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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道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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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赛道说明 大赛参赛组别分为高教主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 共创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公益组、商业组)和国际赛道 (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 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 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深化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 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 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 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 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 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 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 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 源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 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 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 务模式,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 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 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 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 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 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 (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 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 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7 年 3 月 1 日 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 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 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 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 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 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 (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 代表在国赛公布之日后进行变更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 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 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 年 3 月 1 日前 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 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 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 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 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 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 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 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 本专科、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 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 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 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 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国际赛道: 国际赛道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 于 2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 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 所在校为申报学校。鼓励中国各高校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 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 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 个高校同时获得。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 参 见 教 育 部 教 育 涉 外 监 管 信 息 网 http://www.jsj.edu.cn/)18 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 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项目 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 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 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 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 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 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 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 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 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 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 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 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 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 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 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教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 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 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 少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命题和规则将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和全 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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