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校外兼职审批表.doc
常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校外兼职审批表 姓 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现任职务 本次申报前已批准的兼职情况 兼职机构及职务 兼职起止时间 取酬情况 兼职机构性质 拟兼职 机构名称 拟兼职 社会团体[ ] 基金会[ ] 企业[ ] 机构性质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学术期刊[ ] 国际组织[ ] 拟兼任 职务 兼任职务 主要职责 取酬 情况 是否兼任 机构法定 代表人 兼职任期 情况 是 [ ] 否[ ] 首次兼任 [ ] 换届连任[ ] 兼职起止时间: 年 月— 年 月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兼职情况已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汇报并 征得同意,兼职工作主要以业余时间进行,不影响本职工作,且(二选一): 本人意见 [ ]兼职期间,不在兼职单位领取任何薪酬。 [ ]兼职所得报酬会在每年年底自行完成个税申报缴纳后,全额 上缴学校。 本人签字: 年 所在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 月 日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组织部门 意见 月 单位盖章: 年 1、处级干部必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在校外兼职,兼职岗位一般应与本人教学 科研领域或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兼职数量应适当控制, 不能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2、兼职所得报酬每年年底自行完成个税缴纳后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学校根据 当年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奖励。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奖励额度为上缴金额的 说明 90%,年度考核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予奖励; 3、申请在企业兼职的,需同时报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邀请函(纸质 各一份); 4、申请在社会团体、基金会兼职的,需同时报送社团章程、社团登记证书副 本(或成立批文)复印件、邀请函(纸质各一份); 5、本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党委组织部、干部所在单位、干部本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