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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体育系津贴分配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校人字〔2012〕1 号《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 2011 年岗位编制核 定情况和校内津贴分配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体育系工作特点, 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人员津贴 (一)工作量组成 1.教学工作量。包括培养方案中涉及到的,如公共体育课、专业课、 实习、实训、毕业论文等教学工作量,以及学校相关制度规定的教研室主 任、班主任、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的补贴教学工作量。 2.其他工作量。运动训练、外出比赛、群体活动辅导、早操、校内体 育比赛的组织与裁判等培养方案之外的相关工作量。 (二)工作量计算及津贴发放办法 1.工作量计算 (1)额定工作量 按照学校的相关文件规定,经体育系津贴分配小组研究,2011 年的额 定工作量标准为全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平均数,即系教学工作量与实际任 职专任教师数之商。 (2)超额工作量 教师超出系额定工作量部分即为超额工作量。 2.津贴发放办法 (1)教学工作量部分: 1)额定工作量(含)内津贴 按照《体育系 2010 年工作量计算办法》中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确定每 个人的教学工作量,在此基础上,确定系额定工作量。额定工作量(含) 以内,按学校规定标准计算各级职称课时津贴标准,按教师实际完成工作 量与相应课时津贴标准,核发教师工作量津贴,保证所有完成额定工作量 的教师,能够足额领取学校规定相应职称标准的工作量津贴。如所完成工 作量不足系额定工作量的 60%,则应交回预发 60%津贴中的多发部分或从本 人工资中扣除相应部分。 具体公式如下: 工作量津贴=额定工作量(不足者以实际工作量为准)×系内核定不同 职称津贴标准 2)超工作量津贴 超工作量部分,根据系剩余津贴(即学校核拨津贴数额除去额定工作 量(内)津贴后的余额),参照系超工作量总数,测算相应职称的超工作量 津贴基数,在综合考虑全系教师津贴情况适当调节的基础上,核定具体职 称超工作量津贴标准,核拨发放。 具体公式如下: 超工作量津贴=教师超工作量×系内核定不同职称超工作量津贴标准 (3)其他工作量 按照《体育系 2010 年工作量计算办法》中其他工作量计算办法确定每 个人的工作量,参照 2010 年办法另行处理。 具体公式如下: 其他工作量补贴=其他工作量×学校补贴标准 二、党政管理及教辅人员津贴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党政管理及教辅人员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相应津贴 类别。具体按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系津贴分配会议精神执行。 三、外聘与外单位给体育系上专业课的人员津贴 外聘教师津贴从系总体拨付津贴与缺编数差补津贴中拨付;外单位给 体育系上专业课的人员津贴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由学校统一拨付。 体育系津贴分配小组 2012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