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小学教育专业“海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培养师范生”招生公告.docx
海南师范大学 2020 年小学教育专业 “海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培养师范生”招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2015—2020 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 号)、《海南省乡 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琼府办〔2015〕235 号)和 《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琼教师〔2016〕26 号) 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今年我省继续实施 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定向公培生”),现将 具体考试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报送 2020 年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 计划招生需求名额的通知》 (琼教师〔2020〕8 号)文件,2020 年 全省计划招收乡村小学“一专多能”定向公培生 200 人,小学教 育专业,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培养院校为海南师范大学,各市 县各专业招生指标详见《2020 年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 范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附件 1) 。 二、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公培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考生符合 2020 年我省高考不限制报考批次的条件,且 本人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须参加我省 2020 年普通高考,其高考成绩须达到 我省高考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及国家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规定; (四)具有较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五)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志愿从事乡村小学教育工作,承 诺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市县乡村小学任教 5 年以上,5 年期满后应继 续在我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 5 年;鼓励定向公培生在乡村小 学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三、录取批次 定向公培生招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为定向公 培生的考生不予退档;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填报本科批次的高 校志愿。 四、录取办法 报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除参加高考外,还须参加面试。省 考试局根据 2020 年定向公培生招生指标和生源范围,在填报定向 公培生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省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 按定向培养市县(区)公培生计划数 1:3.5 的比例划定各市县(区) 定向公培生面试入围分数线。入围考生须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 加由海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定向公培生招生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 参加录取。 省考试局根据海南师范大学提供的定向公培生面试合格名单、 生源范围、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 1:1.2 的比例和高考 成绩从高至低分给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考生。如定向培养 市县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同意,面向经面试合格且未被 2 录取的其他市县考生征集志愿,所空缺计划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 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至低分补充投档。 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专业录取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 绩达到 90 分以上(含 90 分,满分为 150 分)。 五、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20 年 8 月 1 日; 面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新大洲大道 280 号海南政法职 业学院。 (二)面试成绩 考生的面试成绩按百分计,满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 (三)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分为线上测试、语言表达、体态仪表和才艺展示四 部分。线上测试时间约 20 分钟,其他三部分面试时间控制在 6 分 钟内,其中语言表达面试 3 分钟,才艺展示 3 分钟。 1.线上测试 线上测试分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重点考察从事 教师职业要求的人格特质、发展潜能及心理素质,选拔具有从事 教师职业潜能、具有培养前途且有志于长期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 生。考生需自备可上网智能手机一部,面试现场不提供测试使用 的电子设备。 2.语言表达 语言表达部分共两道试题,一是朗读短文,考生根据所抽到 的短文现场朗读;二是命题说话,考生回答一个结构化面试问题, 主要考察考生对教师职业的认识。 3 3.体态仪表 考官审核面试考生体检表(由考试局负责从考生高考报名信 息库里调取打印),并结合面试考生语言表达的流畅度进行综合评 价。 4.才艺展示 面试考生自选才艺进行展示。所展示才艺应积极向上,建议 选择声乐、器乐、舞蹈、美术类等作品现场展示。面试现场仅提 供电子琴,其它展示道具自备,拒绝携带大型道具。 (四)面试程序 1.考务人员负责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讲解本次面试的整体 计划安排、注意事项和考场纪律。由引导员负责引导考生参加面 试各个环节工作,要确保每个批次里已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与未 参加面试的考生接触。 2.领取考号。考生进入“线上测试处”后,排队领取面试编 号,该编号作为本次面试的唯一识别号,并依次确认签名。 3.线上测试。考生按照面试编号,进入指定位置,使用个人 手机移动端扫描测试二维码进行线上测试,时间大约 20 分钟。 4.存放物品。线上测试结束后,考生将与面试无关的随身物 品存放在考点设置的“物品存放处”。 5.签署协议。考生携带本人的面试编号、身份证、准考证及 相关考试用品,由引导员带领到指定地点签署协议,并按要求提 交签署后的协议文本。 6.候考室候考。由引导员带领考生到候考室等待后续的面试 安排,考生不得在候考室内、外随便走动,大声喧哗。 4 7.备考。候考室考务人员负责将体检表上考生姓名、性别、 报考类别等个人信息抹去后,连同线上测试结果密封装入信封后 发给考生,由引导员依次带领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开始后续面试环 节工作,并通知下一名候考人准备。 8.面试。每次面试 1 人,首先由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然 后考生按要求完成面试工作;各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表现独立按 评分表上的评价指标对考生进行打分。 9.面试结束,主考官宣布面试考生退席。由考场内监督员收 集每位考官手中的面试评分表,密封签名后交给记分员,记分员 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统计面试成绩,并填入考生面试成绩汇总表。 10.记分员、监督员、主考官依次在面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字, 面试结束。 (五)评分标准 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招生面试评分标准详见 附件 2。线上测试是根据量表系统自动计分,成绩仅供面试考官参 考。 (六) 防疫工作安排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体考 生与工作人员务必提高安全意识,切实做好个人防护,遵循考点 的防疫工作安排,服从考点防疫医务人员的管理。 (七)其它 1.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在考点楼前张贴面试结果,并在海 南省考试局网站及我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2.面试全过程将录像备案。 5 六、有关政策 (一)报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及家长应在报考前提前咨询了 解 并 认 同 《 海 南 省 乡 村 教 师 定 向 培 养 计 划 协 议 书 》( 琼 教 师 〔2016〕63 号附件,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内容。经遴选符合条 件的录取对象要与我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 《协议书》,如录取对象未满 18 周岁,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 订。 (二)我校负责在录取前将空白《协议书》(一式 4 份)交给 考生,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后在招生录取规定的期限 内交回培养院校。录取结束后,我校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在正 式录取考生的协议书上签字、加盖校章后寄送定向培养市县(区) 教育行政部门。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协议书》 后,经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留存 1 份并将其 余协议书及时寄回我校。定向公培生持《新生录取通知书》按我 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户籍与体检表进行 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的,根据具体情况做退学或转专业处理;新生复查合格者, 方可收到已盖章签字好的《协议书》1 份。 (三)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定向公培生的履约管理, 并建立定向公培生诚信档案。未按协议到乡村小学从事教育工作 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确有特 殊原因在任教服务期内不能完全履约者,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批准,解除协议并根据不足服务年限折算,退还免费教育费用, 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6 (四)定向公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每月补 助生活费 600 元,每年按 10 个月计算,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定向公培生生 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定向公培生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市县(区)的乡村小学 任教。各市县(区)教育、机构编制、人社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 配合,切实做好接收定向公培生的各项工作。各市县(区)应将编 制配备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将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编制指标优 先用于本地区定向公培毕业生的录用,或在省核定的编制总额内, 通过调剂编制方式解决定向公培毕业生就业,确保定向公培毕业 生到乡村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六)定向公培生毕业第一年可安排到本市县(区)规范化 学校挂职任教,系统学习接受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从第二年起 必须安排回到乡村小学任教。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定向公培 生可在本市县辖域内的乡村小学之间流动。 (七)定向公培生毕业前以及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间内,一 般不得脱产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教育,鼓励其在职进修高一层次学 历。各市县(区)定向公培生毕业后的在职培训纳入国家、省、 市县(区)级培训计划。 (八)乡村小学教师培养院校要根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 育部推进卓越教师培养模式改革要求,实施小学“一专多能”乡 村教师培养模式,使小学定向公培生至少能胜任两门以上课程教 学,并具备一定特长;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定向公培生在校学 习期间到中小学进行教育实践、实习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一个学 7 期。将安排更多的名师给定向公培生授课和传帮带,不断提高乡 村教师培养质量。 (九)加强对定向公培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与考核。定向 公培生一般不得转学校和转专业,经考核不适合从教的定向公培 生,应按规定程序将其调整到非师范专业,并责其退还已享受的 免费教育费用。培养院校根据转出的定向公培生计划空缺,经省 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定向培养市县(区)同意,可按规定遴选 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转为定向公培生。定向公培生因故延长修学 年限的,延长期间的免费教育费用自理;中途退学和在学习年限 内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或无法取得教师资格,不具备从教资格的, 应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未按协议到乡村小学或乡 镇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 并缴纳违约金。 附件:1. 2020 年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招生计 划分配表 2.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招生面试评分标准 海南师范大学 2020.07.21 8 9 附件:1 2020 年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 招生计划分配表 单位:人 市县 定向培养 小学教育(中文 小学教育(数学 小学教育(英 (区) 市(区)县 与社会方向) 与科学方向) 语教育方向) 小计 备注 海口市秀英区 1 1 2 4 本人具有海口市户籍 海口市龙华区 3 3 4 10 本人具有海口市户籍 海口市琼山区 6 4 2 12 本人具有海口市户籍 海口市美兰区 2 2 2 6 本人具有海口市户籍 三亚市 1 3 3 7 本人具有三亚市户籍 儋州市 5 5 3 13 本人具有儋州市户籍 文昌市 4 4 4 12 本人具有文昌市户籍 琼海市 2 2 2 6 本人具有琼海市户籍 东方市 4 4 2 10 本人具有东方市户籍 保亭县 3 8 4 15 本人具有保亭县户籍 白沙县 2 7 3 12 本人具有白沙县户籍 澄迈县 4 5 4 13 本人具有澄迈县户籍 屯昌县 4 6 5 15 本人具有屯昌县户籍 陵水县 5 7 3 15 本人具有陵水县户籍 定安县 2 4 4 10 本人具有定安县户籍 临高县 6 9 5 20 本人具有临高县户籍 乐东县 6 6 8 20 本人具有乐东县户籍 合计 60 80 60 200 注:1.本招生指标根据各市(区)县所报送的计划需求,结合地区教育发展差异及师资 缺口等情况综合确定; 2.小学乡村教师的定向公培生招生指标不能互相调剂使用。 10 附件 2: 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招生面试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语言表达 体态仪表 才艺展示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短文朗读 1.发音准确;(4 分)2.语速适宜;(3 分)3.流利、有感情。 (3 分) 10 分 命题说话 1.善于倾听;(2 分)2.能完整表达自己的思考和见解;(15 分) 3.表达正确、简洁;(3 分)4.热爱教师职业,具有培养潜质。(10 分) 30 分 身高体态 身高体态正常、健康状况符合从事教师职业的标准。 (10 分) 10 分 五 1.五官端正无口吃;2.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3.四肢无残疾。 (10 分) 10 分 举止着装 1.精神饱满;(3 分)2.举止文明;(4 分)3.着装得体。(3 分) 10 分 内 容 1.展示内容积极、健康;(4 分)2.题材新颖,具有创意;(4 分) 3.有时代感,贴近生活。(2 分) 10 分 式 1.声乐类:(1)吐字清晰(2)音准、节奏准确(3)表现力强; 2.器乐类:(1)姿势正确(2)技术娴熟(3)表现力强; 3.舞蹈类:(1)动作协调(2)技术娴熟(3)肢体表现力强; 4.美术类:(1)技法准确(2)合理使用工具等(3)整体效果良好; 5.其他类:(1)技术娴熟(2)有一定的难度(3)具有观赏性。 (以上每个评分指标 1-10 分) 10 分 果 1.所展示才艺能准确、生动表现出主题;(4 分) 2.表演流畅,现场发挥好;(4 分) 3.具感染力。(2 分) 10 分 总 100 分 形 效 官 分 注:总分 60 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1 得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