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核查的通知.doc
武汉工业学院教务处 教务通知〔2009〕41 号 关于 2010 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核查的通知 各院(系): 毕业生基本信息事关毕业生就业、考研、出国深造等影响学 生一生的重大事务,毕业生基本信息不准确,将会造成难以挽回 的损失。为做好 2010 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核查工作,现将该项工 作的具体内容、工作要求、时间进程安排等事项通知如下,希望 各院(系)和毕业生本人高度重视本项工作,确保基本信息准确 无误。 一、核查内容及总体时间安排 (一)专业教学计划清查:2009 年 12 月 7 日—12 月 31 日 (二)核对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2009 年 12 月 7—31 日 (三)核对毕业生成绩信息:2009 年 12 月 7 日—2010 年元 月 10 日 (四)录入毕业生家庭信息、个人简历:2009 年 12 月 7 日 —2010 年元月 10 日 二、具体安排 (一)专业教学计划清查(清查表见附表一) 1、工作日程:12 月 7 日,教务处将清查表发至各院(系) , 院(系)核查后于 12 月 31 日前将清查表交教务处。 2、核查方法:由院(系)对照经学校审定的教学计划(以 下简称指导性教学计划)和计划变更申请,如实上报 2005 级建 筑学专业、2006 级本科和 2007 级专科各专业执行教学计划。 3、工作要求:填写清查表时将指导性教学计划与执行教学 计划对照填写,对有变更的课程应注明变更日期,有无变更申请 报告等内容。 (二)毕业生个人基本信息 1.工作日程:12 月 7 日“个人基本信息表”发至各院 (系),12 月 31 日前将确认后的“个人基本信息表”返回教务 处。 2.核查方法: (1)教务处发放“个人基本信息表”纸质表格。 (2)学生核对基本信息后,签字确认。 3.要求: (1)学生姓名填写要求:学生上报的基本信息中的姓名即 毕业证、学位证上的姓名。一般以教务处下发的信息表中的姓名 为准。学生姓名若有生僻字,在信息表中以?表示,请在备注栏 中标明该字的输入方法,无法输入的用全拼小写拼音代替。对信 息表中的“姓名”有疑问,请与教务处综合科联系核实。 (2)身份证号确认:下发“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身份证 号系学生高考用身份证号,教务处将根据该身份证号认定学生出 生日期等毕业证信息。若学生现持身份证号码与“信息表”中不 一致,属录取前更改的请到省级招生部门开具更正证明,并由省 级招生部门负责更正教育部的招生录取数据;属录取后更改的请 到相关公安机关开具更正证明,提供有更正记录(有新旧身份证 号记录)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将上述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核, 通过后方能更改身份证号。 (3)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完毕后在签名栏中由学生本人签名, 不能由他人代签。凡未按要求填写而产生的不良后果,概由学生 本人负责。 (三) 、毕业生成绩信息 1.工作日程:自 12 月 7 日开始核查学生成绩。 2.核对方法: (1)自 12 月 7 日起,各院(系)从教务系统中打印学生成 绩表,交学生核对。打印: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生管理”模 块“毕业成绩总表” → “A3/A4 幅面成绩总表”→“全程成 绩”,选择“学院”、“班级” 、“学号” ,报表大小选择“A4” 。 (2)学生提出核对意见后,由各院(系)对照原始成绩单, 在成绩表上修改错误信息(含成绩、课程性质、学分等)。 (3)成绩表由学生本人确认签字,交院(系)备案。 3.要求:成绩核对要认真仔细,如有错误,据实更正。各 院(系)应在对照原始成绩单的基础上提出修改意见。 (四)毕业生家庭信息、个人简历 1.工作日程:12 月 30 日前院(系)将学生家庭信息、学 生个人简历电子文档交教务处。 2.学生家庭信息、个人简历电子文档字段要求如下:院 (系)、专业、行政班、学号、姓名、家庭住址、家庭邮编、家 庭电话、父亲姓名、父亲单位、父亲政治面貌、母亲姓名、母亲 单位、母亲政治面貌;就读高中、证明人;现任辅导员姓名。 附件一:2006 级教学计划与成绩清查表 教务处 2009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