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doc
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为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研究生,激励在校生 发奋图强、努力学习,根据江苏省评选优秀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结合 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 10%。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内的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第 1、2 条和 3、 4、5 条中的两条: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尊敬师长, 无违法违纪行为。 2.按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良。 3.修满规定学分,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名列所在专 业前 40%,至少获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1 次或二等奖 2 次,或其他校 级及以上奖励。 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1 篇本学科学术论文,或者获得 1 项与本 学科相关的国家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通 过实习实践,撰写的调研报告、项目计划书、项目报告、案列分析报 告等被实践单位采纳,并有 1 项采纳及取得效益的证明。 5.获得其他突出成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未经批准,截止到评选开始时尚未缴清学费等费用者。 2.在校期间受到通报批评以上违纪处分者。 3.就业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有违约行为者。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对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参评条件,填 写《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导师签 字后上交所在学院,同时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 1 份。 2.学院评议。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提出推荐名单,报研究 生管理部门。 3.研究生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审批。 4.发文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附件: 南京审计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 姓 名 学 号 出生年月 所在学院 年级专业 入党(团)时间 平均学分绩点 /排名 学位论文成绩 是否学生干部 主 要 事 迹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导师 意见 学院 评议 意见 学校 审批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