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08_附件4:青神县人才引进政策.docx
附件 4 青神县人才引进政策 一、安家补助 对引进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发放 9 万、15 万的安家补助,分 3 年发放。 二、生活补贴 对引进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发放 1.8 万元、 3.6 万元的生活补贴,分 3 年发放。 三、人才公寓 对引进聘用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提供 1 年、3 年 的免费人才公寓。 四、配偶就业 引进人才其配偶要求来我县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 单位根据本人条件,帮助推荐或安排相应工作;原在机关事业单 位工作的,在编制许可情况下,可以推荐至相应的对口单位。 五、子女入学 被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落实到城 区或住地附近学校读书,接收学校不得收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 定以外的费用。 六、人才发展 — 1 — 对聘用的高层次人才,聘用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执行相应 职级待遇。对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相关规定直接选聘 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优先调入公务员 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任职。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