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表.doc
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表 企业(单位) 单位名称 统一代码 上级主管部门 - 主管财政机关 联系地址 财务主管 联系电话 财政(分)局: 根据《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沪财会〔2005〕129 号)规定,我们 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信用状况进行了自评,认为本单位符合财务会计信用 项要求,现自荐为财务会计信用等级 类单位的各 类单位。 本单位保证所提交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有效合法。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公司、企 业标准分 值 其他单 位标准 分值 自 评 分 评 定 分 一、单位领导人重视支持会计工作情况 10 10 1.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 2 2 2 2 2 考 核 项 目 2.组织领导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严格遵守《会计法》的各项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 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的奖励。 4.积极组织本单位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 2 2 2 2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情况 60 70 三、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 10 - 1 - 2.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1 - 3.审计报告类型 8 - 3-1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 - 3-2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 3-3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0 - 3-4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0 - 四、财税法规、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情况 20 20 1.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财务会计监督 2 2 2.财务会计监督检查 10 14 2-1 无违法违规行为 10 14 2-2 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6 8 2-3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0 0 4 - 3-1 无违法违规行为 4 - 3-2 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 - 3-3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0 - 4.审计及其他经济类专项检查 4 4 4-1 无违法违规行为 4 4 4-2 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2 2 4-3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0 0 100 100 化单位内部会计制约机制,保证办理会计事务的规则、 程序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违法、舞弊等行为的发生。 5.保证财务会计机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未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 事项。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注册会计师审计 3.税务监督检查 合 计 审核小组意见: 根据《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沪财会〔2005〕129 号)规定,本审 核小组对 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自评情况及自荐材 料进行了认真复核,确定该单位的财务会计信用综合得分为 位,并实施 分;拟暂确认为 类单 类管理。 审核小组负责人签名: 经 办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主管财政机关审定意见: 主管财政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企业(单位)统一代码:指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规定 的 9 位代码。 2.公司、企业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适用“公司、企业标准分值”; 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和国家机关的财务会计信用等级评定适用“其他单位标准分值”。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得分”,系根据《上海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管理实施办法》 规定,对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得分与规定比例(公司、企业为 0.6,其他单位为 0.7)的乘积。 4.“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中第 3 项各子项,只能根据实际情况填一 项。 5. “财税法规、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情况”中第 2 项、第 3 项、第 4 项中各子项,只能根据 实际情况填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