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doc
海南师范大学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海师科函〔2020〕33 号 关于启动 2021 年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近年来,我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和立项数量均 有较稳定增长,但与国内同类高校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我校还 需在申报数量、申报质量上加以提升。为了加强组织我校教师申 报 2021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将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安排 组织申报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是各相关学院科研工 作的核心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 应做到 “任务到人”。学院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科研副院长 是直接责任人,学校将各学院的重视程度、申报数量及立项率作 为学院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一)组织动员。各学院要召开组织动员会,下达申报任务 和指标并对申报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制定方案。各学院根据学校部署和安排,制定工作方 案。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安排、任务分工、专家邀请、召开论证会 等。 (三)专家论证。各学院根据需要邀请评审专家,建议聘请 函审专家(或匿名评审专家)或二审专家(或会议评审专家) 。 1、专家审阅申报书。各学院邀请专家到校之前,要将教师 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本提交给专家审阅。 2、召开专家论证会。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召开专家论证会, 申报教师进行汇报。论证专家在听取申报教师汇报后,专家进行 意见反馈。 (四)指标任务。学校已初步统计出各学院专任教师职称、 学历、在岗等人员基础数据,以及各学院国家级基金项目在研数 量,学院应要求具备申报资格和能力的教师尽可能参与申报。多 年数据表明,申报数量多的学院,最终立项数量多。 二、申报基本要求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无主持在研国家级基金 项目,且符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各类型申报条件的专职教师必须 申报。各学院应将教师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工作表现作为工作 量考核、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重要参考依据。 (一)拟定题目。请各申报人员根据本人研究的前期基础、 研究兴趣以及学科方向草拟题目,并于 11 月 15 日前由学院报送 科研处。 (二)撰写申报书。在 2021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通知发布之前,请参照 2020 年申报指南、申报书模版进行拟申 报,自定方向、自拟选题。申请书初稿要求 12 月 1 日前上报学 院。 (三)汇报论证。请各申报人员在学院组织的专家论证会上 对自己的申请书的选题、内容、意义等进行汇报,请专家诊断把 脉,然后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材料报送 1、报送项目申报表。各学院将制定的工作方案、预申报项 目题目一览表于 11 月 15 前报送科研处。 (二)时间安排 1、学院召开动员会:11 月 8 日前 2、报送申报题目:11 月 15 日前 3、报申请书初稿至学院:12 月 1 日前 4、召开专家论证会:2020 年 12 月 1 日—2021 年 1 月 15 日 四、参考文件 2021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在将于 2020 年 12 月份 或者 2021 年 1 月份下达,预申报人员可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 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查看相关信 息。项目申报书草稿(2020 年版)模板附件下载。 五、联系人 联系人:于 瑾 电 话:65880692(8692) 邮 箱:keyanjhk@163.com 附件:1、人文社科申报 2021 年科研项目基数表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参考资料 3、预申报题目一览表 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处 2020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