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人社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赫山区人社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区人社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人社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⑴. 贯彻执行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 律法规,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 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 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⑵. 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 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 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 效配置。 ⑶.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 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 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 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 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 ⑷.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 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和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 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⑸. 负责全区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 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 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⑹. 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 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 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 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 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 员的工资、资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机关企事业 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⑺. 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 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 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 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 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 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 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⑻. 负责全区外国专家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本区工作 或定居政策;归口管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 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智力引进项目立项申报及成果的评估、 表彰奖励和推广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⑼.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 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 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 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⑽. 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执行有关人员调配 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 理全区行政奖励表彰工作;承办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任免工作 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惩戒管理工作。 ⑾.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 农民工合法权益。 ⑿.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执行劳动 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 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 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⒀.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完善政 府绩效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提出奖惩建议。 ⒁. 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赫山区人社局共有 13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 财务股、人事股、就业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专业技术人 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公务员管理股、工资福利 股、养老保险股、医疗生育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 基金监督管理股;5 个非独立核算的机构:赫山区劳动和社 会保障监察大队、赫山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赫山区劳 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赫山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赫山区 民兵武器仓库;5 个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区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保险所、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 服务中心、区医疗保险所、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 年部门决算单位的构成为赫山区人社局机关、5 个 非独立核算的机构:赫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赫山 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赫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赫 山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赫山区民兵武器仓库。 第二部分 区人社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2:收入决算表 表 3:支出决算表 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区人社局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人社局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明 2017 年度收入总计 817.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50.73 万元,下降为 15.57%;总支出 669.9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 少 453.04 万元,下降 40.34%。主要原因是 2016 年进行了 办公楼装修建设和搬迁支出等,2017 年无此项支出。 二、关于区人社局 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 817.5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17.50 万元,占 100%。 三、关于区人社局 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 669.9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69.90 万元,占 100%。 四、关于区人社局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 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817.50 万元,比上年同期 减 少 150.73 万 元 , 下 降 15.57 % ;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总 计 669.90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53.04 万元,下降 40.34%。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了。 五、关于区人社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计 669.90 万元,比 上年同期减少 453.03 万元,下降 40.34%。主要原因是:一 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3.30 万元,占 91.55%;医疗卫 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2.30 万元,占 4.82%;农林水支出 1 万 元,占 0.15%;住房保障支出 23.30 万元,占 3.4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363.10 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社保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184.90 万元,主要用 于日常公务运行支出、委托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等。 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财政拨款支出 121.90 万元,主 要用于发放离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六、关于区人社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 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69.90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485.00 万元,占 72.40%,主要包括基本 工资 240.90 万元、津贴补贴 39.60 万元、社保缴费 50.20 万元、伙食补助费 29.90 万元、奖金 2.60 万元、抚恤金 11.80 万元、生活补助 24.20 万元、住房公积金 23.30 万元、 医疗金 36.70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5.90 万 元;公用经费支出 184.90 万元,占 27.60%,主要包括: 办公费 15.40 万元、印刷费 19.20 万元、咨询费 5 万元、水 费 3.40 万元、电费 29.70 万元、邮电费 2.00 万元、物业管 理费 15.10 万元、差旅费 2.40 万元、维修费 2.90 万元、会 议费 1.8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5.70 万元、劳务费 0.50 万元、 委托业务费 49.50 万元、其他交通费 1.70 万元、其他商品 和服务支出 20.50 万元。 七、关于人社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17 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 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人社局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 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6 万元, 支出决算为 15.70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13%;其中:因公出 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 待费支出决算为,15.70 万元,完成预算的 98.13%。2017 年 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 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 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5.70 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公务 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 0%;公务接待费 支出决算为 15.70 万元,占 100%。 2017 年度“三公”经 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 15.70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182 批次,接 待 1274 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单位及其他公 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 年部门预算收入为 374.00 万元,部门决算收入 817.50 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 443.50 万元。 2017 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合计为 374.00,部门决算支出 669.90 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 295.90 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84.90 万元,较上 年减少 646.99 万元,下降 77.77%,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度政府采购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位 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200 万元以上专 用设备 0 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严格执行区财政批复的 年初部门预算,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科学 合理的原则,对 2017 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 绩效自评,较好的完成了各项预算绩效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 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 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