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加强大一学生晨读晚自习管理的几点意见.doc
三江学院商学院文件 编号:NO. XG 2011(001) 商学院加强大一学生晨读晚自习管理的几点意见 各大一班级: 晨读和晚自习是学生课外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正常教学的必要环 节,为创建良好的学风,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学习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自学能 力,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学校制订了《三江学院学生晨读管理办法》和 《三江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办法》。为了提高我院学生晨读和晚自习的效果,结 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几点意见,请参照执行: 1、明确晨读与晚自习时间和地点。 晨读时间:周一至周五 7:30—8:10 19:00—21:00 晚自习时间:周日至周四 地点安排:晨读原则上是第一节课所在教室,若第一节课没有课则在学校统 一安排的教室进行,晚自习必须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进行,不得随意更换教室。 (周三、周四公选课自行安排) 2、晨读与晚自习是正常教学的必要环节,每次晨读与晚自习各按一课时计 算。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旷课 10 节将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旷课 20 节 以上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相应处分,与平时上课考勤累加处理。迟到与早退 5 分钟以上按缺勤处理。 3、各班班长或团支书作为本班晨读晚自习的主要负责人,每天负责上报考 勤人数与具体名单给辅导员,同时报一份给院学生会负责干部,若本班有集体活 动必须提前一天报分管院长备案。 4、实习晨读、晚自习情况与评奖、评优、晋升、入党等工作直接挂钩。无 故缺勤 3 次以上的学生,取消当年参加学校的各种评奖、评优活动,取消各类奖 助学金评定资格, 取消竞选学生干部和入党资格, 本班晨读和晚自习一学期累计 3 次低于 90%的班级,取消各种先进集体评比资格,同时降低该班的各种评奖、评 优比例。 5、因事病假缺席晨读和晚自习的,一律以辅导员批准的书面假条为准,参 加各类活动必须出具有关部门的书面说明,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6、学生自觉遵守晨读、晚自习的纪律,保持教室安静,不做与学习无关的 事情。 商学院 2011 年 4 月 19 日 抄报:学工部 抄送:10 级辅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