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晋教科文卫体工字〔2017〕1号).doc
晋中医工[2017]1 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 2017 年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 “五一”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做好 2017 年全省教科文 卫体系统“五一”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晋教科文卫体工字 〔2017〕 1 号)文件要求,决定遴选我校优秀教职工和先进集体参加“山 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工 人先锋号”和“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请 各有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并请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下周一)前(过期不报,视为放弃)将推荐表,报送工会打 印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351-3179853。 1 附件:《关于做好 2017 年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表 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晋教科文卫体工字〔2017〕1 号) 山西中医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8 日 2 附件: 关于做好 2017 年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 “五一”表彰评选工作的通知 晋教科文卫体工字〔2017〕1 号 各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各厅局工会,各直属学校工会,省六大文 化企业集团工会: 2016 年,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广大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 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 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按照“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奋力推进教科文 卫体事业改革与发展,涌现出一批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集体) 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发挥好先进典型的表率示范作用,山 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2017 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近年 来在我省教、科、文、卫、体事业改革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 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 3 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工人先锋号”和“山西省 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2017 年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评选拟表彰先进单位(集 体)和先进个人共 200 个,其中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 奖状 30 个、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工人先锋号 50 个、山西省教 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章 120 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申报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和五 一劳动奖章的单位(集体)和个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 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一个 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 关规定,本单位(集体)经济、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先 水平,个人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综改试验区 建设和先行先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进“五大发展” 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 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 (四)在推进工业新型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 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切实做好“三农”工作,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 续增收,发展县域经济,加快扶贫脱贫和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突 出贡献的; (六)在全省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繁荣方面 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就业,提高劳动收入,完善 社会保障,发展教育、医疗、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方面做出突出 贡献的; (九)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方面做出突 出贡献的; (十)在抓好安全生产,推动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 好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推进法治山西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十三)在教科文卫体事业其它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推荐的山西省教科文卫体 5 系统先进单位(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具备厅(市)级以上荣 誉基础。要重点确保一线职工、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创新人才。 各市(县)教科文卫体系统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省直教科文卫 体系统副厅级(含专业技术职务)以上干部,原则上不作为推荐 对象。近十年来已获得过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工人先锋 号和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单位(集体)、个人,原则上不重复 推荐。 (二)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 基层、面向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 而上推荐、逐级评选审核的程序进行。即先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 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被推荐对象必须先在本单位范围进 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职务、 职称、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电话等。公示无异议的,向省教科 文卫体工会上报推荐评选申报材料。 (三)认真履行推荐审查程序。申报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 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单位(集体)和个 人,均须经各单位及有关部门审查同意。(1)机关事业单位普通 职工,须经本单位审计、纪检、监察、计生、干部等相关部门审 查同意。主要负责人还要经干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2)国有 (国有控股)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须经当地县以上审计、纪检、 监察、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社、安监、环保、卫计等 6 相关部门审查同意,主要负责人还要经干部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 育等社会保险,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或欠缴工会 经费,未建立职代会,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 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 不得申报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发生安全 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相关 责任人,自事发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 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 (四)要在推荐评选工作中严肃评选纪律。评选程序不得简 化,个人身份不得变通,事迹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个人的职务要 以现任职务申报,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按行政职务 申报。对弄虚作假、变通身份、不履行评选程序的,一经发现取 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承办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 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表彰评选工作由各市教科文卫体 工会、各厅局工会、各直属学校工会、省六大文化企业集团工会 负责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是全省五一表彰评选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今后,我会上报的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山西省工人先锋号和山 西省五一劳动奖章将从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劳动奖状、工 人先锋号和五一劳动奖章中产生。各级工会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 要按照评选名额、评选条件、评选要求,严格把关。要充分利用 媒体和其他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和动员广大职工, 7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 重要讲话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塑造山西美好形象、 逐步实现山西振兴崛起而努力奋斗! 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 2017 年 3 月 3 日 8 山西省教科文卫体系统五一表彰推荐表 推荐荣誉全称 被推荐人 (或部门) 个 人 ( 或 部 门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所 在 部 门 工 会 意 见 所 在 部 门 意 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9 负责人: 盖 章 年 月 日 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 10 2017 年 3 月 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