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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21〕25号 关于印发《大栗港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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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政发〔2021〕25号 关于印发《大栗港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大政发〔2021〕25 号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栗港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 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大栗港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栗港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4 月 26 日 大栗港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改善大气 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 私财产安全,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 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春、秋、冬三季是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根椐农 作物种植规律,在全镇范围内对水稻、玉米、油菜等所有农 作物秸秆全面实施露天禁烧,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并建立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原则 要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 的原则,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为保障,通过农作物秸 秆露天禁烧行动的持续发力以及秸秆的合理利用,从而促进 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三、任务与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大栗港镇农作物秸秆露天 禁烧工作方案》,并报送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办 公室(以下简称县禁烧办)备案。建立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 —2— 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出台考核奖惩办法,将农作物秸秆露 天禁烧专项行动工作纳入各村及部门绩效考核内容。 (二)加大宣传力度 1.认真编写《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致全体农民朋 友的一封信》,并下发到每村每户;要利用微信、短信、 新闻媒体等平台广泛进行宣传。 2.督促全镇各村要利用宣传车、广播、横幅、标语、 宣传单、明白纸、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露天禁 烧的意义和作法,做到家家有一封信(明白纸)、村村有 广播声、重点村口路口有横幅标语,形成农作物秸秆露天 禁烧的浓厚氛围。 3.村组要组织党员组长、驻村辅警、保洁员等成立宣 传队、巡查队进行入户宣传。 (三)压实工作责任主体 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采取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 组包农户的方式,整合村级保洁员、驻村辅警等基层防控力 量,形成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1.明确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制定细化本 级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以及应 急处理机制等,负责对全镇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的 巡查、督查,建立工作台账,会同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辖区 内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进行查处,并将发现的问题和处 理结果及时上报县禁烧办。 —3— 2.明确镇综合执法大队职责:负责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 专项行动的执法工作, 协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宣传发动、 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依法处理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3.村(社区)工作职责:村(社区)要利用广播、微信、横 幅、宣传单、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的 重要性,村支两委成员要深入每家每户,面对面宣传,做到 家喻户晓、群防群控。特别是要加大巡查联防力度,发现火 点及时制止并上报。 (四)建立巡查督查制度。在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期间, 市、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每年 5 月 5 日-30 日、7 月 10 日-30 日、9 月 10 日-30 日、10 月 10 日 -11 月 30 日)组织开展现场督查。镇、村要组织力量,加强 日常巡查和现场督查,建好工作台账,及时报送信息。各村 要搞好宣传发动,发现燃火点及时上报处理,同时组织联防 队深入田间地头,走村串户,搞好联防联控。 (五)实行特别管控制度。在 10 月至次年 3 月大气污 染防治特护期(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全镇重点区 域、重点时刻实行 24 小时巡查制度,加大农作物秸秆露天 禁烧督查力度,防止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而造成空气污染。 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农作物秸秆不露 天焚烧。 四、组织领导 —4— 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成立大栗港镇农作物秸秆露 天禁烧专项行动指挥部,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孔国奇任指 挥长;镇党委副书记何虎任常务副指挥长;镇农业综合服务 中心主任李永忠、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彭有为和各村(社 区)总支部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 专项行动办公室,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李永忠同志任办公 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大栗港镇禁烧办由张洪 喜同志任专职联络员,负责上传下达、情况汇总与信息报送 工作。并建立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微信工作群,群 员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以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完善联系方式,并上报县禁烧办。建立日常工作联系机制, 畅通工作渠道,避免推诿扯皮,确保工作不脱节。 (二)完善通报制度。督查组每完成一次督查,都要对 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上报蓝天办,抄送镇纪委监委。建立农 作物秸秆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周报告制度,上报本周完成工作 情况,下周工作计划及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情况。 (三)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按照《桃江县农作物秸 秆露天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奖惩。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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