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大连工业大学关于“推免生”本硕贯通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doc
大连工业大学关于“推免生”本硕贯通培养改革试点 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调动优 秀本科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学习潜能,学校在部分优 势特色学科中开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本硕贯通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开展“推免生”本硕贯通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是以提高我 校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在学科建设引领下,紧密结合本科 专业建设和硕士点建设的实际情况,以我校部分优势特色学 科为切入点,贯通本科、硕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通道,吸引 我校“推免生”留在本校按照本硕贯通培养模式完成本科学 业并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根据相应学科特点,对现有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 案进行修订,制定本硕贯通培养方案,努力打造本硕培养逐 级递进,本科专业知识和硕士学科基础一体化建设,探索优 秀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形成知识传授、创新能力培养、科 研实践能力培育的人才培养新格局。 一、试点学科范围 在学校 3 个优势特色博士授权一级学科即食品科学与工 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取得“推免生” 资格并留在本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的学生中 开展本硕贯通培养改革试点工作。 二、试点“推免生”数量 从我校推免生计划中拿出一定数量作为专项计划,用于 本硕贯通培养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名额按照试点学科上年度 学术型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的 20%分配,不足 3 个按 3 个分 配。执行过程中将根据“推免生”计划增减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学制安排 学制按照“3+1+2”年安排,其中“3 年”为正常完成本 科阶段前六学期的学业;“1 年”为兼顾本科学业、研究生 课程学习与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资料积累等;“2 年”为完 成硕士研究生阶段规定学分、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学位论文 提交及答辩等必要环节工作任务。研究生学制变更工作由研 究生学院商上级学籍管理部门解决。 四、培养方案的修订 各学科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对本科第四学年课 业学习计划和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修订,形成本硕贯通培养 改革试点专项培养方案,方案修订过程中各学科要与教务处、 研究生学院沟通,专项培养方案形成后,经相关学院学位评 定分委员会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经校 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专项培养方案报研究生学院备 案。 五、“推免生”的遴选 由学科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制定遴选办法并在学院网页 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的遴选办法,组织遴选和接收复试工作, 确定拟接收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审批,学校研究生学院将指导学生按照“推免生”工作要 求和时限完成网上后续手续。 六、时间安排 试点学科于每届毕业生第六学期末前公布专项 “推免生” 遴选办法、遴选工作安排,在第七学期开学一周内向校研究 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学院)报拟接收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