶持培育不超过 100 名处于 行业领先、引领发展的本土领军人才,对于领办优质项目的给予 5-10 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实施栋梁工程,充实急需紧缺人才队伍 (一)加大事业单位新引进人才支持力度。对新引进(首次 到船山工作)到我区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人员)的全日制博士研 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每年给予 1.5 万元、1 万元 生活补贴,连续发放 5 年;在船山工作满 5 年后并续签聘用合同 2 年以上的再一次性给予 1.5 万元、1 万元激励金;在遂宁市城 区无固定住所的,按相关要求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人才公寓不能 保障时可由用人单位提供住宿保障,区人才专项资金按实际支出 的 50%比例,依层级分别按不超过 9000 元/(年·人)、6000 元/ (年·人)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贴;首次在遂宁市城区购房的, 给予 10 万元、5 万元购房补贴;建立工作实绩档案,经区人才 领导小组认定为特别优秀的且符合《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理实施细则》(遂府办发〔2008〕18 号)等文件相关资格条件的 人员可按相关要求晋级聘任,如不能晋级聘任的,可参照同等条 件人员给予一定补助。 (二)加大企业引才扶持力度。对引进到我区国企、重点产 业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 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双 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本科生分别给予 2.4 万元/(年·人) 、1 万元/(年·人)、5000 元/(年·人)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根据引 进人才的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发放年限不超过 5 年;符合条件的, 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对首次在遂宁市城区购房的,给予 10 万 元、5 万元、1 万元购房补贴;在船山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 其实际缴纳的地方留成部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采取前五年全额返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前三年减半返还、后两年全额 返还的方式奖励给本人。 三、实施匠心工程,壮大产业技能人才队伍 (一)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蓝灰金”培训提能 行动,鼓励重点产业企业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与 技工院校、高职专科、相关高校等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培养, 每年培养蓝领技能人才 100 名以上,集中选派灰领人才赴高校、 院所进行进修深造,集中选派企业高管等金领人才到发达地区考 察学习,聘请专家学者来船山培训产业人才 100 人次以上。鼓励 企业职工提高职业技术水平,对新评定为高级技师或正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技师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依层级一次性给予每人 3000 元、1500 元奖励。 (二)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在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 300 元/月、500 元/月、800 元 /月的岗位津贴,发放期限 3 年,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入住人才 公寓。在相关产业领域、技术方向建立首席技师、特聘技师等技 能带头人制度,技能带头人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对行业 技术领域有引领带动作用,技能带头人可享受 1000 元/月的职务 津贴,发放期限 3 年。 (三)健全职业竞赛选拔机制。定期举办船山工匠、船山技 能大师等技能竞赛,大力支持船山技术能手参加国家、省、市级 别技能竞赛、评选,对在比赛中获得名次的选手及技术指导专家 团队一次性给予 1-5 万元奖励。 四、实施强基工程,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 (一)灵活岗编设置。在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等行业,通 过区管校聘、区管院聘等模式推进岗编适度分离。大力鼓励各类 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服务期间占编性质和人事关系不变, 工作岗位调整到服务单位对应岗位,并获取相应岗位薪资报酬。 基层单位可按程序采取特设岗位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其在乡 镇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 构比例限制。 (二)强化基层治理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培育、扶持 农业产业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经纪人、农村青年致富带头 人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等农村实用人才,支持领办经济合 作组织,创办农业产业化企业。评选“兴业有术,致富有路,带 动有力,乡邻有赞”的“四有”农村实用人才,整合涉农项目资金 予以大力扶持,并根据产业效益、带动效果一次性给予每人 8000 元、6000 元、3000 元奖励。鼓励社区工作者持证上岗,加强社 工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对于在乡镇、街道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取 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一次性给予 每人 1000 元、2000 元、3000 元奖励,鼓励持证社工领办社会组 织,通过公益创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参与基层治理。 五、实施候鸟工程,加强柔性引进人才力度 (一)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专家团制度。邀请名优教师、 医学专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工匠、高级电商运营师、专业带 货主播等专家人才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来船山开展科技推广、人才 服务、技术指导等活动,可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二)鼓励项目合作。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与各领域专业团 队或个人采取顾问指导、短期兼职、人才租赁、退休特聘等多种 方式签订柔性服务(合作)协议。服务期满且对船山发展做出突 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有协议、有 项目、有成果”的原则开展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照服务协 议金额的一定比例(最高 5%)进行补贴(已享受财政支持的不 再纳入)。 (三)强化远程资源运用。鼓励运用网络咨询、远程教育、 在线诊疗等信息技术手段,突破时间和地域限制、共享高端人才 资源,邀请各领域的技术专家指导解决教育培训、科技攻关、技 术应用、企业经营等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以“三方四地”飞地 园区高端人才孵化基地为载体,加强与理县、浙江东阳市、永康 市人才协作,共享专家讲座、职业教育等资源。 六、实施星火工程,激励人才创新创业 (一)扶持科技型创业团队。技术创业的初创团队、小型工 作室可申请入驻高端人才孵化基地,孵化成功的可在遂宁高新技 术产业船山园区落地成长。科技型小微企业成立 5 年内,每年参 考其对区级财政的贡献,由区级财政给予企业 5-20 万元的奖励。 (二)健全收入分配及奖励机制。探索在重点产业领域推动 技术入股、管理入股等试点工作,探索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 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 (三)鼓励在生产一线创新创业。在全区重点产业企业、国 有企业中广泛开展“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的 “五小”创新活动,设立“船山区人才创新创业奖”,每 3 年定期选拔、 奖励能有效促进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技术、管理、机制创新成果的创 新创业优秀人才,一次性给予每人最高 10 万元奖励。 (四)扶持直播电商人才创新创业。形成政府统筹规划、行 业协会指导直播电商人才开展创新创业的工作机制,鼓励乡土人 才通过短视频宣传、直播带货等线上电商模式进行乡村品牌代言、 农特产品带货,力争在每个乡镇打造一名以上拥有一定粉丝数量、 具备直播带货能力的“乡土红人”。支持本地企业柜台专员、销售 专员进行网红化打造,推动企业与主播伴生成长。大力扶持培育 直播电商带货达人,对年本土产品带货销售额达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上、300 万元以上的直播电商人才,给予 1 万元、3 万元、5 万元补贴,对年本土产品带货销售额达 1000 万元以上 的直播电商人才,给予最高 20 万元补贴。 七、实施托举工程,大力建设人才发展平台 (一)建设专家服务基地。大力建设各类专家、院士服务基 地,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区级财政按 1:1 的比 例进行配套补贴。科研成果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由区财 政按 1:1 比例配套奖励。 (二)打造名优品牌。打造船山大师品牌,推进技能大师、 名医、名师工作室建设,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 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区级财政按 1:1 的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三)建设合作研发基地。鼓励重点产业企业协同国内外高 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打造校院企地合作共同体,对新建的实 体合作基地,由区级财政给予 10-20 万元补贴,对其他合作项目, 由区级财政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贴。建设飞地研发基地,吸引成 渝科创力量服务本土企业,实现研发在成渝、产出在遂宁,对新 建的飞地研发基地,由区级财政给予 10-20 万元补贴。 八、实施安业工程,推进人才生态最优化 (一)建立人才驿站。建立集合政策宣传、落户办理、就业 信息、创业支持、生活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功能的人才驿站,为 船山区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颁发“人才卡”,持卡可在人才驿站享 受就医、就学等一站式服务。 (二)建立人才三级联系制度。每位人才配备 1 名县级联系 领导、1 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专员、1 名用人单位服务专 员,实行人才重大事项信息直报,及时掌握人才实时动态。 (三)建设产城一体人才社区。探索建设集合人才公寓、科 创商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工业产业园区的产城一体化人才社 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专家楼。探索建设高端人才共有产权 住房,长期在船山工作且作出重大贡献的高端人才,可以 1/2 市 场价购买共有产权房。 (四)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稳定 增长机制,探索建立人才投资基金,用于扶持、奖励各类优秀人 才及人才项目。 (五)大力培树优秀人才典型。广泛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 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选树、宣传专家人才先进典型。对 表现优秀的人才适时推荐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办公室、遂 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遂宁市船山区高层次人才引 进办法(试行)》(遂船委办发〔2017〕58 号)同时废止。此前 按照遂船委办发〔2017〕58 号文件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团队), 可在管理期限内继续按原政策执行;遂宁市“人才新十条”发布之 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引进到船山区的人员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文件涉及的有关待遇除明确规定外均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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